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歡手持AK和警察互射,搶劫金鋪轟動一時,他是如何被捕的?
葉繼歡手持AK和警察互射,搶劫金鋪轟動一時,他是如何被捕的?(文:淺色夏末)
上世紀九十年代的香港,正是處於回歸祖國的前夕,當時的香港還處於港英政府的管轄之下。從一定程度上來講,治安還是十分混亂的,那時候也是各路黑社會勢力崛起的時代,許多悍匪也將目標鎖定在香港,從事著諸多違法的勾當。
在那個時代,香港出現了三大賊王,其中最為知名的要屬葉繼歡和張子強了。相對張子強的智力犯罪,葉繼歡的犯罪行為則是更加的簡單粗暴,每次都是動用重火力持械打劫。
葉繼歡被稱為「悍匪」,「一代賊王」。他生於1961年,在其十來歲的時候,便輟學進入了社會,17歲時偷渡到了香港。1984年10月,23歲的葉繼歡帶著同夥大肆開始了搶劫的勾當。在短短二十日內在香港糾黨械劫了多間珠寶店,之後在銷贓過程中被警方抓獲,被判監禁16年。
入獄沒幾年,在1989年8月4日這一天,葉繼歡便利用一次外出就醫的機會,成功的挾持了2名人質,逃出了警方的視線。1991年,消失了2年的葉繼歡重出江湖,這次他糾集了數名亡命天涯的匪徒,連續打劫了觀塘物華街五間金鋪、深水步兩間金鋪、旺角彌敦道金鋪。
在搶劫的過程中,葉繼歡及其同當平均每兩分鐘打劫一家金鋪,由於事前做足了功課,所以在得手後,逃走路線乾淨利落。又一次在和警方對峙的時候,他手拿AK-47向警方射擊,並且成功的壓制了警方的火力,從而迅速脫身。
1996年5月,葉繼歡和張子強合謀綁架香港富豪,從中勒索巨額贖金。就在綁架前10天,他和另外兩名匪徒潛逃回香港,從西環登陸時,與三名巡邏的警察相遇。由於事前警方已經對葉繼歡下達了紅色通緝令,所以巡警一眼就認出了葉繼歡。
於是雙方發生了槍戰,在交火中,葉繼歡被警方射中大腿,其他兩名同夥見勢不妙便肚子逃跑了。中彈無法動彈的葉繼歡,只能乖乖的舉手投降。也正是這次中彈,導致了葉繼歡本人下半身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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