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句點在某天成為觀點
Anywhere you love it,it"s your world.——Oscar Wilde
任何地方只要你愛它,它就是你的世界
——奧斯卡.王爾德
人類之外的生命形式
有離奇 有橙樹
「上帝所創造的,即使是最低等的動物,皆是生命合唱團的一員,我不喜歡只針對人類需要而不顧及貓、狗等動物的任何宗教」
—— 亞伯拉罕. 林肯 美國第16任總統
19世紀後期,一位英國社會改革家亨利.索爾特(Henry Salt)出版了《動物的權利:與社會進步的關係》一書,最早提到了【動物權利】的概念,而他也於1981年成立了人道主義聯盟,宗旨之一是取締打獵活動
經過歷史的不斷豐富,動物權利基本上定義為——是一種社會活動,為保護動物不被人類作為佔有物對待。動物不僅僅是人類的財產或工具,無論在法律層面或是精神層面,比如人應當尊重動物的情感和自主權
經過歷史的不斷豐富,動物權利基本上定義為——動物不僅僅是人類的財產或工具,無論在法律層面或是精神層面,比如人應當尊重動物的情感和自主權
但同時有一部分批評者認為:【動物權利】的概念涉及對哲學上的道德批判,動物需要的是改善福利,而不是爭取權利,甚至有批判者認為動物權利是【反人類的活動】,而一些動物權利主義者認為,儘管從根本上來說,將動物用於食用、娛樂或科學研究沒有什麼錯,但仍應立法保障這些動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
這種觀點後來被稱為【動物福利主義】
【動物福利】被普遍理解為五大自由:
①享有不受饑渴的自由:提供保障動物良好健康的食物和飲食
②享有舒適的自由:提供適合的棲息場所,讓動物得到舒適的睡眠和休息
③享有不傷害、痛苦、疾病的自由:保障動物不受額外疼痛
④享有無恐懼的自由:避免遭受精神痛苦
⑤享有表達的自由:能提供足夠的空間以及同類夥伴
說到這裡,小編已淚目
(┬_┬)
故作堅強,努力生存
(假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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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如dog系列】
不皮了,接著聊正經的啦
1822年,人道主義學者理查德·馬丁提出「反對虐待以及不恰當地對待牛的行為」的法案,並在英國國會獲得通過,這就是著名的《馬丁法案》
兩年後,在倫敦一家咖啡屋裡,牧師亞瑟·布魯姆召集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動物福利組織「反虐待動物協會」(PSPCA)
協會裡的專職監察員領取很少的薪水,卻工作得非常認真,他們不停地向公眾宣傳動物福利知識,向學校提供教材,對虐待動物的人提起公訴
歐洲也出台了一些國際性動物保護公約
1976年通過《保護農畜歐洲公約》
1979年制定《保護屠宰用動物歐洲公約》
這些公約對各締約國有相當大的約束力
到了20世紀,由於動物保護運動的興起的科學技術的發展,動物保護被賦予更高的要求,動物福利理論日趨完善,動物保護立法的用語也發生著變化
1965年,新加坡制定的《畜鳥法》是為了「防止對畜或鳥類的虐待,為改善畜、鳥的一般福利以及與之有關的目的」
1973年,日本制定保護、管理非野生動物的法律《愛護及管理相關法律》。在2002年,日本發生的一起虐貓事件,一隻叫「KOGENTA」的流浪貓,被殘忍肢解,照片發至網上。事件兇手在輿論中,依照上述法律,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
1992年,瑞士法律上確認為動物為「Being」,而非僅為「Things」
2002年,德國將動物保護的條款寫入憲法
1999年,中國台灣制定《動物保護法》。2008年修改,包含動物的一般保護、動物的科學應用、寵物的管理等方面,成為一部綜合性動物保護法
2006年,中國香港重新修訂《防止殘忍對待動物條例》,主要提高了「殘酷對待動物」的刑事罪行的懲罰,最高可以是罰款港幣二十萬和三年有期徒刑。在香港的動物保護法中,最核心的就是這部法律,它是在1935年由殖民地時代的立法局通過的
中國大陸已於1989年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直至今日,《反虐待動物法》和廣泛的《動物保護法》還屬於【正在起草中的法律】
而人類在動物保護之路上的成長
他們的付出功不可沒
這一人群就是
【動物學家】
▼
1
Konrad Lorenz
你對大自然知道的越多,就會更深刻、更持久的為它迷人的真相所感動
——康拉德·勞倫茲《所羅門王的指環》
康拉德.勞倫茲:奧地利動物學家、動物心理學家、鳥類學家。1973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得主,他也被認為現代動物行為學的創立者之一。《所羅門的指環》是他專門為一般讀者介紹動物行為的第一本通俗科學著作,也是勞倫茲去世前寫成的最後一本書
書里的他,像是一位專業的攝影師,「抓拍」動物們的一個個動作與細節:鸚鵡,鱒魚,水鴨,禿鷲,鸛鳥,八哥,知更鳥,希臘龜,天鵝,鵪鶉等上百種野生動物及家養動物的生活與行為習性
勞倫茲認為:只要理解動物彼此間所使用的「信號」、「字眼」,自然就可以明白它們在「說」什麼了
康德拉.勞倫茲曾做過這樣的實驗:
他把灰鵝的蛋分為兩組孵化:
一組由母鵝孵化,一組由孵化箱孵化
