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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花了眼、白了頭才明白:喜歡≠合適≠在一起!

長大才發現,最後陪著自己白頭也許不是自己當初傾盡所有喜歡或愛過的那個人,而是一個各方面都跟自己完美契合的人!或許,現在的你還不明白,其實喜歡、合適以及在一起並不是一回事。

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是即使周圍人山人海也總能夠第一眼就看見對方;

是微信聊天時的滔滔不絕以及見面後的欲言又止;

是即使心裡放棄了一千次,也會在看見他之後再奮不顧身。

是電石雷火的迸發,也是無論時間過去多久,再看一眼都想要擁有的堅持。

二 合適是你來我往,聽得懂和聊得來

可能有些人眼中,遇到一份愛情很難,

但有時候,遇到合適比得到愛情更難。

喜歡一個人可能是因為被對方身上某個特性吸引,

遇見對方之前,你對另一半有很多標準;

遇見對方之後,對方就成了你的所有標準!

因為喜歡,你可以不考慮其他因素,

因為喜歡這件事只和這個人有關,

即便對方不喜歡你,你還是喜歡對方,喜歡得要命!

而合適,意味著磨合,雙方相處之後找到一個契合的點。

其實,合適要比喜歡難得多,

合適不僅僅意味著門當戶對,勢均力敵,

也意味著倆人聽得懂彼此,也能聊得來!

現在越來越多人身邊的那個人,不是自己小心翼翼喜歡很久的那個人,

而是一個經過長時間相處,戳進彼此心窩的人。

因為一廂情願拚命去喜歡對方太累了,

不如就找一個恰逢對手,旗鼓相當的人,過一生。

當然,合適並不意味著喜歡,

因為這比單純的喜歡要難,

對方雖是你權衡再三做的決定,

也不意味著要在一起過餘生。

三 在一起是抽絲剝繭後的慎重決定

如果有一天你結婚了,我希望你是因為愛情。

最近高中班長結婚,前去參加婚禮的時候,

忍不住感慨,她得有多大的勇氣,

才抵住更多更好的誘惑,堅定自己一生一世只牽他這一雙手。

直到她說,

「我們在一起不容易,

一開始都覺得彼此是自己最合適的結婚對象,

可是經過朝夕相處,我發現,

現在的我對你更多的是喜歡和眷戀,

餘生的日子,承蒙關照啦。」

喜歡雖不意味著合適,合適也不意味著在一起,

但「喜歡+合適」就是在一起最好的理由。

沒有什麼比你喜歡我,我喜歡你,

你聽懂得我,我能跟你聊得來,

要完美了!

希望單身的朋友也好,身邊已有伴侶的也罷,

你們在愛情里受過的苦,變成一顆美好的種子,

種出一份美好的「一生只愛一人」的樂維斯式愛情,

浪漫、幸福、快樂!

一束玫瑰,一枚樂維斯鑽戒,一次單膝下跪

甚至只是輕輕地一個吻

你可知,這便是承諾的開始

「以我之名,冠你指間;一生相伴,一世相隨」

是需要用一輩子去兌現的樂維斯式愛情

《文章來源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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