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讀書會 | 第七次宋元史料研讀會(附第五次研讀會紀要)

讀書會 | 第七次宋元史料研讀會(附第五次研讀會紀要)

原標題:讀書會 | 第七次宋元史料研讀會(附第五次研讀會紀要)


第七次宋元史料(元典章)研讀會


時間:2018年5月26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地點:江安文科樓517室(暫定,如有變更 另行通知)


主讀者:邵小龍(禮部卷之四)、陳希豐(兵部)


第五次研讀會紀要


時間:2018年3月31日14:30-17:00

地點:江安校區文科樓518


本學期第一次(總第五次)讀書會由尹薇老師和洪麗珠老師分別導讀《元典章》禮部與詔令內容。


首先關於「僧道教門清規」條,主要討論的問題是時間與公文傳遞(至大四年/皇慶元年/近據禮部呈),從細節入手,針對這一條下的標點、字詞理解和文件交接的順序,細緻探討。對於句讀,「差鐸吉祥到寺」和「責令具報八十、九十以上僧人」兩句話,尹老師認為應該斷開。文本中一些字詞的具體意義也幾經討論,如「書吏、貼書、祗侯、曳剌人」,洪老師補充,性質上有些為役,而不僅是職。另外,與會者也提出這些職役為何「多系無籍潑皮、作過經斷之人」的問題,以及「侯」字應當為「候」。


本條的討論重點在於梳理公文書的流程,以及文件中涉及的時間點與流程之間的關係。以幫助理解內容。尹老師提到「皇慶二年」所指究竟是吏抄錄內容的時間,還是行省收到都省決議的最終時間?也提到「回准咨」的對象是誰?洪老師認為應是江浙行省回給都省的咨文,因其中提到「本省參知政事高中奉咨呈」,看來是江浙行省向中書省提出是否准許施行的文件。陳希豐老師提出,回復的時間有些跳躍,內文可能有所刪改,尹老師認為可能少了禮部的呈文。洪老師提到,洪金富先生點校本中曾說,最初的皇慶二年可能是元年之誤,但未提供判斷依據,只是依常理推斷過程似不應那麼長。邵小龍老師也同意中間可能省略了往複的過程。


與會者反覆討論之後,大致上認為事情發生的順序應當是至大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有人在寺廟中搗亂,五月江浙行省要求各地衙門要注意控制這種情況,八月江浙行省又找出以前類似的案子,將卷宗一起遞交到中書省,第二年中書省回復批准江浙行省的公文。皇慶二年,可能是江浙行省正式收到中書省的回復的時間,也可能是吏抄寫的時間。最後出現的禮部,乍看似乎突兀,但職權範圍來說,也屬合理,只是無法確定呈文內容。

洪麗珠老師延續上學期未完部分,繼續導讀詔令。本次主要針對《上尊號詔》進行細讀。首先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在至元二十一年上尊號?為什麼詔令的內容特別指出「為善而有功者必賞,為惡而有罪者必罰,此我祖宗之定製也」,這是格套或意有所指?陳老師指出,是否因為上尊號要大赦,故有此言。洪老師認為,改年號或即位時確實會大赦,但上尊號就元代來說,不一定要行大赦。洪老師補充了忽必烈兩次上尊號的背景:忽必烈在位時有兩次上尊號,一次記載在《宋史》中臨安出降時,由南宋一方為其上尊號,《元史》中則僅提到獻傳國玉璽與降表事,未特別提到上尊號。第二次就是至元二十一年這次。洪老師有一個猜測,在時間點上,此前朝政上最重大的事件,是阿合馬被暗殺,理財暫時中挫,由親近儒治的和禮霍孫接任中書省,政策有所更易,故和禮霍孫帶領文武百官向忽必烈上尊號,不免引人聯想。另外,她提出羅新老師的《從可汗到皇帝尊號》一文,做為延伸討論,尤其是上尊號背後的政治文化傳統,究竟應該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引起在座老師與同學們極大興趣,紛紛就內亞傳統、唐、宋以來的上尊號,進行熱烈的論辯。


洪老師又將此詔與元武宗時期的《上尊號恩詔》一起對讀。武宗時的尊號恩詔是至大二年,由武宗的弟弟,也就是當時的皇太子元仁宗為武宗上尊號。與會者提出的問題是,上尊號是否有可循的慣例?上尊號的時機點應該是什麼?上尊號對於元代政治有什麼特殊性?皇帝需要對上尊號做出何種的回應?都值得思考。陳希豐老師補充,宋仁宗時期頻繁上尊號,與元代的情況頗為不同。


讀書會助理、紀要:張雨怡


發言者:


尹 薇(牛津大學東方學系博士)

何佳玲(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班)


邵小龍(西華師範大學文學院)


陳希豐(四川大學文化科技協同創新研發中心)


洪麗珠(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蔣宏達(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博士後研究)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天健文史社 的精彩文章:

講座信息 | George Cardona:Pā?ini(波你尼),Pā?ini』s Kārakas波你尼語法體系中的「作者」
讀書會 | 第五次宋元史料研讀會(附第四次研讀會紀要)

TAG:天健文史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