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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規家法——河內婁氏家族的家規碑

本文刊登在《焦作晚報》2017年10月13號《人文山陽》版。

去年秋,我們在博愛縣許良鎮三栗庄發現兩通婁氏家族的家規法戒碑,其一、法戒碑,圓首,青石質,高81厘米,寬43厘米,碑文楷書,共23列,足列44字,碑額題「法戒」二字,碑身周邊無紋飾,立於清乾隆五十年;其二、重整家規碑記,圓首,青石質,高134厘米,寬46厘米,碑文楷書,共18列,足列47字,碑額題「永垂不朽」四字,左側雕刻「荷鋤農夫」,右側雕刻「讀書儒者」,寓意耕讀傳家,碑身周邊雕刻鋸齒形圖案,立於清咸豐七年。這兩通碑刻見證了婁氏家族的管理以及家風建設。

據三栗庄《婁氏家譜》記載,三栗庄婁氏為明代「盛世醇儒」婁樞的後裔。婁樞,字子靜,為懷慶衛所軍籍出身,師事何瑭,嘉靖乙酉科舉人,相傳在山王莊鎮陳庄村有其舊宅,後人遷至距陳庄十里地的許良鎮三栗庄定居。

乾隆年法戒碑記載「鄉賢高祖由明嘉靖年鄉進士仕廣宗令,遺訓於子孫曰:……吾家百七十年有盛有衰,然而未底於散亂者,資學校之福,……保家由於讀書,恆久由於積德,乃若大振家聲須由進士第」。這是婁子敬為子孫定的家規遺訓,即讀書、積德和參加科舉考試。隨後,婁子靜孫子中進士,又嚴格要求自己後代「讀詩習禮」。到了乾隆年,族人不能秉承家規遺訓,目無尊長,越禮犯法等事情不斷。隨之族人又立家規,選擇賢良而正直的人執行家法。其規定的家法戒條共三條:「不孝父母,辱罵父母,目無尊長,辱罵尊長,盜竊人物,欺孤壓寡,沿街叫罵,逞刀行兇,以上系頭號板,重責三十;酗酒打降,賭博爭訟,不兄不弟,聽信讒言,侮慢親友,出口不遜,毀謗鄉黨,浪蕩行兇,以上系二號板,重責二十;造言生事,翻閫婆舌,依大壓小,無上無下,執事徇私,逢事唆謀,不服職任,親近匪僻,以上系三號板,重責一十。」

隨後又過了百年,婁氏家族更加壯大,乾隆年定的家規法戒效力不如從前,族人「逾閒蕩檢,人往而風亦微」。因此,合族又公議重整家規,並建立執行家規的組織,其組織比乾隆年分工更加細緻,有職任、正聽理、副聽理和執事等。這次婁氏重整家規,為了防止「輕薄之子弟未必遽受約束於父兄」,向河內縣衙請示。河內縣縣衙下了「曉諭婁氏子孫敬遵祖訓勿犯條約事」。在其「曉諭」中規定,如果婁氏子孫不服家規管理,職任人可以將其送官究懲。其規定越來越嚴,其懲罰越來越重。

在《懷慶府志》和《河內縣誌》的選舉與人物誌部分,就有婁氏家族的人物,這些都得益於婁樞定下的家規以及後代不斷重整家規。通過婁氏家族的兩通家規法戒碑,我們可以看到古人是如何管理自己家族的。在道德滑坡,世風淡薄的今天,提倡家風家規,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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