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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

我省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

「10元85%報銷政策」實行省級統籌統一撥付

每日甘肅網5月30日訊(西部商報首席記者金奉乾)5月29日,甘肅省醫改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計委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將2018年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新增的20元中的10元,用於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後,達不到大病保險條件,當次實際補償比低於85%的部分;或者經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後,達不到醫療救助條件,當次實際補償比低於85%的部分進行補償(以下簡稱「10元85%報銷政策」)。

通知指出,「10元85%報銷政策」是2018年針對我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出台的一項健康扶貧醫療保障政策,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各項醫療保障政策的疊加實施,發揮政策合力,切實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各統籌地區不得擅自調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報銷政策或調低基本醫保報銷補償封頂線,確保本地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補償政策的穩定性。

基金管理:「10元85%報銷政策」實行省級統籌集中管理,統一撥付。

經辦方式:委託原承辦大病保險商業經辦機構作為「10元85%報銷政策」的具體執行單位。列入2017-2019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項目政府採購合同服務內容。

風險調節: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扣除商業保險機構合理運行成本及盈利後,建立統一的風險調節機制,與《關於完善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中的人均65元的大病保險資金合併管理,統一進行風險調節。因政策性因素超支,可適當調整次年籌資標準。

保障範圍:「10元85%報銷政策」保障範圍同大病保險報銷保持一致。

補償標準:「10元85%報銷政策」中的實際補償比85%,以基本醫保審核後的合規金額為補償基數。

補償方式:基本醫保可以實現「一站式」即時結報的醫療機構,85%補償仍執行「一站式」即時結報。對跨省異地就醫及省內異地就醫因條件所限未實現「一站式」結報的,85%補償部分回參保地進行後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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