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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不能再野蠻生長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通知,要求做好引導和規範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有關工作,構建綜合治理機制,推進實施分類治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並強調要規範市場准入限制,加強技術手段建設,保障個人信息安全。

作為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下湧現的新業態新模式,共享經濟正在加快驅動資產權屬、組織形態、就業模式和消費方式的革新。近年來,我國共享經濟創新創業活躍,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活力。我國已成為全球共享經濟創新者和引領者,從交通、餐飲、住宿、物流到知識技能、金融、生活服務,共享經濟無處不在地重塑著我們的生產生活。

共享經濟的「蛋糕」十分誘人。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18)》指出,2017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49205億元,比上年增長47.2%。2017年我國參與共享經濟活動的人數超過7億人,比上年增加1億人左右。參與提供服務者人數約為7000萬人,比上年增加1000萬人。

然而,在異軍突起亮點紛呈的同時,共享經濟領域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有關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完善機制,加強監管刻不容緩。

推動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要抓緊研究建立針對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的部門協調機制,構建信息互換、執法互助的綜合監管機制,打造線上線下結合、部門區域協同的現代化治理體系。

推動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要嚴格壓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平台企業完善安全保障機制,切實保證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同時,建立便捷的消費者評價和投訴處理機制,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推動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要依法依規強化對平台企業收集、保存、使用、處理、共享、轉讓、公開披露、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的監督,督促平台企業運用匿名化、去標識化等技術手段,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損毀和丟失。推動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還要嚴厲打擊以「發展共享經濟」為幌子,從事非法集資、竊取用戶隱私、危害國家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

我國共享經濟正在從起步期向成長期加速轉型,未來發展潛力巨大。據預計,未來5年我國共享經濟有望保持年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長,許多領域都有可能成為共享經濟的新「風口」。越是前景光明越要加倍珍惜,立好規矩方有美好未來。

(責編:徐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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