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遂寧一女子生產去世 岳父母與女婿爭遺產 結果……

遂寧一女子生產去世 岳父母與女婿爭遺產 結果……

「法官,我女兒去世了,我們也該有繼承權,請主持公道。」近日,兩位花甲老人走進蓬溪縣人民法院蓬南法庭,稱要起訴自己的女婿、外孫以及襁褓中的外孫女。最終,在蓬南法庭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兩位老人繼承了女兒的遺產。

年邁老人將女媳告上法庭,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一起來看

↓↓↓

女兒生產去世

兩老人與女婿爭遺產

通過詢問,工作人員了解到,兩位老人系重慶市潼南縣人,他們的女兒幾個月前在遂寧某醫院生產外孫女時,不幸去世,其生前在銀行存有10.8萬元存款。女兒去世後,兩位老人通過諮詢了解到,他們作為女兒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對這筆存款依法享有分割權。

對此,兩位老人的女婿並不認同,他覺得妻子卡上存的錢是自己掙來的,妻子不幸過世,錢也應歸自己所有。雙方就該筆存款的分割爭執不下,兩位老人遂提起訴訟。

工作人員釋法明理

女婿分割4萬元給岳父母

法庭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後,審查了老人提供的材料併當即立案。隨後,工作人員通知被告到場,通過法庭工作人員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耐心調解,女婿當即向兩位老人道歉,並表示岳父岳母年歲已高,願意分割4萬元由岳父岳母繼承。

兩位老人也表示,雖然女兒過世,女婿還是自己的女婿,他們也會擔起照顧兩小外孫的責任。

立案當天,該起遺產分割引發的糾紛案件順利調解結案。

說法

為何岳父母可分割4萬元?

依據繼承法的規定,死者去世,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同等地位的繼承權。以本案為例,女子因生產去世留下了10.8萬元存款,這筆錢系夫妻共同財產,應是死者與其丈夫一人一半。死者那一半財產作為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丈夫、父母、子女均具有同等地位的繼承權。即10.8萬元先除以2,其中的5.4萬元屬於女子的遺產,然後,將這5.4萬元平均分為5份,即每人可繼承1.08萬元。按照法律規定,女子的父母本應繼承2.16萬元,但在法庭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考慮到兩位老人年事已高,最終,女婿願意分割4萬元由岳父岳母繼承。

來源:遂報全媒體 記者 鄭小艷

編輯:林 敏 胡倩

責編:陸小曉

審核:周一帆

監製:杜 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遂寧新聞網 的精彩文章:

遂寧這群人用岐黃譜寫分外香的人間春色 一起為他們瘋狂打call

TAG:遂寧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