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清代最倒霉的盜墓賊,被墓中復活的女子抓住判了極刑

清代最倒霉的盜墓賊,被墓中復活的女子抓住判了極刑

盜墓是指進入陵墓或地下墓室盜取古物或掘出屍體的行為,是淵源古遠的社會文化現象。盜墓往往影響了歷史學家及考古學家的研究工作,因為盜墓人往往先於專家開掘墓穴,其目的通常只是為了墓穴內的具高價值的精美陪葬品,在盜墓過程中極有可能故意或無意的破壞了墓穴的完整。

當然,有盜墓就有反盜墓。最普通的反盜墓方式,是隱蔽墓址,使盜墓者不知其處。據說先古陵墓就普遍「不封不樹」,即不在地面設置突出的標識;漢末三國時期盜墓現象嚴重,致使種種反盜墓的形式中,曾經出現了所謂「疑冢」「虛墓」。其中,以曹操所設置的「疑冢」最為著名。民間傳說曹操有「疑冢」多至72處;此外,還有其他傳統的反盜墓手段,包括石槨鐵壁以求堅固,儲水積沙以防盜鑿,以及以機弩飛箭、伏火毒煙來殺傷盜墓者的方式。但真實的機關跟我們從影視劇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樣,大多只是震懾,實際作用不大。

這時候,就有有錢人想了別的辦法,那就是放出消息說,我們不會厚葬。甚至乾脆在墓碑上明白寫下類似「墓里沒錢」這樣的話。正所謂此地無銀三百兩,一般用此方法的人家墓都沒能倖免。比如北魏的征南將軍就在自己的墓碑後面寫道:沒有金銀珠寶,沒有綾羅綢緞,你們別費心了,讓我好好待著吧!結果,西晉末年他的墓就被一群災民光顧了,大家發現裡面珍寶無數,連釘棺材的釘子都是金的。

也正因為如此,歷代政府對盜墓的行為的處罰非常嚴厲。西漢的《淮南子》中記載:「『發墓者誅,竊盜者刑。」;《舊唐書》,也有多次談到:「開劫墳墓」與「十惡忤逆、官典犯臟、故意殺人、合造毒藥、放火持仗」等;《大明律》:凡發掘墳冢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

即使法律再嚴苛,歷代盜墓行為依然屢禁不止。盜墓賊為了得到高價隨葬品,不惜違背世俗道德和法律與死人爭利。當然,盜墓賊有時候也會碰到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墓里的人還活著。清朝景星杓的《山齋客譚》載:「本朝安徽撫院高,諱承爵,旗員,罷官後,一愛女死,殯於通州別業。守庄奴知其殮厚,盜啟之,見女軟如生,將淫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脫不得,抱滾二十五里,遇巡員獲之,論磔,七日旨下。」 高承爵、高其佩都是清朝的名臣。還陽的高小姐不愧是旗門虎女,她死死地揪住盜墓賊,與他搏鬥25里之遠,結果遇到巡邏官兵得救,盜墓賊受到了磔刑(一種酷刑,把肢體分裂)。

這篇故事簡直是善惡立報的典型。

(圖文來源於網路 侵刪)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八卦尼古丁 的精彩文章:

喜歡P圖、做表情包的同學!
抖音最6情話套路,單身狗不要來哦

TAG:八卦尼古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