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咬牙買房的房奴們,現在過得怎麼樣?
房奴一直是一個充滿爭議的問題,十年前咬牙買房的房奴們,現在過得怎麼樣?
這個問題算是問到我的心坎里了。2007年大學畢業後,回中山找到第一份正式工作,月薪才兩千出頭。扣掉社保費和雜費,拿到手的工資只有一千八左右。現在想想,淚流滿面~
工資雖然不高,每天下班了都要跟哥們一起花天酒地,工資花光了就刷信用卡,還不上錢就找家裡要,一點生活壓力都沒有,而且當時沒有談女朋友。
家裡人可能是覺得我這麼活著太屌絲,在沒跟我商量的前提下,我媽就去看了一套新開的小樓盤。跟樓盤銷售談的差不多了,才回來跟我攤牌。首付歸他出,每個月的按揭讓我付。
當時我們這裡的房價非常便宜,每平方三千塊不到。我覺得可以接受,但是我是沒想到爹媽付首付就給了四萬五,替我借了十七萬多的貸款。按揭十五年,每個月還1550塊。
說實話,當時在置業計劃書上簽字時,我是欲哭無淚的。每個月就1800塊錢,其中1500多要還貸款。抽煙、喝酒、宵夜、打牌、打遊戲這些活動,算是跟我沒關係了。
那時候覺得日子非常難熬,暗無天日。自己又拉不下臉找家裡要錢,這麼死扛了一年多,工資漲到三千多了,手頭才稍微寬裕了一點。
五年前準備結婚,要買一套大一點三居室做新房。看了一套房子,要五十多萬。(當時我們這裡的房價是五千出頭,自己的工資五千左右。)
父母替我付了28萬首付(五成),買傢具花了12萬。裝修費我自己掏的,大概花了15萬多。房貸借了23萬,按揭10年,每個月還2400左右。
過了一年,跟老婆商量後,提前還了十幾萬。現在每個月要還1038塊。
現在兩套房一起,還要還五年,每個月加起來2351塊。
若是放在十年前,兩千多的按揭我自己負擔不了。不過放在現在,都是小錢了。
所以,問當了十年的房奴,現在怎麼樣?
客觀的說,早買早脫身。
現在再買房,就是三個字:買不起。
十年以來,工資漲了三倍多。但是房價漲了四倍多,優質房源比十年前貴六倍。新開的樓盤我看了一下,普遍在一萬五以上。現在真的是買不起了。
說十年前買房的人是房奴(除了北上廣深這些房價變態的地區外),我覺得是不合適的。很多人片面的認為「房奴」是貶義詞,但實際上在通脹、貶值、物價上漲的今天,把有限的人民幣換成固定資產,不是消費,而是一種投資;而每個月交房租,並且是交不斷上漲的房租,才是一種消費。
雖然現在仍然要還月供,但是憑心而論,跟現在的生活開銷比,那點錢真心不算什麼。家裡小孩每個月上幼兒園,要交兩千塊生活費,跟兩套房的按揭差不多了。
但是,買房的副作用也是很大的。買房子要花錢,裝修傢具也要花錢。像我們家裡,買了車以後,手頭上能拿出來的現金,也就只有幾萬塊。如果碰上生病什麼的,就拿不出錢來了。
以上為個人的小看法,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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