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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會把信藏好,不讓你輕易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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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有一首著名的詩《清明》,全文如下:

清明時節雨紛紛,

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

牧童遙指杏花村。

前兩句交代了時間和環境。第三句突然轉換,問酒了,很是莫名。「借問酒家何處有」。誰問?作者問。問誰?不知道。問什麼?問酒。問誰要到第四句才知道,問牧童。這裡牧童出現是滯後的,是敘事的延宕,活脫脫就是小說里典型的敘事套路。

小說中敘事的延宕是小說寫作中最基本且必要的一種技巧。

沈從文有過一篇名叫《虎雛》的小說是這種寫法的典型。在這篇小說里的每一步,作者都壓著寫,不告訴讀者,像是在打啞謎,有時候甚至話講到一半生生咽到肚裡去。讀到後面的情節,讀者才心領神會原來是這樣,一步一步推斷出來,而不是讓作者告訴你。

沈從文《虎雛》,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出版

小說寫的是「我」的六弟前來辦事,帶回來一個小兵,就是虎雛。「我」見了這虎雛,萬分歡喜。虎雛年齡不大,十分漂亮和聰穎,「我」便想要把他留下,送他去讀書。六弟卻有不同意見,他說,這個小兵跟他已有兩三年,性格脾性他最了解,還是跟他的好。他的建議還是帶小兵回部隊教化。千磨萬磨,「我」還是留下了虎雛。虎雛也很高興,「我」給他找來教授,他的老師們也都很喜歡他,因為虎雛確實聰明,什麼也都一學就會。

沒多久,六弟擔心「我」給「我」來了一封信。六弟說如果虎雛不聽話,趁著他的朋友到「我」這裡,可以讓朋友把他帶回去。「我」甚覺毫無必要,但招待這個朋友是必不可少的。六弟的朋友來了,是個五大三粗的營長,同時也帶了一個副官,叫三多。「我」和他喝酒,三多就跟虎雛去玩了。第二天都沒回來。過了幾天也沒回。再去虎雛房裡去看,他的軍服也不見了。

「我」比較焦急,莫不是三多把人帶到什麼不該去的地方了。「我」懷疑三多帶壞了虎雛,並且,他們逃掉了。就去找這個營長。營長不以為意。逃就逃了。「我」便到處去找。去火車站,去其他地方,都沒能找到。無奈回家。回去路上實在太累,就下了電車住了一個賓館睡下。第二天房東告訴我虎雛昨晚來過了,但是卻沒見到「我」,一早就又走了。「我」懊悔為什麼沒回家。「我」想到他能回來,肯定有什麼給「我」說。說不定會給「我」留封信。翻箱倒櫃,到處找,也沒能找到他的信。

「我」實在很疲乏,就倒床就歇息。實在睡不著,想到虎雛可能會去他的老師那裡。又去找,也沒有找到。然後回到家裡,一翻被子準備睡覺,卻有一封信掉了出來。是虎雛的信。他說他跟三多出去玩,跟人鬥狠,失手殺了人。三多被人打死了,他也只能逃掉了。

故事是這個故事。我重述它是非常乏味、乾巴的,不如原文來的高妙,你看過小說就明白沈從文每每到關鍵所在總不說。讓你十分好奇,就引著你去看。這主要體現在找信一節上。他每次都沒讓「我」找到這封信,甚至令讀者心生懷疑信的真實有無。這封信有無固然都十分重要,所以,作者讓「我」兩次都與信近在咫尺,卻沒有發現。這是驚心動魄的時刻。

第一次是:

我心裡亂極了,把聽差哄出房門,訇的把門一關,就用手抱著頭倒在床上睡了。

這時候我離信很近,卻毫無察覺。

第二次:

把我房中各處皆找到了,全沒有發現什麼。到後又到他所住的房裡去,把他那些書本通通看過,把他房中一切都搜索到了,還是找不出一點證據。

這裡是我們想找什麼東西都找不到。別說找一個我們不確定在不在的東西。即使在,我們以前見過的東西,大部分也都是想找而找不到的。這也便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吧。

沈從文

然後當最後找到的情況又是如何的呢,便是找不著死心了。再也不想找了,放棄了。去干別的事了,這信卻突然來到你的面前。我們生活里也常常是這種境況。接下來:

各處絕望後,我回家時還想或者他會在火爐邊等我,或者他會睡在我的床上,見我回來時就醒了。聽差為我開門的樣子,我就知道最後的希望也完了。我慢慢的走到樓上去,身體非常疲倦,也懶得要聽差燒火,就想去睡睡,把被拉開,一個信封掉出來了。

