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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陽:書法之法與書法之技

杜牧 張好好詩並序 紙本墨跡 行書 28.2×162cm 835年

麻紙四接 48行 現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簡經綸在《書法漫談》一文中提到:「蓋字本為文人之末技,而書字之本,在能書外求之,乃稱上乘。」我認為就書法之技而言,可分為狹義之技與廣義之技。狹義之技指的是筆法、墨法、章法等,也就是書法之法,而書法僅有這些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很多廣義之技去支撐,比如文化修養,人生閱歷等等,這些廣義之技某種程度上要比狹義之技重要得多,但也離不開技法的支撐,也就是說書法作品是書家思想精神的一種表現形式。

《漢書》中有言「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管國子,教之六書,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書法作為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之一,從漢代開始就是文人士大夫的必備之技,趙壹在《非草書》一文中提到:「余郡士有梁孔達、姜孟穎,皆當世之彥哲也,然慕張生之草書過於希孔、顏焉。孔達寫書以示孟穎,皆口誦其文,手楷其篇,無怠倦焉。於是後學之徒競慕二賢,守令作篇,人撰一卷,以為秘玩。余懼其背經而趨俗,此非所以弘道興世也,又想羅、趙之所見嗤沮,故為說草書本末……且草書之人,蓋伎藝之細者耳;鄉邑不以此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講試;四科不以此求備;正聘不問此意;考績不課此字。善既不達於政,而拙無損於治,推斯言之,豈不細哉?」清康熙年間馬傑在《長嘯齋摹古小技序》中有云:「篆刻者,文人之餘技也。取刀錐之末,而用力於攻錯,以博一時之鑒賞,似亦無可事事已。」如此種種,皆是說不可一味窮究技法,要把人生目標放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上。

而陸遊所講的「詩外功夫」更能說明這個問題。就是說一個作家的好壞高下,是其經歷、其閱歷、其見解、其識悟所決定的。當然,書法也好,篆刻也罷,不應被繩墨所縛,要更注重才智學養、操守精神等「字外功夫」才可。隨著時代的發展,書法也越來越脫離其實用性而更加看重其審美價值,這也就更加要求書家不要被狹義之技、被「法」所禁錮,而要豐富其學養,砥礪其思想,最終與其書所融通才會有其價值。

(作者:高陽 系中國美術學院2017級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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