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錢總是要還的
我們今天常用的成語「債台高築」,便來自東周時期國王的一次戰爭融資:周赧王「欲發兵攻秦,命西周公簽丁為伍,僅得五六千人,尚不能給車馬之費。於是訪國中有錢富民,借貸以為軍資,與之立券,約以班師之日,將所得鹵獲,出息償還」。但這場戰爭打敗了,「赧王出兵一番,徒費無益。富民俱執券索償,日攢聚宮門,嘩聲直達內寢。赧王慚愧,無以應之,乃避於高台之上。後人因名其台曰『避債台』」。
前些天,賀鏗在提到地方政府債務的信用時稱,「我們的地方債大概是40萬億,但地方政府就沒有一個想還債的。」這則發言,使得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再一次引起了輿論關注。
現實中,地方政府債務確實是可能危及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的潛在風險。不過,放在歷史上,政府借債卻被認為是歷史演進的一大驅動力,一些研究金融史的學者相信:正是西方社會的政府借債傳統演化出了近代證券市場。
比如,香港大學經濟學講席教授陳志武先生就認為,「我們今天熟悉的證券市場,起源於13至14世紀的威尼斯和弗洛倫薩,是由這些城邦國家的政府公債而發展出來的」,因為古代西歐國家不能隨便徵稅,「一旦出現大額戰爭開支,政府就只能靠公債,等戰爭勝利並得到敵方資產後,再把戰利品分給貸方,還清債務。古代公債市場就是這樣被逼出來的」。
而東方國家呢?「以中國為例,早在周朝時期,政府就對徵稅毫不猶豫」,這就不需要通過政府借債來解決戰爭經費,因而也就發展不出公債市場。
近代證券市場究竟是不是由西方政府的借債傳統催生出來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陳志武先生說古代中國沒有政府借債、沒有公債市場,則未免有點信口開河了。
我們今天常用的成語「債台高築」,便來自東周時期國王的一次戰爭融資:周赧王「欲發兵攻秦,命西周公簽丁為伍,僅得五六千人,尚不能給車馬之費。於是訪國中有錢富民,借貸以為軍資,與之立券,約以班師之日,將所得鹵獲,出息償還」。但這場戰爭打敗了,「赧王出兵一番,徒費無益。富民俱執券索償,日攢聚宮門,嘩聲直達內寢。赧王慚愧,無以應之,乃避於高台之上。後人因名其台曰『避債台』」。
不過,隨著周王朝的解體、秦帝國的崛起,周天子顯然已經來不及發展公債市場了。周赧王之後,政府借債最為頻繁的時代,是宋代。而宋政府之所以頻頻舉債,同樣是迫於戰爭壓力,出於戰爭融資之需。河南大學的程民生教授有一篇論文《宋代的「公債」》,裡面列舉了宋朝政府借債的多個事例,我轉述幾例:
慶曆年間,宋王朝與西夏交戰,需要大量物資,但財政沒辦法一下子掏出那麼多錢,三司(財政部)合計了一下,說資金缺口有數十萬貫。如何是好?有大臣提議:借債吧。於是朝廷「請呼數十大姓計之,一日而足」,宋政府將京師的大富豪請來,向他們借點錢,一日之內便籌到數十萬貫。
打仗無疑是最燒錢的遊戲。從北宋末到南宋時期,宋王朝先後與金國、蒙元交戰,每天都要投入大量軍需。在杭州,「兩浙漕司盡所有以供億,今已匱竭」,兩浙路轉運司的帳戶已經被掏空,只能「借貸民間,以應軍需」。在揚州,財政也是「無一錢一縷一粒之儲,而負公私逋者萬計」,拖欠公家與私人的債務以萬貫計算。在四川,「鄭制置與富人王珙借錢糧,就請赴面飯」,作為四川路軍事統帥的鄭損,為了籌借到錢糧,請當地富戶王珙吃飯喝酒。
若按陳志武先生、姚枝仲先生的觀點,鄭損向四川民眾徵稅,或者直接徵用民資就可以了,又何必放低身段請土豪吃飯?顯然,中國古代政府對於徵稅,也不是「毫不猶豫」的,更不可能隨意「取用國內任何財產」。
借債不同於徵稅、徵用。借債還錢,天經地義,政府借了錢,也必須償還。我們不排除宋代有些地方政府有賴賬不還的行為,但朝廷一直是要求地方政府償還債務的,比如熙寧四年,宋神宗給河東路轉運司發了一道詔令:「宣撫司以軍興貸河東民錢,轉運司速償之。」宣撫司是軍政機構,因為宋朝與西夏發生戰爭,河東路宣撫司向富民借款,朝廷下令由轉運司負責償還。這很合理,因為轉運司就是國家財政機構。
政府若欠債不還,在宋朝君臣看來,是「辱國」的表現。崇寧初年,蔡京剛剛拜相,有六七名商人「負官鈔至庭下」,向政府索債:「蔡相公,這是章惇當宰相時欠下的賬目,這是曾布當宰相時欠下的賬目,一共有三百七十萬貫錢。請蔡相公還錢。」蔡京向宋徽宗報告了這件事。徽宗說:「我國家欠少商賈錢債,久不償還,怎不辱國?」讓蔡京想辦法償還債務。
但當時「國用常匱」,要財政掏出三百七十萬貫錢,真有點不樂意。蔡京便將諸司庫務的陳舊庫存,如幕帟、漆器、象牙、錦緞、香葯等物品清理出來,搭配打包,每包標明價值,充當抵債的物資。商人一開始並不同意,說,你這些東西估價太高了。後來有人提議,要不我們先試賣一下。將東西拿到市場一賣,發現單憑乳香一物的價值,就足夠抵債了。眾商這才欣然接受蔡京的方案。宋政府這筆拖欠了好幾個年頭的舊債,總算還清了。
這裡有個細節值得我們留意:商人向蔡京討債時,帶了「官鈔」而來。這「官鈔」到底是什麼東西?應該就是宋政府出具的鈔引。兩宋時期,朝廷為解決沿邊駐軍的物資供給問題,鼓勵商人向沿邊州郡入納現錢或糧草,這叫做「入中」。沿邊政府會給入中的商人出具一張鈔引,商人憑著這張鈔引,可以到京師兌換成價值高於入納數額的現錢(或者茶鹽)。
由於入納與提現之間存在著時間差,有時候,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兌現還得延後,因此,宋政府開具給商人的鈔引,實質上就是國家發行的債券。持有鈔引的宋朝商人也可以不向政府提現,而是轉手賣出去,就如今日的債券交易。宋代的債券交易是非常活躍的,開封等大城市出現了類似於「證券交易所」的交引鋪,供商人買賣茶鈔、鹽鈔等證券,「每一交易,動即千萬,駭人聞見」。換言之,宋代不但出現了頻繁的政府借債行為,而且發展出一個規模很大的證券市場。
難怪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卜永堅先生說,「中國歷史上,有哪些朝代大規模利用公債來應付財政支出?答案似乎只有宋朝。」
責任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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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101》的小姐姐們,總覺得在哪裡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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