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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吃人肉並不稀罕,在當時人肉也叫想肉,是一種軍糧

文/主任

在水滸傳中,吃人肉的情景並不鮮見,這其中以兩個人最為聞名。

一個是孫二娘,她和張青在十字坡開了個酒店,其中的招牌菜就是人肉大包子,而肉餡自然就是人肉,按照她的經營時間和生意火爆程度,估計吃了這種包子的沒有一萬也有八千,當人很多人吃了包子之後,自己也變成了包子。

孫二娘是把人當商品,把人肉做成產品銷售,而李逵則是直接吃人肉。或許從這點也可以解釋,為何李逵對生命缺乏基本的尊敬和敬畏,試想,一個連吃人肉都毫不在乎的人,他會在乎生命么?

水滸中,具體描述李逵吃人肉的場面有兩次,一次是活捉了宋江的仇人黃文炳之後,李逵為了表現出對宋江的絕對忠心,為了討好宋江,於是用最不可思議的方式對待黃文炳。

當時宋江看到黃文炳,宋江指著他大罵:你這小人,我宋江與你無冤無仇,你卻三番五次害我,今天我一定要拔了你這根毒刺。得到命令的李逵,馬上行動,殺人李逵是最專業的,水滸中寫道: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從這點可以看出,其實除了李逵之外,梁山還有很多人都吃了人肉,這進一步說明,所謂梁山108將就是一群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這不是李逵第一次,後來李逵請假下山去接老娘上梁山,在路上遇到李鬼,本來李逵給了李鬼銀子,放了對方一馬,結果李鬼卻欺騙李逵並想害他,這徹底惹惱了李逵,李逵殺了李鬼之後,肚子餓了,他跑到廚房,看到鍋里的米飯早已熟了,但是沒菜下飯。

這個時候李逵做了一個驚人舉動,他竟然笑著自言自語說:好痴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於是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凈了,灶里扒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

李逵為何敢吃人肉呢,其實這種做法在當時並不罕見,在北宋後期,具體應該是靖康年間,當時金兵南侵,全國戰亂四起,經濟完全崩潰,從廟堂到江湖,從軍隊到民間,完全沒有食物,但是要打仗,要抵抗金兵入侵,總要吃飯啊,怎麼辦?於是有人就發明了所謂的「想肉」,就是把死人切了,全部用鹽腌起來,然後晒乾烘乾,讓士兵帶在身上,想起的時候就吃一口,於是就有了「想肉」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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