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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朝盜墓賊陰差陽錯 挽救轟動學術界的珍貴文獻 價值堪比史記

「不準」不是不准許怎樣怎樣的意思,是一個人名,讀音為[fǒu biāo],是晉武帝在位時期生活在汲郡(今屬河南衛輝)的一個著名盜墓賊。

太康二年(公元281年,一說為咸寧五年,即公元279年)十月的某一天,不準盜挖了魏國第四任國君——魏襄王魏嗣的陵墓,也有學者認為是魏國第六任國君魏安釐[lí]王魏圉[yǔ]的陵墓。

不準打開的陵墓,除了發現內有大量的竹簡之外,「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漆書皆科斗字。」

在漆黑的墓室中,不甘心的盜墓賊點燃竹簡照明,搜取寶物,毀掉了部分非常有價值的史料。

幾天後,官府有人發現了被遺棄的陵墓,立即上報朝廷,晉武帝非常重視,派中書監荀勖、中書令和嶠負責,由束皙、傅瓚、張宙、衛恆等數十位文化名人組成專家組,發掘整理殘餘的竹簡。

當時,盜墓賊對文物的破壞極大——「及官收之,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詮次。」

苟勖等人驚訝不已,因為這些劫後餘生的文物屬於絕世珍品。

秦始皇滅掉六國,統一天下之後,對六國的史書進行了瘋狂的毀滅,絕大部分史料被付之一炬,這些魏國史家的記錄深埋地下,因此躲過了史上那次空前的劫難。

此次搶救性發掘,整理竹書數十車,出土了竹簡上書寫著小篆古字的《紀年》、《易經》、《周易》、《國語》、《穆天子傳》、《周書》等數量龐大的史家典籍,當時統稱為《汲冢書》。

《汲冢書》後來經過整理,稱作《古本竹書紀年》,其內容早於司馬遷撰寫的《史記》二百餘年。

其中的《紀年》屬於魏國的史書,記載了夏朝開始,一直到魏安釐王二十年(公元256年)的歷史。

《紀年》記載的內容與當時存世的《春秋》內容大致相同。不準盜挖陵墓,促使珍貴的文物不致腐爛,重新回到人間廣為流傳,也算是客觀上為人類做出了一大貢獻吧。

《汲冢書》的問世,被學術界譽為古代「四大文化發現」之一,其學術價值以及準確程度比《史記》更具有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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