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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吧,我真的養不起你和你們全家了,我只能負擔我兒子

目前,我丈夫的月工資足以支付抵押貸款,其他生活費用由我承擔。我們的婆婆和我們住在一起,在孩子不到一歲的時候照顧他們。岳父在他的家鄉,一個月給他500個生活費。我叫他也過來,但過了一會兒,他又回來了,不肯來,說他受不了城裡的無聊生活。

在我這樣做。有孩子當我們結婚時,買房子買一輛車,丈夫的家人沒有拿一分錢,而且總是說沒錢,說什麼讓兒子老了,兒子結婚就應該養他們。沒有理由再付給我兒子了。好吧,你是對的。沒有問題。所有的費用都在我們身上。

說實話,我很感激她幫我們照顧孩子,但是她每天都抱怨,聽的太多讓人感覺不舒服。我本來想讓自己的母親帶或雇保姆,但我的丈夫和他的家人認為這是個壞名聲,因為人們會八卦,對孫輩說不。當我懷孕的時候,我不得不去上班,所以我的父母拿了他們的退休金給我們買了一輛車。社會保險可以在那之前被買走,但是我爸爸沒有買,我一直保存著直到我付了錢。

然後,這一次,我的婆婆沒有向任何人打招呼。當我的父母來看望我的孩子時,她回到了我的家鄉,購買了社會保險。買社保錢都是以我們的名義借的,我不知道有多少利息,具體是多少她借了還沒告訴我她只是告訴我,告訴我借錢,我們每個月也有一些。

我們現在的情況是,我生完孩子後才開始工作。我還在哺乳,沒有積蓄。他的工資是抵押幾乎不,他的父母也知道情況,但是這樣莫名其妙的債務,我很高興,覺得他的父母太自私了,不讓我們考慮,要離婚。

他們的家庭現在成了我的負擔。在物質上,我最好還是和一個孩子在一起,而不用付錢給他和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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