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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這24人網路造謠,已被依法處理!

網路是一把「雙刃劍」,在方便網友互動交流、表達意見、輿論監督的同時,也成為謠言傳播的溫床和工具,特別是隨著自媒體平台的快速發展,傳播網路謠言、散布污言穢語、發布違法有害信息等不良現象時有發生,給公民權益和社會秩序造成了不小的損害。

為給廣大網民營造健康向上的網路環境,鎮原縣公安局網安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依法打擊網路編造傳播發布謠言違法犯罪行為,依託網警網上公開巡查執法賬號,及時澄清謠言,依法嚴懲造謠者和相關平台,以儆效尤,自2016年以來全縣共查處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網路案件23起,打擊處理違法行為人24人。

鎮原網警打擊網路謠言「零容忍」

連續3年依法處理24人

一起看實例

案例一

2016年1月15日,鎮原縣孟壩鎮王灣村村民李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一微信群中發布「H7N9」病毒致一孕婦在西峰區醫院死亡的謠言信息,引起廣泛關注,並造成了一定範圍內的社會恐慌。

違法行為人李某因故意在網上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李某處以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

案例二

2016年4月21日,違法行為人李某(女,漢族,鎮原孟壩人)在微信朋友圈看見幾張三岔派出所民警辦案圖片,遂用手機微信轉發該圖片並編輯「假和尚來路不明,有小孩的請注意,今天被抓了」的虛假信息發布在朋友圈,之後經行為人田某(女、漢族,現年32歲,鎮原縣平泉鎮西街人)、段某(女,漢族,現年36歲,鎮原縣城關鎮人)等13人修改轉發,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違法行為人李某、田某、段某等13人因故意在網上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被鎮原縣公安局依法作出了相應的治安處罰。

案例三

2017年1月24日15時許,鎮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縣城中街正常執法時,被一網民將執法文書錄製視頻,配以侮辱性語言,並發布在其微信朋友圈,對執法民警本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嚴重困擾。

張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被鎮原縣公安局處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案例四

2017年5月28日,鎮原新城男子王某在聽說縣城發生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後,遂利用其手機臆造編輯了一段與該案件事實嚴重不符的文字信息,在其一微信群發布。該信息發布後,短期內被大量轉發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王某嚴重歪曲事實損害了相關涉案人員名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違法行為人因故意在網上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損害他人名譽,被鎮原縣公安局依法作出治安處罰。

案例五

2017年6月12日上午,網安大隊民警在日常網路巡查中發現鎮原一個微信交流群里有兩名網友不斷在上傳淫穢色情圖片,網安民警發現後立即對該二人在網上進行了秘密跟蹤。通過初步偵查,民警最終鎖定該二人分別為屯字、南川籍農民。隨後,民警趕赴行為人住處將其抓獲。最終,該二人分別被鎮原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案例六

2018年1月25日,隴南籍男子龐某與鎮原當地一女子在處對象過程中,由於女方提出分手,龐某見挽留無望後,便將30餘張涉及女方的隱私照片、不雅照片上傳至網路空間相要挾,並引起網友大量點擊、轉載。涉案男子龐某遂即被鎮原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據了解,在已處理的造謠案件中,時間最短的從發現造謠行為到固定證據、確定嫌疑人,只用了3個小時;時間長的為期一個月,期間辦案人員始終緊追不放,認真摸排,最終讓肆意妄為的造謠者難逃法律嚴懲。

在縣拘留所,造謠者悔恨不已,但面對引發的嚴重後果,及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等待他們的只有冰冷的高牆鐵網。

(圖片來自網路)

這些喜歡在互聯網上惡意舉報、造謠生事的人動機五花八門,有的是謀求個人私利,有的是出於嫉妒,還有的寫得「好玩」,或是有私人恩怨,但不管是什麼目的,網路都不是法外空間。鎮原公安及相關部門態度明確,旗幟鮮明:

零容忍,堅決打擊!

零容忍,堅決打擊!

零容忍,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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