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增長福德的秘訣
迅速增長福德的秘訣
問:睡著無夢時有沒有辦法修行?
答:睡著無夢的時候,身行、口行、意行皆斷,沒辦法修行,但是誓願與見解會繼續熏習第八識,增長勢力。
首先說誓願的影響。《優婆塞戒經》說:「眾生作罪,凡有二種:一者、惡戒,二者、無戒。惡戒之人,雖殺一羊,及不殺時,常得殺罪。何以故?先發誓故。無戒之人,雖殺千口,殺時得罪,不殺不得。何以故?不發誓故。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為根本。」這是說,善或不善以心為根本。如果曾經發誓,某種狀況一定要殺羊,即使沒殺羊的時候,仍然有殺罪。如果不曾發誓,就算殺了千頭羊,也只是殺的時候得殺罪,不殺的時候就沒有罪。反過來說,如果不曾發誓(包括發菩提願和受戒)而行善,只有行善的時候才有善業;如果曾經發誓行善,即使不行善,仍然有善業,包括睡著無夢的時候。因為這個緣故,實證佛教研究中心提倡「勇發普賢行願總攝戒行」,有菩提願的人即使實際上的善業有限,仍然可以迅速累積福德,遠遠勝過積極行善而無菩提願的人。
再說見解的影響。《佛藏經》記載,佛陀曾問舍利弗:「十不善道中何者罪重?」舍利弗答:「十不善中邪見罪重。何以故?世尊!邪見者垢常著心,心不清凈。」因為不管一個人多麼地壞,行九種不善業(殺生、偷盜、邪淫、綺語、惡口、兩舌、妄語、貪、瞋)的時候一定比較少,只有邪見(痴)是隨時都存在的。因此,修行人一定要觀行斷除三種邪見(我見、疑見、戒禁取見)。一般人未斷邪見只是繼續輪轉生死,罪過尚輕。出家人有邪見卻受人供養,罪過是很可怕的。《佛藏經》說,在百年當中,不斷地造作十不善業,還比不上有邪見的比丘受人供養一日一夜的罪業。在家居士錯說佛法,卻接受別人的恭敬供養,罪過也是極大的。
問:佛經記載燃臂和燃指供佛等事,聽到的人都說好殘忍,怎麼解釋這種事?
答:燃指供佛應該是出自《楞嚴經》: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挹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以上顯然是不離相、名、分別的不了義經。而且,這裡講,就算有人這麼做,他仍然無法明白「無上覺路」,只是「於法已決定心」。如果我們不這麼做,還是可以證得無為法,最多是像本師那樣,在人間償還過去的宿債,承受食馬麥、金槍刺足等九種苦惱。對於已證無為法的聖賢來說,人間的苦惱根本不是問題,仍然不離本來自性清凈涅槃。
懂得了義法的人看到燃指供佛的經教,自己不會去做,更不會勸人去做,因為用這種方式去懺悔業障不符合了義經,我們應當依照了義經去懺悔業障。《楞嚴經》徹底了義的部分,是蘊處界諸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相當於《心經》的「諸法空相」),看懂的人一定知道,罪業也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這是實相懺悔,立刻可以將無始以來的罪業全部消滅。
《法華經》講一切眾生憙見菩薩燃「百福莊嚴臂」供養佛舍利,這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因為他兩隻手臂燒掉之後,起個誓言,手臂立刻回復原狀。一般人沒有「百福莊嚴臂」,拿腥臭的手臂去燒,燒掉之後也沒辦法回復原狀,佛世尊會歡喜才怪!
現代社會認為自殘身體違反善良風俗,甚至可以構成刑事責任,我們應該隨順當代的世間善法,不要做驚世駭俗的事。
問:家父有緣與諸位菩薩結下正法緣,太好了!還請老師再開示做為現世子女,我該怎樣更有效幫助父親?
答:您是很有智慧的人,應該可以想出適合的方法,因為您比別人了解令尊,知道他的意樂在哪裡。別人因為不了解令尊,就算替您出了主意,效果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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