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男友2萬塊錢,現在分手了想要回來,他卻不還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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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已經和男朋友分手兩個多月了,以前在一起的時候他借了我兩萬塊錢,分手後答應兩個月以後還我,誰知道前幾天找他還錢他居然不承認了還說我當初是自願的,想想當初他找我借錢時候的嘴臉感覺真噁心!
此提醒廣大女性朋友,談戀愛期間借錢的男人一點都不可信,頭像上面可能是她現在的新女朋友,這個女孩我也不能對她說啥,只能表示同情。
還有網友表示有相同遭遇,今天有個網貸公司的人給我打電話問我認不認識他,網貸的人說他在網上貸了1000塊錢已經逾期了,現在人也找不到因為當時他留的是我的這個號碼所以打到我這裡了,說實在的網貸這事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從心裡更加鄙視他了,真是到處借錢騙錢,我應該慶幸早早擺脫渣男,要不然還會失去更多的青春和金錢。
圖文無關
這是一些網友的評論
網友1:借錢容易還錢難。一個人找你借錢可以通過這個人還錢的速度和承諾判斷出這個人是否值得深交。假如一個人找你借錢主動寫借條然後在規定時間內還掉,這個人人品不錯,可能對方有難,我們一定要理解對方。如果在錢已借出去的情況下,在借出去之間定是相信了對方的為人。
網友2:借錢要看人借。經常用信用卡的人沒有固定工作的人工作上三天打魚兩天晒網說話喜歡找借口的人喜愛去娛樂場所玩的人:酒吧、麻將室、遊戲機室……以上這幾種是最常見的,這類人最好不要借。
網友3:千萬不要借給沒有工作人的錢,對於沒有固定工作的人來說要想有錢出去玩,會通過一切「手段」借錢出去瀟洒,形成了惰性,定是做事不穩靠的人。
圖文無關
你們覺得分手後該不該要談對象當時借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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