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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愛情,換來的只是分手,我不恨他,恨我自己

我和我男朋友(磊磊)戀愛已經兩三年的時間,因為他我放棄了很多,基本都是以他我為中心,現在談到結婚,她卻給我提出了分手,這樣的結果我實在無法接受,也不能理解,到底我做錯了什麼?

他給我的理由,是我現在不上班,天天在家裡無所事事,生活里的很多花銷都是他出的,因為經濟壓力太大,選擇和我分手。而我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他,放棄自己喜歡的工作,就是因為他不喜歡,沒想到的是,他反倒來嫌棄我,說:「我是為了報復他」。我實在不甘心,在他的身上我看不到我們的未來,甚至到現在,我們都沒有見過雙方的父母。三年的青春,就這樣白白浪費掉,我實在接受不來。

認識他是在同學聚會上,當時感覺他是一個知書達理的人,我們聊得非常的開心,就相互的留下了聯繫方式,後來一起吃飯逛街,我感覺他人也不錯,就正式交往了。 在相處的日子裡,他總是不放心我,一點私人空間都不給我留,除了他以為的任何男生都不可以交往,哪怕是朋友,同學。所以我就乾脆辭掉工作,在家專心的照顧他。

可是讓我寒心的是,他父母從老家來北京看他,他把我草地出門,把的所以東西都給我收拾出來,當天就把我拖到了酒店。你當我到底是什麼,難道我就只是你一個生活上的助手,情感上的一個陪伴嗎?我都懷疑我到底是不是他女朋友。他給我的理由是,我沒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在這樣的狀態下,他父母是不會同意我們在一起的。其實他說的我都可以接受,但是他並沒有提前告訴我,甚至連他的父母都不知道有我這樣一個人的存在。三年的時間,讓我感覺很誇張。

其實我付出了很多,但是你們有所不知,我為了他選擇了愛情,放棄了去雲南航空事業,留在北京,就在我在家的時候,他和我的生活費都是AA的,我浪費了大把的時光,可是他卻提出了分手,這麼幾年下來我感覺我一無所有。我認為兩個人在一起,單方面的遷就是不公平的,作為一個女孩,我認為我做的夠多了,但是我認為作為一個男人,就應該承擔她應該承擔的責任,我感覺我這幾年獲得跟怨婦一樣。

我現在應該怎麼辦,是選擇離開,還是堅守這份沒有愛情的愛情呢?我很迷茫,希望大家能給點意見,讓我走出自己的世界,走出他的世界,我不恨他,恨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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