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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迪:怪物是如何煉成的

編者按

本文為劉宗迪《山海經》「怪物」系列的第三篇。如何理解《山海經》的怪獸、山靈,劉宗迪使用符號理論,也考校典籍,做出了一定的解釋。在他的筆下,這些怪物其實都由來有自,並有一套文化解釋蘊藏背後。在本文之後,作者將轉戰《山海經》地理學領域,為「說山訓」繼續寫作,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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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是如何煉成的

文 | 劉宗迪

(《讀書》2018年5期新刊)

南山經之首山。其首曰招搖之山,臨於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狀如韭而青花,其名曰祝余,食之不飢。有木焉,其狀如榖而黑理,其花四照,其名曰迷穀,佩之不迷。有獸焉,其狀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麗之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海。其中多育沛,佩之無瘕疾。

又東三百里,曰堂庭之山,多棪木,多白猿,多水玉,多黃金。

又東三百八十里,曰猨翼之山,其中多怪獸,水多怪魚,多白玉,多腹蟲,多怪蛇,多怪木,不可以上。

這是一位兩千多年前的旅行者所寫地理調查報告中開頭的幾段。這位在群山中跋涉的旅行者,沿著山間河谷,循水而行。他每抵達一山,就記下這座山的方位和里程,他對這座山植被、水土的總體觀察,比如說,山上長什麼樹,生什麼草,是草木茂盛還是童山濯濯,山中是否有溪流發源,這些溪流最終流向哪裡……他還記下這些山上棲息著什麼野獸、鳥類,水中有什麼樣的魚類或兩棲類動物,他甚至還記下了對這些草木鳥獸的生物形態的細緻觀察:那些樹或草長什麼樣的葉,開什麼樣的花,結什麼樣的果,生什麼樣的種子。那些飛禽、走獸、爬蟲、游魚長什麼樣,它們的腦袋、面目、身子、四肢、尾巴、皮毛等都長啥樣,叫聲是怎樣的,習性是怎樣的,對人有無傷害……這顯然是一位既有耐心又很細心的觀察者。如果說生物形態、習性屬客觀性知識,可以通過觀察得到,那麼,這些草木鳥獸蟲魚的名稱,以及吃了這些草木的果實、鳥獸的肉或佩戴這些鳥獸的皮毛能治什麼病,對身體有什麼樣的好處或壞處,諸如此類的知識卻不是靠一時的觀察就能得到的,這位旅行者必定還走訪了土著——如山間的樵夫或打獵、採藥的山民,方才獲得這些地方性知識。這位好奇的旅行者不僅關心山林溪流中的活物,也對山中的礦藏有著濃厚的興趣,他記下了很多山中、河流中蘊藏的礦物,比如金、銀、銅、鐵、玉石、丹砂、雄黃、雌黃、硫黃、礬石,以及各種各樣質地細膩、紋理美觀的石頭。他將沿途觀察所得和訪求所得的山川地理、博物知識,以山為綱,分門別類,表其名,寫其形,記其用,一一記錄在案,編纂成冊,成為中國乃至世界歷史上最早的一部基於實地考察的山川地理博物志,經過兩千多年的歲月蕩滌,這部書居然幾乎完好無損地保存下來,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山海經·五藏山經》(以下簡稱《山經》)。

《有圖山海經》古刻本(來源:wdl.org)

《山經》二十六篇,每一篇記載數山到數十山不等,各篇按照特定的走向依次記錄每一座山的方位道里和自然物產,開頭引的這幾段見於全書第一篇,即《南次一經》的開頭,據以不難看出《山經》全書記述的體例。招搖之山位列全書之首,具有起例發凡的作用,因此體例特為完備:首先說明此山的位置,「臨於西海之山」;其次說明此山物產的基本情況,「多桂,多金玉」;再次詳細描述了此山特有的幾種物產:山上長一種草,像韭菜,開青花,名曰祝余,吃了讓人耐飢;有一種樹,名曰迷穀,葉狀似榖樹,其實就是榖樹的一種,榖樹又名構樹、楮術,古人用其皮造紙,至今在中國南北各地的山間田畔仍常見,因為此樹開花如絨球一般,細小的花瓣四齣如光芒四射,故書中說「其花四照」;狌狌「其狀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這當然就是動物園中常見的猩猩,猩猩長臂長腿,行走如風,故古人相信吃了它的肉,也可以變成風一樣的男子。這座山上還發源一條溪流,名叫「麗之水」,水中產一種東西叫「育沛」,大概是一種礦物,將它佩戴在身上,肚子里不長蟲子(「無瘕疾」)。

