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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事都可以交給下屬做,唯獨這四件事要領導親自干,否則會出亂子

做一個管理者,不能夠啥事都自己親自做,那樣不僅會把自己累死,而且你的管理效果和效率都是很差的,要把絕大部分的時間交給自己的下屬做,自己的重點是做規劃,但是,啥事都可以交給下屬去做,下面這四件事情還必須要親自做,才能會更有效果,大家可以對照一下自己,忽略了哪一件呢?

【1】對於下屬的任命——一定要親自干,這樣才體現對下屬的重視。

不管下屬這邊的職務有多高多低,一旦決定對下屬進行任命,這件事情必須由自己親自去操作,這樣才能夠體現出對下屬的尊重,這樣的事情做多了,你的下屬才會覺得你才是真正的決策者,大家的凝聚力和對你的忠誠度就會越來越高,要知道,做好人在職場是很難的,尤其是大領導,這樣的好事就不能夠再讓別人代勞了。

【2】突擊階段性任務——領導樣自坐陣,才不會出問題

在完成突擊性階段性任務的時候,作為領導必須親自坐鎮,必須親自抓,如果需要加班的話,一定和自己的下屬一起加班指導他們,最後一個人走了為止,親自抓這件事情,不僅代表自己的一個態度,還體現了自己的重視程度,要知道,領導重視的下屬才會真正的重視。

【3】預算的審核與把關——你不親自參與,往往有很大的漏洞讓下屬鑽。

一些比較正規的公司都會有預算的制度,對於預算,一定要自己親自把關,不然的話,很多漏洞到時候讓你應接不暇,要知道,只有親自參與,親自去做,才能夠把這個預算做到盡量的合理,不要等到漏洞出來的時候再去審核,那個時候就是死後驗屍了,這事已經造成,這個事還是必須要親自抓,尤其是最後一關,必須自己審核。

【4】最後把關的簽字——簽字是為了引起下屬的重視,如果把許可權下放,後果將難收拾。

這樣的事不需要小編提醒吧,作為一個領導,簽字,體現了自己的權利,如果把自己的這些權利也分為自己的下屬,你的控制能力就大大降低,來找你的人也會越來越少,你是自己把自己孤立起來,更不可能管得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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