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拿到經濟適用房,杭州一業主吐槽鄰居包走廊、敲設備陽台、割水管…網友又吵翻了
2018 - 05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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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到新房原本應該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情,但杭州西塘花苑的業主卻因為鄰居們引發爭論的搭建,議論紛紛……
19樓網友@翻身小鹹魚 爆料:
杭州最後一批經濟適用房,我們歡天喜地的慶幸自己趕上了國家紅利的末班車。可就在溫暖的時刻,沒想到人心會如此喪亂,大批的業主圈佔公共區域,造成了嚴重隱患,乃至非常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物業極力阻止,無奈物業沒有執法權,眼睜睜看著他們搭建,卻不能拆除。
並不是我們這些業主矯情,家裡面的房子,你愛怎麼敲怎麼敲,敲壞了房子,也是上下左右的鄰居找你麻煩,隔戶牆上挖壁櫥,也是鄰居之間的矛盾,我們沒有偉大的情懷,一介布衣,只求安穩。
但很多人動了外立面,拿的是陰陽圖紙,審批是一份,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個樣子,因為我們實在不相信,任何管理部門會同意敲掉空調設備平台?會同意切割高層護欄?
把空調平台砸了,連固定梁都敲掉,然後把設備平台包進去,就好比人的牙床沒了,牙齒怎麼牢固,本身設計就是安放空調用的,包進去之後,居然打算把雨水管改成廚房污水管。有人還直接切割掉落水管,他家是大了,乾淨了。可所有的高層水往哪裡流?順著牆壁,從20幾樓這樣滴答滴答的下來?所到之處,可能滲進人家裡,也有可能長出青苔。這些也就算了,關鍵是我們真擔心它會坍塌掉,它能負重多少?萬一一家坍塌,就如多米諾骨牌一樣,幾百公斤從20樓砸下,正好是對著電梯井的走廊,如果此時有人在一樓等電梯呢?飛濺的磚石和利劍般的鋁合金,足以致人死亡。作為任何一個業主,無論等電梯還是走在小區的必經之路上,都是人心惶惶。而且這樣的敲擊,導致外立面大面積的碎裂,紛紛掉了下來,砸到誰家的孩子怎麼辦?
其次,敲什麼的都有,陽台高層護欄敲了,做了落地式全包陽台。萬一你在家中摔一跤,之間毫無阻攔,你覺得就你的這些玻璃和零星的幾個膨脹螺絲能擋的住你?對,這是你的家事,我不否認,但你和你的窗戶起碼幾百斤,下面有人有車,說句不好聽的,大家住這裡都是窮鬼,房子不去動它,有什麼閃失,有開發商,有政府,不怕沒錢賠償。但你改變了結構,誰都不會來買單,指望你賠,你有錢賠償么?
而且西塘花苑周圍沒有高層,平時風和日麗的時候,10層以上就狂風大作,就這樣沒有物理基礎的包陽台,夏天的颱風如何抵擋的了?會有幾百斤的吸力將整塊陽台吸走。
還有甚者,居然把走廊也包進去,走廊都成他家的了,這是不要臉到什麼程度了?
好了,只想提醒一句,寫字樓,玻璃大廈都很漂亮,包括不少的商品房,但他們的窗戶都是深深的嵌入牆壁內的,而你們只是打了幾顆膨脹螺絲,能有多粗,能有多深?因為粗了,你的窗框就那麼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鋁合金,我是不相信你打螺絲的那塊水泥。你知道這個水泥是幾號標的么?從設計之初,就沒打算是高強度的,和一些大廈寫字樓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不要把人想的太偉大,鄰里之間遲早會被不必要的瑣事鬧的不可開交。但吵架不怕,那是命,但不能每天生活在死亡陰影里吧,希望更多的西塘業主站出來,因為誰都無法預料這些安全隱患。
樓主的吐槽,得到了不少網友的贊同,認為房子就應該以安全為最優先考慮,不能隨意改造。
19樓網友熱評:
@瑞思海2008:真是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空間運用到極致啊。
@Athena2009:改的太不像話了,業主素質真的很重要
@天空微霾:裝修好亂!有關部門應該及時制止和整治,別等出了事故再來管理就遲了。作為業主也要把安全放第一,自己安全不顧也別拿鄰居的性命不當回事。
@zwxw923:自己改造裝修充分發揮極致想像力
但也有不少網友對樓主的吐槽存在質疑,現在很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普遍存在這種情況,尤其在房子能不能包陽台的問題上,爭論最多。
19樓網友熱評:
@老鴨撈飯:仔細的看了一下,大部分改的都不會影響安全,落地窗那個說實在的比較危險。規範是不允許射釘槍固定窗子的,需要預埋件,但現在連商品房都做不到更不用說你的經濟適用房了,還是裝修隊自己搞搞的。其他的改動理論上都是違規,但確實現在也是這麼一種社會風氣。
@anyjiajia:我是西塘花苑業主之一,我覺得鄰居們有包陽台之舉,都是無可厚非的,首先,包陽台的圖紙是開發商發的,具體包陽台的結構開發商也沒有說不行啊。其次,陽台所在的空調位置不屬於承重牆範疇,裝修只提過不能拆承重牆,沒說不能拆別的,你擔心強度不夠,那是你的擔心,並非真正事實。還有現在包鋁合金窗的到處都有,也沒有看到窗戶在空中到處飛砸,樓主豈人憂天了吧?
