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四個孝子搶著贍養媽媽,老母親為何把子女全部告上了法庭?
揚州市泰安鎮七里村的王桂華王老太家,王老太今年八十八歲的高齡了。她生育了四個兒子,一個姑娘,她的老伴在二十八年前就去世了,之後就跟著兒子們過,要說她的子女們都很孝順,還被村裡評為五好家庭。但是最近,她的子女們表示,王老太找不到了?
王老太三兒子:把老娘找家來,現在越過越暖了,而且每年夏天我家老娘,都非常難受,正常人在三十七八度的情況下,人都受不了。
原來王老太從70歲開始,由於腿腳不便,就在兒子家輪流過,一家過一個月。去年十二月一號的時候,老二特地開車子去老大家接老媽媽的,哪曉得撲了一場空。老三聲稱,是老大私自把老媽媽藏起來了!
二兒子:我們一直贍養的,到上次去年十二月一號,輪到我帶,我就帶不到了。
三兒子:十二月一號開始,他就把我家老娘藏起來,我們通過報警,十二月一號晚上就報警了,中途在元月份,我也報過一次警。
爭著贍養老母親,這個是好事哎,怎麼還報警了呢?
養兒防老老媽媽將子女「告」上了法庭
何止報警,12月20號,他們收到了法院的傳單,老媽媽把他們子女五個都告上了法院。這當中又是怎麼回事呢?
王老太兄弟:有兩個事情,一個是他(老大)養媽媽,一個他要想錢。
三兒子:藏起來,就是綁架老娘,跟我們打官司,要錢哎,逼住老娘跟我們要錢哎。
王老太跟子女們打的官司,是析產官司,也就是分割家產。老二說這內情啊,其實大家心裡都明白,名義上是老娘要告的嘛,背後就是老大搗鼓的,為的就是拆遷的房子。
兒子:老娘那個老房子,當初砌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協議,弟兄四個有一個協議,一人一份,我跟我家弟弟兩個人,把這個錢,一間房錢給他了,而且我們拿這個財產分割協議,分家協議,到大隊申請。
養兒防老誰控制老媽媽,誰拿40萬?
原來他們家祖上有四間老房子,2014年的時候,弟兄四個做了協議,老三老四一共補償了五千塊給老大,房子就跟老大無關了。之後,老三老四各自出錢翻建了老房子。去年正巧,遇上了拆遷。
二兒子:拆遷了,我們兩個人所得。(等於說他不服,這個東西,所以以此來把老娘藏起來)對的(實際上房子拆遷款,是你跟你家弟弟兩個人分的了)嗯,對的,拿了一百六十萬(一人八十萬,你們拿掉了)
二兒子:他就是把我家老娘藏起來,逼住我家老娘要這個錢,打官司,我家老娘八十八歲可能跟我們打官司啊?
張燕:藏起來,判下來,說支持你們兩個,拿四十萬給老娘,誰控制老娘,誰就控制了四十萬。
二兒子:有這個可能。
這塊,官司已經開過兩次庭了,還沒有結果。他們姊妹幾個也擔心呢,官司一天不得結果,他們就見不到老媽媽。八十八歲的身體,哪塊吃得消呢?不得已,他們這才請我們來調解的,今天前去的調解員是張燕張老師。
調解員張燕:贍養父母是一個義務,同時也是權利,所以你們要求說見媽媽,這個完全是正當的,即使說老大養媽媽,你們弟兄都有這個權利,去看媽媽,贍養還有一個精神贍養呢,去看媽媽,跟媽媽說說笑笑,這也是你們的權利,他不能剝奪你們的權利。
除此之外,張老師也表示,弟兄幾個也不要擔心,老媽媽主張的這個拆遷款最終會落到老大的口袋裡。
張燕:如果說這個官司判了,判了他們贏了,老媽媽贏了,四十萬要你們兩個拿出來,你們大家還要談,老媽媽八十八歲了,大腦不清楚了,這個四十萬哪個替她保管,還要談。你們都是共同保管人,媽媽是你們共同的被贍養人,她的財物你們共同保管,你們再談,不是說四十萬拿到了,就直接打到老大的卡上,不可能。
養兒防老老大怎麼說?
為了幫助他們協調矛盾,張老師也跟著老二老三他們,找到了老大工作的地方。老大倒是大大方方承認,老媽媽是他家藏的。但是現在老媽媽在哪塊,他表示,不曉得。
記者:在哪塊,你怎麼不曉得的呢,媽媽不是給你藏起來的呢?
