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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視野下農信資管業務的困與解

五一前夕,《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終於塵埃落地。相比之前的《徵求意見稿》,資管新規在過渡期安排、標準化債券類資產認定、凈值化管理、資管產品分類、合格投資者識別、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對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而言,如何精準研判資管新規監管精神及趨勢,並迅速適應新資管時代統一的監管標準,是下階段區域內各金融機構爭取理財市場的戰略性課題。

資管新規下,農信機構存在的不足

(一)專門資管部門及崗責配置缺位

資管新規明確要求金融機構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資管子公司,強化法人風險隔離,對暫不具備條件的機構以專門資管部門替代。鑒於部分農信機構委託理財等資管業務通過委託國有大型銀行進行投資管理,對理財資金所投資標的並未真正履行現場盡調、事中監測等管理人勤勉盡職工作,絕大部分農信機構亦未設置資管部門來承擔管理人職責,部分資管崗職責穿插於銷售端承接。

(二)從業人員專業化素養有待提升

資管新規明確要求從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管理能力以及熟悉資管方面法律法規、法律關係、交易結構、主要風險、風控模式等,但部分農信機構資管從業人員准入門檻標準無,對固收類、權益類、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相關產品具備趨勢分析、價格波動判斷、凈值估值分析、宏觀經濟研究能力的專業化人才缺失,部分從業人員並無相關資管產品管理人從業資質,如資管部門從業人員從事固收類、股權類、基金、私募、金融衍生品類等投資管理工作,理論上應具備債券交易、證券從業、基金從業、私募基金從業、期貨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資質證書,具備特殊行業從業資格准入認證。

(三)客戶分層與產品風險等級未匹配

資管新規明確要求金融機構將投資者區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類,但目前部分農商銀行客戶分層依據理財8號文中關於高凈值客戶的標準確定,且實踐中產品收益的高低並非依據產品本身資產投向的風險屬性決定,大部分是根據客戶認購理財產品金額大小確定不同層級的投資收益,即客戶分層與不同的產品風險等級之間未嚴格建立對應關係。

(四)產品分類未依據所投資產屬性確定

資管新規明確要求金融機構資管產品根據投資標的限定比例分別不同產品類別歸屬,並差異化確定監管標準。但目前部分農信機構理財產品分類主要依據是否保本進行劃分,非保本理財產品所投資的範圍除標準化資產外,還包括適當比例的非標資產,且目前合格投資者資管產品的投資金額起點與監管標準存在距離,未來上述產品分類標準將予修改。

(五)資管產品凈值化管理將成為趨勢

資管新規強制性要求金融機構對資管產品實行凈值化管理,資管產品凈值化運作的前提系該產品基礎底層資產包全部為標準化資產,可等分交易具備公允市場定價機制,但目前非保本理財資產包中除債券、現金、大額存單等標準化資產外,還夾雜著數量可觀的非標資產,該類資產流通性差不具備市場公允定價性,無法進行凈值化管理。

(六)資管產品集中度管理有待提升

資管新規明確了不同資管產品的集中度管理要求,但目前金融機構理財產品集中度管理絕大部分系按照理財8號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餘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餘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確定,實踐中部分農信機構對代客理財、自營資金投資、信貸類授信等未嚴格按照農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大額風險監測和預防的通知》要求,對上述非同業資管產品經底層資產向上穿透至投資者、向下穿透至最終債務人後未統一納入用信範疇,未實時進行全口徑集中度監測管理。

(七)資管產品代銷管理機制有待完善

資管新規確規定金融機構代銷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管產品應符合監管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但新規具體未涉及滿足監管要求的具體條件情形,未來將持續關注監管動態,及時提交代銷資質認定申請。鑒於目前部分農信機構未發生資管代銷業務,其銷售授權機制、內部審批流程、風險控制程序、盡調管理、風險審查等制度規範缺失,然而隨著專業化分工程序朝著精細化方向發展,未來缺乏投研能力的部分農信機構開展理財等資管業務將主要依靠代銷其他金融機構產品實現市場佔有率,故適時出台資管業務代銷管理方面的制度規範及流程式控制制等措施,將是未來農信機構努力方向。

(八)資管產品信息披露有待持續優化

資管新規對資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更加體現差異化,目前部分農信機構對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未嚴格披露至底層資產清單,僅限於理財資金投向及相關比例,對標準化資產所投標的利率、匯率、價格波動等市場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均未涉及,對非標資產的交易結構、風險狀況、到期收益分配等信息並未嚴格按照監管格式進行披露。未來隨著資管產品的分類管理,根據其所投向的底層資產採用差異化的披露格式、範圍、內容、頻度管理,對從事信披工作人員的履職能力專業化要求必然水漲船高。

