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很多書,卻感覺並沒有什麼卵用?
最近在複習考試。發現有的內容,明明上課講過,但複習時已經毫無印象,甚至會質疑老師是否講過。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就像我有時候會被問道,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反正也記不住。我們也許可以安慰自己,潛在地提升了自己的審美、邏輯力、共情力等等。但殘酷的事實很可能是,我們讀書的轉化率確實太低了。
但我們也會發現,有的人似乎「記憶力超群」。同樣是讀完一本書,你也許只大概知道書里講了啥,但讓你轉述情節或者歸納要點,你卻做不來,更不用說去轉化運用書里的知識點了。
而另一些人,讀過的書里的例子,能信手拈來;生活中,隨時隨地運用學過的知識,舉一反三。他們似乎記憶力超群,不管是天文地理還是生化微積分,似乎都能侃侃而談。
同樣是讀書,差別咋就這麼大呢?梁啟超曾經就被認為是這樣的大神,但我們看看他怎麼說的:
若問讀書方法,我想向諸君上一個條陳:這方法是極陳舊極笨極麻煩的,然而實在是極必要的。什麼方法呢?是抄錄或筆記。
我們讀一部名著,看見他徵引那麼繁博,分析那麼細密,動輒伸著舌頭說道:這個人不知有多大記憶力,記得許多東西,這是他的特別天才,我們不能學步了。其實哪裡有這回事。好記性的人不見得便有智慧;有智慧的人比較的倒是記性不甚好。你所看見者是他發表出來的成果,不知他這成果原是從銖積寸累困知勉行得來。大抵凡一個大學者平日用功,總是有無數小冊子或單紙片,讀書看見一段資料覺其有用者,即刻抄下(短的抄全文,長的摘要記書名卷數頁數)。資料漸漸積得豐富,再用眼光來整理分析他,便成一篇名著,想看這種痕迹,讀趙甌北的《廿二史札記》,陳蘭甫的《東塾讀書記》,最容易看出來。
這種工作,笨是笨極了,苦是苦極了。但真正做學問的人,總離不了這條路。做動植物的人,懶得採集標本,說他會有新發明,天下怕沒有這種便宜事。
發明的最初動機在注意。抄書便是促醒注意及繼續保存注意的最好方法。當讀一書時,忽然感覺這一段資料可注意,把他抄下,這件資料,自然有一微微的印象印入腦中,和滑眼看過不同。經過這一番後,過些時碰著第二個資料和這個有關係的,又把他抄下,那注意便加濃一度,經過幾次之後,每翻一書,遇有這項資料,便活跳在紙上,不必勞神費力去找了。這是我多年經驗得來的實況。諸君試拿一年工夫去試試,當知我不說謊。
(選自梁啟超著、中華書局出版的《讀書指南》)
我記得高曉松也說過類似的話。事實上,很多「大牛」也都有這方面的共識。他們之所以能把讀過的書轉化為自己的知識,並不是因為他們記憶力好。錢鍾書先生的「超級記憶力」,也是這樣來的:
許多人說,錢鍾書記憶力特強,過目不忘。他本人卻並不以為自己有那麼「神」。他只是好讀書,肯下功夫,不僅讀,還做筆記;不僅讀一遍兩遍,還會讀三遍四遍,筆記上不斷地添補。所以他讀的書雖然很多,也不易遺忘。
他做筆記的習慣是在牛津大學圖書館(Bodleian——他譯為飽蠹樓)讀書時養成的。因為飽蠹樓的圖書向例不外借。到那裡去讀書,只准攜帶筆記本和鉛筆,書上不準留下任何痕迹,只能邊讀邊記。鍾書的《飽蠹樓書記》第一冊上寫著如下幾句:「廿五年(一九三六年)二月起,與絳約間日赴大學圖書館讀書,各攜筆札,露鈔雪纂、聊補三篋之無,鐵畫銀鉤,虛說千毫之禿,是為引。」第二冊有題辭如下:「心如椰子納群書,金匱青箱總不如,提要勾玄留指爪,忘筌他日並無魚。(默存題,季康以狼雞雜毫筆書於燈下)」這都是用毛筆寫的,顯然不是在飽蠹樓邊讀邊記,而是經過反芻,然後寫成的筆記。
做筆記很費時間。鍾書做一遍筆記的時間,約莫是讀這本書的一倍。他說,一本書,第二遍再讀,總會發現讀第一遍時會有很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讀幾遍之後才發現。
鍾書讀書做筆記成了習慣。但養成這習慣,也因為我們多年來沒個安頓的居處,沒地方藏書。他愛買書,新書的來源也很多,不過多數的書是從各圖書館借的。他讀完並做完筆記,就把借來的書還掉,自己的書往往隨手送人了。鍾書深諳「書非借不能讀也」的道理,有書就趕緊讀,讀完總做筆記。無數的書在我家流進流出,存留的只是筆記,所以我家沒有大量藏書。
鍾書的筆記從國外到國內,從上海到北京,從一個宿舍到另一個宿舍,從鐵箱、木箱、紙箱,以至麻袋、枕套里出出進進,幾經折磨,有部分筆記本已字跡模糊,紙張破損。鍾書每天總愛翻閱一兩冊中文或外文筆記,常把精彩的片段讀給我聽。
(選自楊絳先生的《錢鍾書手稿集》序)
可見,讀書不能只讀,還得好好做筆記。
但做筆記真的是絕對必須的嘛?該怎麼做筆記?是不是做了筆記就能把書的內容轉化為自己的知識呢?也不一定。下一期接著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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