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當尼姑不容易,還得符合「法定」年齡!
按理說,出家人皈依佛道,講的是一個「願」字,即自願;圖的是一個「空」字,即遠離紅塵俗世的紛擾,求得內心的寧靜和明了。但是,在明代出家做尼姑(明代道姑叫女冠,統稱為尼姑或尼僧),卻很難做到上面這兩個字,原因就在於明王朝動不動要對尼姑實施嚴管,對和尚道士則相對寬鬆得多。
怎麼嚴管?一是女子想自願出家為尼,門也沒有,必須得符合「法定」年齡這個條件。如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幼女、少女均不許出家,滿四十歲才可以。建文三年(1401),更是將女子出家的年齡上升到59歲。二是對不按規定皈依者,朝廷要依法懲處,尼姑想躲清靜,來也空空去也空空,做夢去吧。如《大明律》規定:「違者杖一百還俗,......尼僧女冠入官為奴。」嘉靖六年(1527)再次奏准稍微放寬:「尼僧道姑,發還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盡數入官。」打屁股、當奴隸,直至沒收庵產、強行安排尼姑重新嫁人,以趙炎所知的歷史,似這種嚴管法,當真罕見。
為何要嚴管?人家尼姑想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那就讓人家跳出去好了,何必「多事」呢?這得從三個方面說起。
這就是因為明朝時期,不論朝野還是民間,都是重視道教,而抵制佛教的。你別看朱元璋出過家,當過和尚,那只是由於他餓了吃不上飯,躲避戰亂,為了生存不得已為之。他當和尚的這段經歷,並沒有給明朝的佛教帶來什麼福祉,而且,朱元璋當了皇帝之後,並不喜歡別人提起,他當和尚的這些往事。到了明嘉靖年間,嘉靖皇帝非常信奉道教,「崇尚焚修」,煉製丹藥,他採取毀佛的政策,通過打壓佛教,來提高道教的地位。當時有一座大慈恩寺,裡面住著一群來自西域的僧人,嘉靖非常不喜歡,便下詔驅趕了這些僧人,並且要求京城內的僧侶,不允許有搞任何佛教活動。
在明神宗萬曆皇帝時期,更加推崇道教,大家都知道關羽關公吧,萬曆皇帝加封關羽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遠震天尊關聖帝君」,至此,關羽成了官方承認的道教神仙。
朱元璋時期,曾發過不少尼姑與普通人,或者與和尚之間的苟且之事,不僅觸犯了佛門規定,也極大地敗壞了社會風氣。明太祖朱元璋認為,尼姑之所以做出如此下流之事,主要是因為她們年輕,精力旺盛,不能真正地做到看破紅塵。於是,他就明確規定,四十歲以上的女子才可以出家為尼。
明初出家風盛行,必須嚴管。 其時,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想乃固,佛教的世俗化幾成流弊,加上多年戰亂,民生困頓,使得很多婦女或為躲避貧困、或為喪夫無子、或為被人引誘、或為守貞守節等其他不得已,「輒忿然出家,薙去其發」,致使當時出現了「僧尼幾半天下」的局面。這種出家避世的風氣,若不加以制止,結果會怎樣?恐怕會出現第二個梁武帝時代:全民皆佛,無人農桑,寺廟林立,土地荒蕪。
因此,明王朝從發展生產、穩定社會角度考慮,必須叫停出家風。這方面的意思,亦可從朝廷對和尚道士的出家年齡限制上發現端倪,如朱元璋幾乎同時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男子出家必須是在20歲以下,一旦成年,則不許剃度,要加入到農業生產的恢復與發展中來。這一舉措的效果很明顯,使得耕地面積和田賦收入大增。洪武二十六年,全國墾田總數已達850萬頃,比洪武元年增加了四倍;洪武十八年,全國的田賦總額約為2081萬石,到洪武二十六年,則猛增為3278.98萬石。
人口繁衍的需要,必須嚴管。 如今查不到明初全國總人口的確切數字,但依據何炳棣先生的研究成果來推算,可能會搞出個大概數字。洪武14年至26年的12年間,全國總人口增加672507口,達到近六千萬,每年平均只增加56422人。按照這個增長率向前推算洪武元年到洪武14年所增長的人口,然後遞減即可。
不過,趙炎以為這樣低的增長率似乎不太可信,也不完全符合實際情況。我們知道,元末人口大概在六七千萬左右,官方數字可能更少(不按人頭收稅的結果),死於戰亂的起碼有一半,造成了全國各地「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殘破荒涼局景象。到洪武26年又幾乎恢復了三千萬,增長率算起來應該是驚人的。可見朱元璋在人口問題上下了大工夫,除了建立戶籍搞普查,以備「有司以時清核」之外,鼓勵婦女生育,嚴禁適齡婦女出家,甚至強迫尼姑還俗嫁人生育,等等,恐怕都是他為快速增長人口而採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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