@慢悠悠的烏龜00:包陽台很多小區都包的,沒你想的那麼嚴重。我們小區當初為了包陽台,業主還跟物業鬧了一場,因為大部分業主簽名要求包陽台,最後也給包了,只是要求統一樣式。我同學在杭州周邊的一個小城市,他們那裡更誇張,基本上個個小區都可以包陽台,只要樣式統一,物業就讓包。
@Y落英繽紛樓主難道之前住的一直是高檔小區嗎?一般的商品房也都包允許包設備陽台的。普通的小區裝修一直都這樣的啊!西湖區三墩北的經濟適用房,密密麻麻裝保籠、裝雨棚、空調外機掛外立面。
@wourewhw:裝修是有點亂,不規範,不過,樓主也是難弄的。砸飄窗有什麼好吐槽的,飄窗本來就是可以砸的OK???我們小區大部分家人砸了飄窗,重新自己做一個飄窗。只要自家有飄窗,設計師肯定會提這個方案的...
新聞多看點
杭州住戶擅自將設備陽台改成房間,
空調外機掛通風天井
事情發生在蕭山區旺角城小區,被告顧女士2008年買了小區××幢的兩套房子。
原告代理人梁律師陳述,法庭馬上靜了下來。梁律師說,2012年10月,被告顧女士準備裝修房子,到物業備案,物業依據《裝修管理協議》、《備忘錄》等協議,口頭、書面多次提醒她,不得封閉陽台,她也明確同意並簽了字。
但在隨後的裝修過程中,物業發現顧女士在陽台護欄內側又加裝了平推拉窗,兩套房子共裝了10個拉窗。物業認為顧女士違反了《旺角城臨時管理規約》(以下簡稱《管理規約》)第十條第二款:禁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露台等部位的位置、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相關規定,影響了整個小區外立面的統一,給物業管理造成了不良影響和困難。
2013年9月7日,物業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顧女士未整改。無奈之下,物業把顧女士告上法庭。
陽台能不能包,
聽聽專家怎麼說
杭州市物業管理協會會長宋建表示:
一、業主購房時一般會跟物業簽訂《裝修協議》(有的叫《臨時管理規約》),裡面都會詳細規定,業主裝修時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包括外牆、外門窗、陽台、露台等。「業主只要簽訂了這份協議,就相當於默認協議約定,就要遵守。」
這些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呢?宋會長說,《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和物業簽訂的這些協議就屬於「管理規約」的一種。
二、即使沒有簽訂,根據建設部《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建築物陽台,不論是凹陽台、挑陽台、封閉陽台還是敞開式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算入房屋總面積。業主購房時,購買的是建築面積,也就是說,只有陽台投影面積的一半屬於業主,其他是公共區域,屬全體業主共有,業主要包陽台,需要經小區全體業主同意才行。
三、那業主怎麼樣才能包陽台?宋會長說,要先到建設局下的規劃處審批,然後徵求小區業委會、住戶及相關單位同意後才能包。即使審批通過,業主也不能隨意包的,也要考慮整個小區的和諧和美觀,款式、顏色、樣式都要和小區整體一致。
來源:19樓綜合19樓論壇、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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