《山海經》之狌狌(來源:nlc.cn)

《山經》全書,記錄山峰近五百多座,河流二百四十餘條,行程數萬里,記錄草木、鳥獸、魚蛇數百種,金石礦產十數種,其中,詳細描述了其性狀、習性、效用的草、木、鳥、獸、魚各有數十種。如此大規模的山川博物志不可能是出自一個人之手,而必定是一個有著嚴密組織、精心籌劃的學術團隊集體勞動的成果。全書記山川脈絡清晰,載物產具體翔實,行文平鋪直敘,狀物繪聲繪色,通篇體例嚴謹,條理分明,雖眾物紛紜繁雜,但記述有條不紊,分明是一部經過周密計劃、基於實地考察、以資源利用為指歸的國家地理物產調查報告。

然而,如果說《山經》是一部實錄山川物產的自然博物志,其中何以又會充斥著眾多非牛非馬、人面獸身、九頭九尾之類怪誕離奇、顯然非世間所實有的怪物呢?

比如開頭引的《南山經》段落後接下來的幾座山中,就出現了數種怪獸:祗山之鯥,魚類而陵居,其狀如牛,蛇尾有翼,身生羽毛,一身而兼具魚、牛、蛇、鳥之形體;亶爰之山的類,自為牝牡,一身而兼具雌雄兩體;基山之猼訑,九尾四耳;三首六目、六足三翼;青丘之獸,如狐而九尾而食人;英水之魚,魚身而人面,聲如鴛鴦。如此這般非牛非馬、一身九尾、兼具雌雄、魚身人面的奇鳥怪獸異魚,似乎不可能是自然界所實有,只能是出自想像和虛構,如此說來,《山經》分明就是白日夢般的臆說怪談,與其視之為自然博物志,不如歸之於志怪、小說之列更實至名歸。正是因此,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山經》就成了一部妖獸錄、怪物譜。

《山海經》之類(來源:nlc.cn)

實際上,這些乍看之下荒誕離奇的記載,只有在古代博物學的語境中才能得以恰如其分的解釋。

《山經》中出現的「怪物」,大概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非牛非馬、人面獸身、一身兼具眾體的複合類動物,一類是一獸多尾、一鳥多翼、肢體冗餘(或欠缺)的畸形動物,前者可稱為「複合獸」,後者可稱為「畸形獸」。

一身兼具眾獸之體的「複合怪獸」,在《山經》中最為常見,可以祗山上的「鯥」為典型:「有魚焉,其狀如牛,陵居,蛇尾有翼,其羽在魼下,其音如留牛,其名曰鯥,冬死而夏生。」它明明是魚,卻身形如牛,長著蛇的尾巴、鳥的翅膀,肋(胠)下生羽,世上安有這般一身兼具飛鳥、走獸、游魚、兩棲類動物的特徵,完全違背動物分類學規律的怪物?此魚不僅長相怪,習性更怪:明明是魚,卻居于山陵,不僅如此,此魚在冬天死去,到了夏天又會復活。它不僅跨越了動物分類的邊界,而且還超越了空間(水與陸)和時間(生與死)的秩序,反常則為怪,無法納入現成秩序的事物就是怪物,此物可謂集怪物之大全。此等與自然秩序背道而馳、格格不入的怪物,似乎不可能存在於現實中,而只能是憑空捏造的產物。

