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瓦房店女子太任性,「被劫持」的她讓警方動用了命案偵破機制,結果……
她
「我要報警,我在高速上被劫持了,快來救我,啊...啊...」
這個是5月19日晚瓦房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一名女子的報警電話。然而經過瓦市警方調查核實發現,這竟是一起因情侶吵架而謊報殺人的虛假警情。而任性稱「被劫持」的女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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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5月19日19時許,瓦房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的一名女子報警稱:「我要報警,我在高速上被劫持了,快來救我,啊...啊...」通話在尖叫聲中突然掛斷。此時,值班民警立即回撥電話,可是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接警後,瓦房店市警方為了最大可能保護被害人,立即啟動了命案偵破機制,迅速指令精幹警力追趕在高速上報警的車輛。晚上9時許,警方在盤錦高速口終於將該車輛追趕上。經警方調查,報警女子劉女士與司機劉先生是情侶關係。當天,二人駕車由大連前往葫蘆島,在途徑瓦房店轄區時倆人發生爭吵,劉女士要下車,而男友考慮她的安全並沒有停車,於是劉女士便拿出自己手機報警,男友看到她在撥打報警電話便去阻止,進而出現了報警時的一幕。
目前,劉女士因謊報虛假警情,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警方提醒廣大市民,110報警服務電話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惡意擾亂是違法行為。對撥打110報警電話取樂、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公共秩序以及報假警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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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
警察的任務是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您在危難情況下急需幫助
可隨時撥打110
向民警求助
但如果您因為無聊、醉酒或為情緒發泄
撥打 110 報警電話取樂
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
浪費警務資源
將受到法律制裁!
文:大連晚報記者 祝福 通訊員 李潤
圖:網路
編輯:媛、大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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