老大:給他們找了,又搬掉了。
老大說的,老媽媽之前被他們找到一次,所以自己老婆又帶著老媽媽搬走了。現在在哪塊,他不曉得。對於這個拆遷款的事情,他認為本來就應該有他的一份。
老大:藏起來,他們錢不把,這個房子是老娘的戶主,他們不得戶口。
張燕:老娘告他們,跟你把老娘藏起來,有什麼關係呢?
老大:他們現在錢不拿出來。
張燕:錢拿不拿,跟你藏老娘不得關係。
老大:怎麼不得關係的,老娘藏起來就是要的錢,他們弟兄兩個說不曉得錢,把老娘還一臭,臭老娘。
這塊,張老師也拿出了弟兄幾個的協議,上面也有老大的簽名,如今怎麼好來以老媽媽要這個錢呢。
老大:這個不得效,怎麼不得效的,不得證明人。
張燕:我跟你講哦,證明人不是法律合同生效的要件,不要證明人就有效,只要簽字,來哦,我來跟你買個雞子,你把雞子把我,我把錢把你,你說要不要證明人,要不要公證書,不要。
張老師說的,從法律上來看,只有老媽媽有權來要這個拆遷款。但是從情理上來說,八十八歲的老媽媽,應該是不會主張來跟兒子要拆遷的錢。
張燕:這個協議寫的很清楚,跟老大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但是媽媽要主張,可以呢,因為宅基地原來是媽媽名下的,房子拆遷之後,媽媽有份額,但是我想說的,我們在農村裡面,這個上人砌房子,幹嘛都是把下人的,上人只要有人養就行了,不得說上人要我也要分一部分,我談的農村情況。
這塊,弟兄幾個說的,你們別跟老大說了,老大家做主的是大嫂。我們記者隨後也聯繫上了大嫂,她表示,老媽媽的確跟她在一起。
老大老婆:跟我住在外邊啊,條件不得話說(因為畢竟夏天到了,怕老媽媽中暑,大家都擔心)不得緊,我有數呢,有空調曉得啊。
這邊嘛,張老師也勸說老大的老婆,官司歸官司,贍養歸贍養,是兩碼事。老媽媽,姊妹幾個都有權力跟義務來贍養。
張燕:我跟你從法律上這塊來講,老媽媽上人是有贍養的義務的,同時這個贍養也是權益,現在你們包括你們,老大也說的,把老媽媽藏起來,這個行為是不對的,你藏起來,跟房子的析產,財產的分割兩碼事。
老大老婆:你們調解,我不會接受了,也不要了,已經走了法律途徑了。
老大家也不買賬,說弟兄幾個是各懷心思,以贍養老媽媽為幌子,實際上是要老媽媽撤訴。如今他們不接受任何調解,就等官司判了。這塊,姊妹幾個也很失望,都希望老大家能讓他們見一見老媽媽。
老太姑娘:大家現在都是蠻孝順老娘的,包括我家大哥都是蠻孝順的,不得哪個不孝順的,個個孝順,就是把老娘弄出來,她是每個星期都是能看到我的,我說老實話,現在都幾個月看不到了,我也不曉得她情況,我也不放心。
四兒子:其實老母親要這點錢,我們也無所謂,老母親八十八歲了,就算活到九十歲,現在她過一年是一年了,對啊。
攔停雖說沒能調解的下來,但是張老師也從法律上,告知了老太的五個子女,老媽媽是屬於大家的,並不是屬於哪一個人的,老大家這種做法觸犯了法律。
張燕:老大把媽媽藏起來,老大的做法就侵犯了你們其他兄弟和妹妹贍養權益,你們可以就侵權告他,這個訴訟的案由啊,訴訟就是侵犯,他們侵犯了你們對老媽媽的贍養權益,這個贍養不僅僅是物質的贍養,還有精神的贍養,你們想念老媽媽,看不到,所以這個可以告他。
本來,搶著贍養老媽媽,應該是孝行一樁,等到我們舉辦孝星評選的時候,絕對是個正面典型,但是如果這個搶著贍養,有了金錢利益的糾葛在裡頭,就讓人心裡不唔心了。媽媽是大家的,讓媽媽晚年享受兒女福,是每個子女的責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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