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租二房東的房有什麼隱患,應該注意些什麼?
北京市場存在大量「二房東」,也有不少租房者押金在「二房東」手中不能追回。市場魚龍混雜,如何規避「二房東」帶來的風險,成為當下很多租房者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什麼是「二房東」?
對於大部分人的理解,「二房東」是指先從原房東手裡租下整套房子,然後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者被稱之為「二房東」。
但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租他人,稱為「二房東」。
所以,二房東就是租房再出租,從中賺取差價的一部分人。
合同效力問題解釋
第一房東是房主,是產權人,「第二房東」實際上是原承租人,沒有該房的產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原承租人只有經過房主的同意才可以將他所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他人。所以,只有經過房主的同意,與「第二房東」的轉租才有效,未經房主的同意的轉租則是無效的。
二、租「二房東」的房子有何風險?
如果你真看上了一個房子,但又只能跟二房東簽租房合同的話,這裡會存在三個風險:
1.房東不承認曾經租房給二房東。
這類問題確實是存在的,也不乏這樣的案例。比如房東想將房子出租給別人,或者找中介公司代理,而「二房東」已經消失不見,那麼房東必然想堂而皇之收回房子。哪怕出具和「二房東」所簽署的租房合同,也很難得到真正房東的認可。
2.二房東要搬回來住。
歸根結底,房屋的第一租客是「二房東」,如果這位租客後期反悔,想自己回來租住,很可能否認所簽署的租賃合同。遇到這樣的問題定會處理費時費力,頗費周折。
3.房東想收回房子。
舉個例子:房東突然想賣房,提前終止合同。但是「二房東」很難給租客關於「補償」,「違約金」等方面的承諾,到頭來租客只能吃虧。
4.押金不能要回。
這個情況最常見,產生原因是無非是「二房東」耍流氓。更有甚者,二房東在拿到第一筆租房款後就消失無蹤,攜帶押金跑路。
三、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1.詢問二房東轉租的原因。為什麼這個房子你看得上,他卻不想繼續租了,原因是否說得過去。
2.詢問二房東的職業、工作地等,在聊天中觀察這個人本身是否靠譜。
3.仔細查看二房東跟真正房東的租房合同,看是否有房產證複印件以及房東身份證複印件。
跟二房東簽租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上面提的三個風險一旦發生,二房東都會支付你違約金。但由於二房東是個人,所以能找到人是非常關鍵的。如果你覺得對二房東的身份辨認很難,又特別想租這個房子,就一定要做好押金打水漂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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