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友要求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你要孩子,還是要房子?
(本文內容由網友口述,並重新整理成文稿,文中若出現姓名,為保護個人隱私,皆用化名進行代替)
你好,我叫郭敬松,最近準備和女友結婚了。但是,我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房子和女友肚子中的孩子,我已經被鬧的疲憊不堪。加上雙方的父母也添了進來,我覺得這個婚,我真不想結了。
我和女友是在一年前認識的,雙方年齡也不算小了,通過朋友介紹,覺得還談的來,便走到了一起。
半年前,女友知道我家準備買一套房子,便提出了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她說著是我們家庭的基礎條件,如果你覺得這樣無法接受,可以趁早散夥,省的感情深了難以了斷。
我沉默了很久,對她說。
「你用談生意的態度和我談感情,我真的很不習慣。」
我們雙方便沒有再說什麼,任然維持著聯繫。
一個多月前,女友懷孕了,我們雙方覺得感情已經成熟到這個地步了,物質條件也充分,是應該結婚了。
但是,結婚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彩禮,陪嫁,婚慶典禮,還有房子,都是我們之間揮之不去的陰影。
她總是催我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我實在受不了了,便抱怨了一句。
「房子,你總是念念不忘房子上的名字,難道你是為了房子才和我在一起的么?」
我當時有些怒了,她卻認為我是翻臉不認賬。
一周前,女友向我下達了最後通牒。
「要麼房子加上她的名字,要麼分手,打掉孩子,你是要房子還是要孩子?」
我無言了,感覺自己無法做出選擇。
【小編觀點】
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誰買的所有權歸誰。按道理來說,女方要求再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是不合法的。但是,考慮到女性的特殊身份和孩子,在現實社會中,這種情況也不少見。
但是,女方沒有考慮到男方的心情,用這種方式來威逼利誘男方,會讓男性產生極大的心理壓力,讓他覺得你們之間的感情不再單純。即便將來結婚,男方內心深處也會留下極大的陰影。
※弟弟屢次借車老婆不同意,直到接到一通電話,我才悔不當初
※為結婚湊彩禮我把妹妹嫁給了殘疾人,一年後,妹妹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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