《山海經》之鯥

實際上,此物世人常見,它不是別的,就是中藥鋪中常見的穿山甲。《爾雅翼·釋獸》云:「鯪鯉,四足似鼉而短小,狀如獺,遍身鱗甲,居土穴中。蓋獸之類,非魚之屬也,特其鱗色若鯉,故謂之鯪鯉,又謂之鯪豸。野人又謂之穿山甲,以其尾大能穿穴故也。」《本草綱目》卷四十三云:「鯪鯉,……其形肖鯉,穴陵而居,故曰鯪鯉,而俗稱為穿山甲。郭璞賦謂之龍鯉。」《山經》謂鯥「其音如留牛」,「鯥」音六(郭璞注),蓋即得名於其叫聲,「鯪鯉」「龍鯉」「鯪豸」諸名,皆為「鯥」一音之變。《山經》關於鯥的「怪異」記述,皆可在穿山甲身上找到印證:穿山甲體形與牛相去甚遠,但身大頭小,且背部隆起,確與牛的體形有幾分相似;尾巴修長,故謂之蛇尾;鱗片重疊,周身披甲,有似鳥翼;鱗片間生有硬毛,身體兩側硬毛尤多,故謂之魼下生羽;周身生鱗,且可入水,故謂之魚;穿山甲冬眠,故謂之冬死而夏生。因穿山甲善打洞、食蟲蟻,古人按順勢療法思維,相信食其肉可以「通經脈,下乳汁,消癰腫,排膿血,通竅殺蟲」(《本草綱目》),穿山甲至今仍是一味常見中藥。《山經》稱「食之無腫疾」,正是出於同一思路,可見後世本草醫學與《山經》一脈相承。

清·吳友如所繪穿山甲(來源:nlc.cn)

在上古時期博物學尚不發達,尚未建立一套可共享的博物學術語,更沒有博物繪畫術和照相術的條件。要記錄一種動物的形態,最方便可行的辦法就是借人們所熟悉的動物對之進行比方形容,告訴人們它的腦袋像啥,面孔像啥,四肢尾巴像啥……於是就「捏造」出形形色色的由不同動物形體組合而成的異形「怪物」,其實至今人們仍是如此這般地描述陌生動物。明白了這個道理,也就不難看穿《山經》中種種「怪物」原本平凡的真面目。

但若不知此理,再加上望文生義、少見多怪,就難免把這些記載看成怪物,而《山海經》也就變成怪物之書了。在坊間流行的各種《山海經》圖譜,其中的動物就都被畫成了異形怪物。比如鯥,亦即穿山甲,在畫手們的筆下,就變成牛首魚身身生雙翼的怪物。

另一類怪物,即軀體增生或殘缺的「畸形怪獸」,諸如一身九尾之狐、一身六翼之鳥,或者只有三條腿、一隻眼的獸之類,其來歷則另當別論。此類怪物在《山經》中也所在多見,如《東山經》所載:

珠蟞魚:澧水出焉,其中多珠蟞魚,其狀如肺而四目,六足有珠,其味酸甘,食之無癘。

蠪蛭:有獸焉,其狀如狐,而九尾、九首、虎爪,名曰蠪蛭,其音如嬰兒,是食人。

鮯鮯:深澤,其中……有魚焉,其狀如鯉,而六足鳥尾,名曰鮯鮯之魚,其鳴自叫。

《山海經》之鮯鮯魚(來源:nlc.cn)

走獸四足,飛鳥雙翼,魚蛇無足,牛羊雙角,不管什麼動物,都只有一個腦袋、一條尾巴,而《山經》中卻記載了大量的多足、多翼、多尾、多目、多角或少足、少目的動物,委實令人費解,不由人不把它們當成怪物。

《山經》既為紀實的博物志,其所記載之物,不管如何怪異,亦當為實有之物。諸如此類的記載究為何種動物,誠難以考見,但其原為普通的動物當可斷定。古代沒有動物園,更沒有自然博物館、標本陳列室,能讓人就近細察動物的長相。野獸、飛鳥隱於密林茂草、深山幽谷,出沒無常,行蹤詭秘,人們往往唯聞其聲,不見其形,即使偶爾目睹其形,也無法細緻觀察,因此難以準確描述其形態、長相。加之野獸出沒,往往給人帶來恐懼,因此人們在描述其形象時也難免夾雜想像和誇張的成分。《大戴禮記·四代》云:「平原大藪,瞻其草之高豐茂者,必有怪鳥獸居之;……高山多林,必有怪虎豹蕃孕焉;深淵大川,必有蛟龍焉。」茂草大藪、高山深林、深淵大川,天生就神秘莫測,因神秘而自然對出沒於其中的鳥獸生出種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山經》時代的博物學家,對於草木植物不難靠親自觀察而記錄其形態,而對於行蹤不定的飛禽走獸,則大概只能依據當地人的口述和傳聞,因此其關於野生動物的記錄就必然羼雜種種偏差和錯覺,失真在所難免。