(九)資管產品資本計提工作有待跟進

資管新規明確要求金融機構按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10%計提風險準備金。但目前部分農信機構銷售理財產品,尤其是非保本理財因會計科目歸屬表外資產,金融機構不實質性承擔信用風險,在理念上未有計提風險準備金意識,但隨著未來資管市場打破剛兌趨勢下,即使是表外資產,管理人在履職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操作失誤、系統故障、違反資管協議、投向違規等情形,管理人若未充分做到勤勉盡職義務的,將向投資者承擔風險損失補償責任。

農信資管業務管理建議

(一)架設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管部門及崗位配置

鑒於資管業務的專業性、獨立性以及新規對管理人勤勉盡職要求,按照監管精神,未來農信機構設立獨立的資管部門或組建資管子公司,打造一支屬於自己的資管投研團隊,是必須面臨的一項機構改革重任。

(二)加強資管專業人員引進力度及培訓覆蓋面

鑒於目前農信從業人員整體文化素質偏低,而資產管理作為一項專業化的工作,對從業人員的知識結構、經驗閱歷、專業素養、研究能力、趨勢判斷等方面均提出較高的履職標準,故未來仍需依靠引進具有交叉金融背景的複合型人才,持續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力度,快速培養適合農信文化的資管從業人員梯隊。

(三)加快資管產品分層分類體系及投資比例調整

鑒於目前理財產品分類體系設置與最新的資管新規要求差距較大,有必要將最基礎的資管產品按照監管口徑進行分類,並統一調整相關制度規範、流程管理、系統設置、投資比例等內容,為未來標準化資產凈值化管理打好實踐基礎。

(四)加快資管產品從預期收益型向凈值化布局

鑒於新規對標準化資產進行凈值化轉型系監管趨勢,農信機構加快對凈值化管理之路的探索,從會計核算、估值方式、估值波動、巨額贖回、流動性管理等方面加以研討、布局,為未來農信機構系統上線凈值化產品提供理論依據。

(五)規範資管產品管理費風險準備金計提工作

鑒於新規對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計提風險準備金要求,未來管理人因管理疏忽或未盡到勤勉盡責情形可能承擔的損害賠償,將在管理費收入中計提一定比例用於風險補償,雖屬代客表外業務仍應承擔管理人履職風險,亦在意識上給管理人敲響警鐘。

(六)健全資管產品統一授(用)信風險監測

鑒於大額風險暴露監管要求,新規嚴格執行資管產品所投資底層資產向上穿透至投資者、向下穿透至最終債務人,對債務人按全口徑進行授(用)信集中度監測管理,對代客、自營類分屬不同業務部門的資管產品進行跨部門統一監測,防範用信「爆表」風險。

(七)儘早布局資管產品代銷管理之路

鑒於專業分工越發精細化,未來資管業務競爭格局將圍繞資管投研實力優劣展開,部分競爭實力弱的中小金融機構更多的將傾向於產品代銷之路,如何順利獲取監管代銷許可之質,並建立整套代銷管理的內部控制操作制度及流程規範,是未來金融機構資管產品選擇代銷方式必然面臨的課題。

(八)不斷完善資管產品信息披露管理

鑒於新規對信息披露的高標準性,未來農信機構資管產品將分層分類確定具體信息披露的格式、內容、範疇、頻率等要求,根據不同屬性的資管產品按照披露時點、市場情況、價格波動、風險狀況、風控措施等多維度進行提示評價,客觀揭示投資風險。資管產品信息披露質量的優劣,是檢驗農信機構資管從業人員是否具備良好專業素養的試金石。

(九)加強流動性應急管理機制建設

隨著公募產品、開放式資管產品從預期收益型向凈值化產品轉型,資管產品所投資的底層資產,如債券、股票、指數、大宗商品、衍生品等,當資本市場出現斷崖式等異常交易行為,導致基礎標的價格劇烈波動情形時,凈值化產品可能隨時面臨巨額贖回危機,如何加強資管產品的流動性、如何做好資金的應急,如何增強資管產品可流轉交易性等,上述問題的研究、探索、實踐是今後凈值化管理必須解決的難題。(浙江餘姚農商銀行聞人映紅)

責編:王璽責審:王漢,美編:王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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