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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園裡面埋新墳 當地村民意見大

涪陵區珍溪鎮坪水村三社的村民反映,他們那兒有一個示範性果園,去年有一戶村民,趁大夥不注意,偷偷在果園裡新建了一個墳墓,村民們對此很有意見。村民告訴第1眼記者,這個墳墓是去年10月30號晚上,社裡一位姓黃的村民偷偷新建的,裡面埋的是黃姓村民的伯母。

村民們說,村裡有公共墓地,之前村裡過世的老人都埋在那兒。而且這名死者的戶口不屬於他們當地,按理,非本地人員是不能在他們村隨便安葬的。此外,這一大片果園屬於村民們共同的承包地,這個果園也是集體的項目,由村裡統一管理。

坪水村三社的老社長何承於告訴第1眼記者,這個果園是涪陵區的示範性果園,1995年建成,當初為了把果園建設好,他們花費了很多心血,遷走了許多老墳。

發現果園裡有人偷偷修了墳墓,村民們都很氣憤,他們找到了修建墳墓的黃姓村民,希望他將能夠墳墓遷到村裡的公墓去,但是卻遭到了拒絕。

村民黃勝泉介紹說,他的伯母在涪陵區過世後火化,然後他們將骨灰帶回村裡的果園安葬。墳墓所在的那一塊地,是他父母的承包地,儘管果園是村裡的,但是這塊地該怎麼處置,其他村民無權過問。

面對這樣的狀況,坪水村村委會主任吳先文表示,村民偷偷埋墳的事情,村裡事先並不知情。他還表示,事情發生後,他們就把情況向鎮政府進行了彙報,鎮里還召開了專門的協調會,但是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村民們說,墳墓裡面埋葬的死者不是本村人,而且這塊地屬於耕地,絕對不能修建墳墓。隨後村民給記者提供了一份證明,上面寫著:黃家人安葬佔用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的耕地,證明右下方還蓋有珍溪鎮人民政府和坪水村村委會的鮮章。記者也查詢了相關資料,《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禁止單位和個人在耕地、林地建造墳墓。顯然,儘管這塊土地是黃勝泉家的承包地,但是並不能在這裡修建墳墓。

隨後記者找到了珍溪鎮鎮政府,值班人員表示,埋墳所佔用的土地確實是耕地,周一上班,他會把情況上報給處理此事的相關領導,有了結果之後,會及時給記者回復。

轉載自:第1眼-重慶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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