不過,我們也不可低估古人對事物形象的觀察能力和了解程度,而輕易地將《山經》中不合乎自己常識的記載皆歸之於古人的無知妄誕,其中也許確實蘊涵著古人真切的博物學觀察呢。例如上引《東山經》中的珠蟞魚,「其狀如肺而四目,六足有珠,其味酸甘,食之無癘」。乍看之下,無疑胡說,世界上哪有長四隻眼、六隻腳的魚?在前人畫的珠蟞魚圖中,就把它畫成了一條頭長四隻眼、身體兩側各生三足的怪魚。「珠蟞」,《呂氏春秋·本味》引作「朱鱉」,《南越志》云:「海中多朱鱉,狀如胏,有四眼六腳而吐珠。」(《初學記》卷八引),可見「珠蟞」當作「朱蟞」,「朱」蓋言其色。《山經》關於珠蟞魚的記載,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一種至今猶見於閩浙沿海及南海、被稱為「古生物化石」的甲殼類水生物,即鱟。《本草綱目》云:「鱟,狀如熨斗之形,廣尺余,其甲瑩滑,青黑色,鏊背骨眼,眼在背上,口在腹下,頭如蜣螂,十二足,似蟹,在腹兩旁,長五六尺,尾長一二尺,有三棱如棕莖,背上有骨如角,高七八寸,如石珊瑚狀,每過海,相負示背,乘風而游,俗呼鱟帆。」鱟之為物,有殼似鱉,故《山經》以「鱉」名之;鱟殼色赤,故稱「朱鱉」;其身體由兩節組成,無論從造型還是顏色,都很像肺葉,故《山經》謂之「如肺」;鱟有十足,《山經》謂之「六足」,雖不中亦不遠。《山經》謂朱鱉「四目」,鱟確實是「四眼」,其頭胸甲兩側有一對大複眼,在其頭胸甲前端還有兩隻小眼睛。可見,《山經》的記載雖簡單,卻很能抓住鱟的特點,足見古人察物之精,《山經》之非妄作。《山經》說,鱟「其味酸甘」,可見味道不錯,肯定為古人食譜所常見,如今在福建、廣東的海鮮市場上大概還偶爾能見到此物。

《山海經》之珠蟞魚

古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們在採集、料理鳥獸蟲魚之同時,必然獲得豐富的博物知識,最初的博物知識與其說是源於眼睛和博物館,不如說是源於「舌尖」和廚房。古人對於自然萬物的知識,都是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日積月累而成的,這些知識原本只在民間靠言傳身教而世代相傳,時過境遷,則風流雲散,只有極少的一部分能被記錄下來併流傳後世。歷史上,像《山經》這樣一部系統記載民眾自然知識的博物志,可謂絕無僅有、難能可貴,現今的人類學、民俗學靠所謂「田野研究」所獲得的「地方性知識」或「傳統知識」,與《山經》之洋洋大觀比起來,實為小巫見大巫。

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著《地方知識》(商務印書館,2014)

《山經》的荒山野水之中,除了時時閃現怪異鳥獸的魅影之外,還有山靈水怪偶爾出沒,這些形象怪異、出沒無常的神怪,也讓《山經》其書籠罩了一種神秘氛圍,讓人懷疑其真實性,並進而否認其地理博物志的價值。尤其是每篇之末的結語,除總計該篇所記總山數和總里程外,還記載該篇所記群山的山神,如《南次一經》云:

