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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最重要的是線條質量,結構只有一法

為什麼標題這麼說呢?筆者從古典書論,還是實際操作中,最後得出的結論就是這樣。

南朝書法家王僧虔在《筆意贊》裡面就明顯指出:書之妙道,神採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

首先他是先指出書法是以神採為上的,神采就是線質感的體現。形質次之,意思就是結構排在第二的位置。然後他繼續闡述只有線條和結構都具備,才能跟古人齊肩。

我們在寫字的過程中,也不能把結構不屑一顧,雖然排在第二的位置,但是也是非常重要的。

說到這裡,有很多人認為八大山人,王鐸是只注重線條,不注重結構的大師,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而且大錯特錯,為什麼呢?

筆者認為他們是非常注重結構的,且容分說。

結構法目前有很多種歸納,如36法,92法云云,再如某某教程寫一個「里」字,說到結構法的時候,這個字的最後一橫是長橫,但是,歷史上很多大師的「里」字最後一橫依舊是短橫,那麼違反了結構法嗎?哈哈,這個值得考究吧?

容我細說吧,如果你是學寫字的朋友?你會花費很多時間去背誦記憶這些所謂結構法條框嗎?那不是浪費時間嗎?而且還不一定就對了,是不是?

其實在魏晉時代,也可以說我們現在的楷行草的起源吧,他們的結構,就只有一法,什麼法呢?平衡!平衡!平衡!重要的事情說三次。

記住了平衡法則,那些什麼啰啰嗦嗦的結構法就丟掉吧!

平衡法則是怎樣的呢?筆者總結一句話:小平衡服從大平衡。

什麼叫小平衡?就是局限在一個字的平衡,把一個字寫穩的原則。什麼叫大平衡?大平衡就是整個篇幅寫下來有平衡感。

所以上面說到的「里」字,如果按照結構法,最後一橫必須長橫,那麼只是小平衡。如果「里」字寫完之後寫「上」字,按照小平衡結構法,最後一橫都必須長橫,但是兩個字寫到一塊就顯得呆板,所以小平衡服從大平衡,兩個字的長橫其中一個寫成短橫,避讓一下,起到整體的協調,使到整體有變化,不至於呆板,這就是大平衡法。

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就能明白為什麼古代有很多大師會把那一橫寫成短橫。

大平衡法則就是這裡歪了那裡補,這裡長了那裡短,這裡枯了那裡潤,等等等等,突出對比,突出避讓,突出粗細,突出長短等等。所以在大平衡面前,小平衡是需要服從的。理解了這個問題,也就明白了八大,王鐸的字也不是不注意結構的。他們的結構更高妙而已。

八大山人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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