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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回美證?和我們提供的服務

什麼是回美證(Re-entry Permit)?

回美證是中文的通俗叫法,全稱是美國再入境許可證。提供給那些由於工作等原因無法持續在美國生活的公民,一般每隔兩年發放一次。對於5年內有4年在國外生活的公民則一年一次。

然而,即使持有再入境許可證,也不一定保障許可再次入境。雖然沒有規定的期限, 但如果不是住院之類的特殊情況, 則最好是在6個月內入境, 並攜帶美國駕駛執照、銀行/信用卡、稅金報告書等證明你是美國公民的身份的物品入境。

N-470:永久居留權申請

在5年里,只有要在美國國內至少居住(physical presencerequirement)30個月以上的人才有申請N-470的資格。N-470為那些需要長期居住在美國境外的公民提供身份證明,與回美證需要頻繁的返美行程不同。

N-470不是任何人都能申請的的,如果有美國政府、國際機構、傳教、或者美國企業的出國辦公類似的理由時可以申請。如果獲得N-470許可,即使是長期國外滯留,也具有認可"持續居住"資格條件的效果。

因此,為了保證再次入境也要保證不會失去公民權申請資格,在國外長期滯留的時候一定需要I-131和N-470的申請。


我們在美國關島的律師事務所在過去的20年中,專門負責美國綠卡(I-90)和再入境許可證(I-131)的續簽工作。我們還與位於美國關島的USCIS ASC辦公室合作,為客戶安排生物鑒別/指紋預約的服務。

Our law firm in Guam, USA has specializedin the renewal of US Green Card (I-90) and Reentry Permit (I-131) for the lasttwenty (20) years. We also do scheduling biometrics/fingerprint appointmentwith USCIS ASC office located on Guam, USA.

全部業務:

·辦理永久居住的回美證(RE-ENTRY PERMIT) (在美國關島公民和移民服務分部(移民局,USCIS)取指紋和拍照)

·美國投資簽證(E-Visa)及工作簽證(Work Visa)

·派駐人員簽證(E1, L)以及實習生簽證(J, H3, H2)

·結婚以及取得美國永久居住權(I-485)

·家人邀請/移民簽證/取得永久居住權

·投資移民(EB5)

·更新臨時永久居住權/更改(I-751)

·移民裁判(去主裁判及政治避難)-夏威夷移民法院

·設立法人/營業執照/建築施工許可證

·國外房地產交易以及設置擔保

·國外項目融資的各項事務

·起訴各種傷害以及死亡的損害賠償(PERSONAL INJURY)

·其它在關島/塞班島的民事、刑事業務

關於朴律師本人:

朴律師作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的正式會員,接受了與移民法律的完善教育,通過文末的聯繫方式可以直接與律師進行諮詢委託。我們亦會負責包括護送酒店、接機、辦簽證以及有關面簽等的所有過程。

這是律所負責人Mun Su Park(朴紋緒)律師獲得的美國移民律師認可證書。

朴律師工作照

教育履歷:

紐約州立大學政治學系文科學士

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攻讀國際法

邁阿密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紐約州立大學政治學碩士和博士學位

負責韓國大學和關島大學的招生工作

擔任韓國政府的英語官方政策翻譯

Graduate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York(BA)

Pursue International Law at University CollegeLondon, UK

Graduatelaw school at the University of Miami (JD)

Degree recipient of Master and Doctorate of Politics at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MA,Ph D.)

Enrollment in Korea University and Guam University

Korean government"s official policy translation in English

朴律師發表於《Pacific Daily》上的政論文章。

關於回美證的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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