凡山之首,自招搖之山,以至箕尾之山,凡十山,二千九百五十里。其神狀皆鳥身而龍首,其祠之禮:毛用一璋玉瘞,糈用稌米,一壁,稻米、白菅為席。

綜觀《山經》全書,儘管各篇山神形象各異,或鳥身龍首,或人面蛇身,或馬身人面,或彘身蛇尾……祭品、祭器和儀式的品類和數量不同,但其記述體例卻如出一轍。《山經》每一篇所記,少則數山,多則數十山,少則綿延數百里,多則數千里甚至上萬里,卻均由一神統領。如此地域遼闊、綱紀嚴明的山神祭祀制度,顯然不可能是土生土長的自發性的地方性崇拜,而只能是出自製度性的安排,或者正是主持《山經》的知識團體所籌劃的國家性山神祭典,在《山經》時代,這一祭典要真正落到實處並不容易,大概只是停留在紙面上的規劃。至於這一山神祀典的用意,與其說在於拜神,而毋寧說更在於通過設立山神祭祀,達到對山川資源的經略和佔有的目的,其經濟和地理方面的戰略意義更重於宗教和民俗的意義。《禮記·祭法》云:「山林川穀丘陵,民所取材用也。」山川物產資源為百姓生活之所仰、國家財用所出,所以需要對之進行管理和看守。《周禮·地官》說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為之厲而為之守禁。……若祭山林,則為主而修除,且蹕」。山虞就是守護山林資源並負責山神祭祀的山長。山虞之外,《周禮》中還有負責管理森林資源的林衡(林務官)、管理川澤資源的川衡(河長)和澤虞(湖長),以及專門負責管理某類山川物產的官司,如負責看守「金玉錫石之地」的卝人(礦長)、向山澤之農徵收「齒角骨物」的角人、徵收鳥類羽毛的羽人等。《左傳·昭公二十年》載晏子批評齊景公不顧百姓疾苦,壟斷山川資源,「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可見《周禮》制度雖屬儒者的制度安排,但絕非空無憑藉,而是有春秋、戰國時期的現實制度為依託的。齊國尤其重視山川自然資源的開發,《管子》書中屢屢論及山林藪澤的開發利用,並主張國家借山神祭祀對山林資源進行壟斷,《地數》篇云:「苟山之見其榮(礦脈)者,君謹封而祭之。距封十里而為一壇,是則使乘者下行,行者趨,若犯令者罪死不赦。」《國准》篇云:「立祈祥以固山澤。」設祭于山,藉以宣示國家對山川資源的占有權,同時,封山為神,將山林宣布為神聖之地、禁忌之域,增加其神秘感,令百姓敬而遠之。可見,上古時期,山神祭祀制度與山林資源開發相伴而生。明乎此,不僅可知《山經》諸山次之神祀的淵源,於《山經》其書的性質和來歷亦知過半矣。

《山海經》之鼓(鐘山神)(來源:nlc.cn)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因見《山海經》「記海內外、山川神祇異物及祭祀所宜」,且「所載祠神之物多用糈(精米),與巫術合」,遂斷定其為「古之巫書」。以魯迅先生之崇高地位,此說極大地影響了現代學者對《山海經》其書的認知,它在使《山海經》被神話學、宗教學和民俗學倍加推崇之同時,卻大大貶低了其地理學價值。實則,祭祀雖為巫師者流之能事,但如《山經》般大規模、系統化的山神祭祀制度,卻非巫師方士所能為,而只能出自國家權力的宏觀籌劃和統一經略,其目的不在祀神禱鬼,而在封殖山川、經營國土,祭祀制度的背後是國家的權力。可見,《山經》的山神祭祀制度,與其說證明其為「古之巫書」,不如說恰恰證明了其為先秦國家經略山川的地理博物之書。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

總之,《山經》中雖充斥著大量的恢詭、神異的記載,怪鳥異獸遊盪,山神水靈出沒,但這一切都不妨礙它成其為一部地地道道的山川地理博物志,這些怪異記載,非但不足以貶低其作為地理博物志的價值。世人眼裡的《山經》怪物,並非怪物,它們既不是已經滅絕的洪荒怪獸,也不是作者無中生有的恣意捏造,它們原本是曾經存在於這個世界上,或許今天仍然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平凡之物。它們之所以變成怪物,只是因為在我們和古人之間橫亘著漫長的歲月,讓我們無法理解古人原本樸素的博物學話語,無法再用像他們一樣的眼光看待世間萬物。

*文中圖片未標明來源的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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