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GDPR法規生效 谷歌Facebook等第一時間遭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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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5月25日晚間,歐盟新的數據隱私法規《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下簡稱「GDPR」)正式生效,與此同時,谷歌、 Facebook,以及Facebook旗下WhatsApp和Instagram也第一時間被投訴。
隱私激進主義者、奧地利律師麥克斯·施雷姆斯(Max Schrems)旗下非盈利機構NOYB今日對谷歌、 Facebook、WhatsApp和Instagram進行了投訴,最多可能給上述公司帶來70億歐元(約合81億美元)的罰金。
施雷姆斯稱,在處理用戶個人數據方面,上述公司採用了「強迫同意」策略。事實上,根據法規要求,除非同意處理個人數據對於提供服務是必須的,否認要為用戶提供自由選擇。
施雷姆斯認為,在使用用戶數據方面,Facebook和谷歌沒有為用戶提供「自由選擇權」。
GDPR旨在賦予歐盟居民對個人數據有更多的控制權。如果一家公司不遵守這項條例,將面臨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度營業額4%或2000萬歐元(約合2340萬美元)的罰款,以高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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