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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一生的印記

說起來紋身這個東西,古往今來能夠接納它的人並不多,更多人是排斥因為覺得它就是與極端地暴力與黑社會的社團相關。其實自古千年來紋身都存在於中國的傳統文化之中,只是隨著歲月的變遷不為人知罷了。

石器時代,人類崇拜圖騰而那個時代的所謂紋身也是對於承載者來說最極端的痛,目前存留這種紋身方式的大概也就剩下非洲的一些比較原始的部落了。除去紋身包括一些部族的個性傳統,比如說長頸族,實則是為了區分部族人員的歸屬。在中國秦始皇的時代,懲罰有過失者就在臉上刺上標記。宋朝為了防止發配邊疆的人逃逸,會在臉上刺上「刺配有周」的字樣,以懲戒為目的的紋刺,在當時就是貶低社會地位的象徵,有著奴役歸屬權的含義,因此不為人們所接受。後秦之後,紋身開始有了它比較有意義的一面,軍人為了彰顯自己的忠誠就會在身上紋一些字跡,比如說所謂岳母刺字,至今我一直都在想,中國人如此貶低紋身,為何對岳母刺字卻大加讚賞呢?

唐代,紋身盛行於世,與那個時代的人愛美有關,此時紋身分為三類:其一為個人審美,其二為軍人明志,其三為彰顯軍功。那時候開始有了最早的紋身師傅,2500年前紋身由中國傳入日本但是確實沒有關於此處的記載,不加贅述。由於最初紋身是為了刑法,當時稱之為「黥面,墨刑」,因此歷史上對紋身的認識就是懲罰。在《水滸傳》中林沖被發配時就有刺青於臉,讀過《水滸傳》的應該都有印象。當然以刑法為目的的一般都存在於漢族,而我國很多少數民族至今保持有以自己名族特色的圖騰,崇尚宗教的印記而留下的紋刺作品。

公元前2000年,古埃及貴族會在身上紋刺彰顯地位的標誌,以此來區分地位階層,不得不說古埃及人是世界上最早將紋身列入美學概念的民族。1619年航海者將紋身帶回了歐洲,由此而產生了由美容、迷信、紀念等方式的紋刺作品,形成了獨有的風格。而古時的紋身,大多數承載者要經歷成倍的痛楚,古法紋身至今都是最痛的紋身,且也因此成了勵志的標誌。稱之為勇敢者的藝術,這種藝術在歷史的長河裡卻因為種種原因被加以醜化。在日本及歐美地區許多的黑幫社團以此來彰顯自己的社團地位,導致紋身成了黑化的象徵。

現今社會越來越多的人能夠接受紋身,以此紀念一些難忘,一些愛,一些故事......但是甚少有人知道,紋身本身都紋身師的要求都是很高的,最起碼要有藝術的審美觀。大家不妨想一下,在一張紙上作畫已經很難了,而皮膚是柔軟的,這對紋身師的技術要求也是很高的。前幾日看到幾個作品,真心是毀皮。而這些毀皮的作品不僅僅是紋身師造成的,承載者也有責任,我身邊很多人都喜歡紋身,大多數人問的第一句就是:」多少錢?「我回復:」你更關心的是多少錢?而不是紋身師的技術?「同感的舉手~~~呵呵~~~紋身師從手稿到作品完成所付出的是你們看不到的辛苦,一副真正好的作品很難用金錢來衡量。我身上有很多紋身,紀念過去,紀念家人的生日,自己的生肖,但是我沒有一個紋身師後悔的,因為我愛這種藝術。所以,我經常跟我的朋友們說倘若你不是為了愛這種藝術,僅僅是覺得別人紋了好看而去紋,你會後悔的。

所以,親們,不要為了追逐所謂他人的目光而去紋身,除非你真的很愛紋身,真的想用紋身紀念一些不願忘卻的曾經,否則我勸你不要去紋。與我而言紋身是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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