當找到信件的時候,是「我」已經對找虎雛灰了心,對有信件也滅了希望。絕望了。當我去做另外一件事的時候,也就是翻開被子去睡覺的時候,信件卻又找到了。

這也便是「得來全不費功夫」了。

這個信件經了這三番五次的轉折才得到,是一種很簡單的敘事上延宕。

詹姆斯·喬伊斯在《都柏林人》中的那篇《痛苦事件》,也是如此寫的。

詹姆斯·杜菲先生與艾米麗·悉尼考太太私通,又將她拋棄,導致對方酗酒多年,被車撞死。這場意外車禍被報紙報道。詹姆斯·杜菲先生是從報紙上看到這個消息的。

杜菲是怎麼看到的呢。他與悉尼考太太斷絕往來以後,整個小說講述了他這幾年乏味、雷同的生活狀態。直到:

一天晚上,正當他要把一勺牛肉末和捲心菜送進嘴裡時,他的手停在了空中。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盯住了晚報上的一篇報道,當時他正把晚報支在水瓶上邊吃邊讀,將那勺食物重又放回盤子,仔細地閱讀那篇報道。然後他喝了一杯水,將盤子推到一邊,把那張報紙對摺起來捧在手上,將那篇報道翻來覆去地讀了又讀。捲心菜在他的盤子里開始積起冷白色的油脂。服務小姐走到他面前,問他是不是飯做得不好。他說飯做得很好,勉強地又吃了幾口,然後付了帳,走了出去。

這裡描寫細緻,連杜菲敷衍服務生都十分精緻「勉強吃了幾口」。杜菲先生走出去以後,便是杜菲回家的整個路途,這個路途,是那麼遙遠、艱難,並且急迫:

頂著十一月的蒼茫暮色,他快步向前走去,他堅實的榛木拐杖有規律地敲打地面,淡黃色《郵報》的報紙邊,從他雙排扣緊身外衣的側口袋裡時隱時現。再從公園大門到查普利澤德那條行人稀少的道路上,他放慢了腳步。他的拐杖不再那麼有力的敲打地面,他的呼吸也變得沒有規律,幾乎帶有一種嘆息的聲音,在冬天的空氣中凝結起來。他一到家,立刻奔向樓上的卧室,從口袋裡拿出報紙,借著窗口微弱的光線,再一次讀起那篇報道,他沒有大聲閱讀,但卻輕輕的一動嘴唇,好像神父讀彌撒前的默禱似的。下面就是這篇報道:

接下來的一張紙就是報紙報道的全文,是讀者想要讀到作者始終推遲不給的部分,把信藏了起來。這一部分寫得漂亮極了,可以說是我讀到過的最為壯麗的章節了,讀來既驚心動魄又心醉神迷。每每重讀都讓我驚嘆不已。

從「他堅實的榛木拐杖有規律地敲打地面」到「黃色《郵報》的報紙邊,從他雙排扣緊身外衣的側口袋裡時隱時現」再到「行人稀少的道路上」然後他又「慢了腳步」,並且「他的拐杖不再那麼有力的敲打地面」照應前面的有規律地敲打。最後「借著窗口微弱的光線,再一次讀起那篇報道,他沒有大聲閱讀,但卻輕輕一動嘴唇。」無不刻畫了每一個真實的,或你或我可能將要遇到,甚至已經遇到過的每一處細節。每個句子都雷霆萬鈞,深深擊中了我。

無論是沈從文還是喬伊斯的信件延遲,都是一種敘事的策略,敘事的延宕。

作為敘事的電影也是如此,畢贛的《路邊野餐》里衛衛每次騎摩托車都打不著火,也是同樣的效果。使得敘事在前進的時候停頓,不但抓住了生活也揪住了觀眾的心,使電影(小說)的層次更豐富。

圖片by 《路邊野餐》

我跟朋友講了我的這個想法以後。朋友說那這些個小說又有什麼意思呢,折騰這麼多就為了藏一封信。

這是一個好問題。

我說這裡面有一個角度問題。藏這封信是作者藏的,是對創作者來說必須要意識到的問題。而讀者需要讀的是文本,是文本里虎雛和杜菲這個人物。角度不同,讀者不必讀出這一層,但是讀者是會感受的,讀者的感受力是豐富的,讀者的感受是層次分明的。作為作者,你一旦忽略這種延遲的或者生活性的表達,讀者很快就把你拋棄,因為他的感受力弱了、單調了、乏味了。讀者在你這裡沒有感受到情感上或者生活上的共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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