【結果】:由孵化箱孵化出來的小鵝把洛倫茲當成了媽媽,洛倫茲走到哪兒,小鵝也跟到哪兒。如果把兩組小鵝扣在一隻箱子下面,當提起箱子時,小鵝會有兩個去向,一組向母鵝跑去,一組則跑向洛倫茲
這種行為被稱為【印痕行為】。據實驗,很多一出生就能四處活動的動物都能產生印痕行為。如大部分鳥類,豚鼠,綿羊,鹿,山羊和多種魚類。印痕是新生動物學習的一種重要形式,它可以使那些沒有自衛能力的小動物緊緊依附在它們父母的身邊,從而使食物供應和庇護更有保障
2
Kral Ritter von Frish
卡爾.馮.弗里希:也是一位奧地利動物行為學家。與康德拉.勞倫茲共享1973年的諾貝爾生理醫學獎
1919年,弗里希證實了「可訓練蜜蜂辨別味道及顏色」,發現蜜蜂的嗅覺器官和人類相同
他也於1949年證明了蜜蜂通過對偏正光的感覺,將太陽作為羅盤系。並發現不見太陽時他們之所以能用這個方法,由於記住了天空在一天的任何時間內出現的極化類型及過去遇到過的界標位置。他對蜜蜂間彼此傳訊的研究推動了關於昆蟲的化學及視覺感測器的研究發展
後人在一段時期內,也從蜜蜂利用偏正光定向的本領中得到啟發,製成了用於航空和航海的偏正光天文羅盤
3
Jane Goodall
「Only if we understand, will we care. Only if we care, will we help. Only if we help shall all be saved.」– Jane Goodall, Ethologist
「唯有了解,我們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我們才會去幫忙;唯有去幫忙,我們才能被救。」– 珍·古德
1960年,生長於英國中產階級家庭的26歲的珍.古德帶著在英國做服務生和秘書攢下來的繼續,與母親進入非洲坦噶尼喀的岡貝河野生動物保護區。她對黑猩猩進行三個方面的觀測研究,其研究結果顛覆了【體格人類學】領域的傳統觀念:
1.黑猩猩的肉食行為,過去人們一直以為黑猩猩是純素食主義者
2.黑猩猩會使用工具,例如將植物的莖桿伸進蟻穴探測
3.製造工具,例如將植物莖桿上的葉子除去
珍.古德作為長期從事黑猩猩的野外研究者,改寫了人類與動物關係的科學觀點,她也是著名的動物保護人士,教育青年關懷自然環境,她被英國媒體讚譽為「奔走的特蕾莎修女」,曾獲大英帝國勳章。美國《時代》稱她為20世紀「世界最傑出野生動物學家」,曾獲聯合國頒發的馬丁.路德.金反暴力獎(此前僅有兩位人士獲得過——南非總統曼德拉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
對於還在起草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
【互動百科】上有這麼一段描述
在中國大陸,除了珍稀野生動物外,工作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娛樂動物還沒有法律地位。只有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才追究刑事責任。而對虐殺普通動物的行為,幾乎不進行任何處罰,也無人承擔相應責任
而世界上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包括經濟發展不如中國的一些非洲國家——出台了動物福利法。在英國,有關動物保護的法律有10多個,如寵物法、動物遺棄法案、動物寄宿法案、獸醫法……涵蓋動物從生到死
中國目前已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生豬屠宰條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專門的動物保護、管理法律法規。中國的動物保護、管理立法體系存在以下不足:
一.缺乏一部綜合性的動物保護基本法,動物保護法制系統性不強,制度建設不周全,難以對所有的動物予以應有的保護
二.立法目的沒有體現中華民族幾千年來鞏固和發展的憐憫生命的道德傳統,沒有體現中國加入或者簽署的國際條約、宣言有關保護生物內在價值的要求,難以處罰一些遺棄或者虐待動物、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不利於社會和諧和穩定
三.沒有充分響應國際上動物福利貿易標準建設的要求,難以逾越西方發達國家設置的動物福利貿易壁壘
在翻閱網友眾多評論中,大致可以總結出
關於在中國大陸對動物保護法立法的
【四大困難之處】
一.
國家目前正把更多精力放在民生、政權鞏固、經濟發展、科教文衛等重要問題上。《動物保護法》大多是在高度發達的國家或地區誕生的,因為這些國家普遍已有較好的經濟文化素質基礎
二.
中國一些地區仍存在吃貓和吃狗的風俗習慣,如果要對動物進行人道主義處理監督,需要大量資金
三.
當下社會,養寵人素質普遍偏中下水平,養貓擾民,養狗糞便滿地,許多養寵人並不能做到不影響鄰居作息、遛狗隨手清理糞便等,也會影響到法律出台
四.
中國的意識形態就與西方不同,而且社會意識觀念也有所不同,即便中國學習西方保護動物的經驗,但仍與西方的價值觀、道德觀有非常大的區別。所以對待小動物的觀念,中國人很難得像西方人一樣,但也未嘗不能走出一條新路子,畢竟國內外各有各的優缺點
一個國家偉不偉大、道德水準高不高
可以從它對待動物的方式評斷出來
———甘地(Mahatma Gandhi)印度國父
深願期盼在這片古老土地上
能給予它們更多更好的保障
封面 | 利微
照片 | 韻總
小箋 | 倩倩
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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