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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張胆地甩鍋給警察,六安市領導能不能摸著良心出來說話?

(開篇提示:本文比較長,但越往後越精彩,希望你能堅持看完)

好嘛,果然是把問題定性給警察了!

只是,我萬萬沒想到,這麼公開的昭告天下說「都是警察的錯!他們暴力執法!!!」

而對他們自己是否有問題,隻字不提。

我佩服地想說一個字——你們牛!

想必大家都已經看到相關通報了,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本文所寫內容,我就再發一遍截圖:

圖1 29日下午,六安市政府就教師上訪討薪事件做出通報

圖2 網傳的六安市政府發布的號召公眾舉報事發執法警察是否存在違法違紀的公告

那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為什麼我說是本末倒置的「甩鍋給警察」。(鑒於以往經驗,本文未必能生存多久,那麼建議各位看客在閱讀本文時,且看且思考)

六安40餘名教師討薪事件,之所以能引起全國輿論關注,並非簡單因為「欠薪」,畢竟「欠薪」不算新鮮事,而是因為視頻、圖片的視覺衝擊,帶來的「教師們被警察打了」的「事實」,尤其是「一名教師被戴上手銬」的圖片,徹底點燃網民的怒火,「對於教書育人的老師,何以暴力至此?!」

而六安市政府試圖把負面矛頭指向警察,似乎也是「應和」了網民們的心態,「對,就是警察的錯,他們簡單暴力執法!(圖1所示)歡迎老百姓們舉報啊,給他們定罪!(圖2所示)」

然而,筆者想說的是,事實並!非!如!此!

先做個聲明,首先,筆者對警察行業還是了解一些的,雖然沒有從事過警察工作,但從小到大就跟警察打交道,親朋好友都有在公安工作的。其次就此事,筆者詢問了國內多地的不同年齡的警察朋友的看法和解釋。這是筆者寫這篇文章的依據,因為總不能亂寫瞎寫。

第一,我們來看一下,警察為什麼對教師們做出了強制帶離甚至上手銬的行為?

我們必須要明確一點,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能堵政府大門!你只要眾人圍堵了,就可能犯法了。

通過之前的媒體報道,再到今天的政府通報,有一個事實是確定的,那就是這些教師們確實聚集在當地政府門口了,而且導致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明顯存在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概括說就是:1.聚眾;2.堵塞政府大門,影響了人員辦公和正常出行;3.存在煽動。

也就是說,這些老師們雖然情有可原,我們也同情他們,但是他們討薪的方式方法不對,已經涉嫌違反相關法律了,屬於典型的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

第二,來說說警察執法的問題,這也是該事件發酵並發展成全國熱點話題的最主要的因由,更是六安市政府「重點」目的。

警察執法一般的程序是,先進行勸導,講法律講道理,勸導無效進行口頭警告,口頭警告繼續無效,告知違法行為的後果,再無效,進行徒手控制。

從公開的信息來看,六安市的警察也確實是這個流程。但是,有網民質疑了,警察是按這個流程做的,但他們在做的過程中執法過度(或者說暴力執法)了啊。

「執法過度/暴力執法」,這是近幾年涉警案件中最常聽到的詞語之一。上面提到了警察執法過程中「控制」的手段,控制分為:語言控制、徒手控制、警械控制和武器控制,根據執法對象不同的危險等級進行逐步升級,就沒有「過度」這一說。民警在徒手控制過程中如果沒有毆打等動作,只是單純的反關節控制或者抓住手臂,控制是沒有問題的。

在實踐中,在依法告知勸解無效的情況下,現場的警察負責人可以依據現場態勢和情況決定是否強制帶離、驅散等具體措施的。

所以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暫無法確定六安市的民警確實存在違法「行為」,而從一般的「流程」上,他們的執法流程是沒有問題的。

第三,就是大家最為關心的「戴手銬」問題了,這是此事「爆點」中的「爆點」。確實,當筆者看到報道里顯示的這張圖片時,第一反應也是覺得警察很過分,怎麼能把老師拷起來呢?但是,當筆者向多位業內人士詢問後,得到的答覆並不是我們常規下「自以為」的「常識」。

一般情況下,警察是不戴手銬的。但是有時候也會採用這種方式,主要是在強行帶離的過程中,一些人會激烈的反抗,這種反抗本身就是阻礙執行公務。為了制止這些人的反抗,為了這個能夠恢復現場秩序,警察可決定採取戴手銬這種約束性措施。

這種措施一般我們是叫「保護性約束措施」,為什麼呢?是因為當事人可能自殘、自殺,或者傷害警察,或者傷害現場的其他人。採取戴手銬,就是讓他們喪失這種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的能力。這樣,對他也好,對警察也好,對老百姓也好,都是很安全的。

大家明白了戴手銬的目的和作用是什麼,也就不會片面的認為戴上手銬就是警察欺負老百姓。

舉兩個例子,都是筆者警察朋友親自經歷過的。

一個是,曾經有一個大學老師,喝多了酒然後酒裸奔,這時候肯定有人要報警了。警察來了之後給這個大學老師穿衣服,結果這人把警察的臉抓花了。

還有一個,是前不久發生的。有一個女大學生,挺胖的,因為瑣事跟別人打起來了。兩位警察出警到現場,結果這女大學生就把氣撒在警察身上,女大學生一個彈腿就把人踢出去一米多,其中一個民警睾丸腫脹、陰莖挫傷。還有個無辜吃瓜群眾也受了輕傷。後來才知道,這女大學生練散打的。

你們看,警察在現場執法時,很多意想不到的情況,犯罪者或者嫌疑人有時候可不會跟你好好說話,傷害自己的,傷害警察的,誤傷了圍觀群眾的得不償失。所以人不可貌相的,不能因為是教師、醫生或者是女的,就認為他們天然是弱者,警察採取戴手銬就是暴力執法。咱們國人這種樸素的想法在邏輯上其實是不對的。

有人可能要說了,哎呦,你是冒天下之大不諱,給警察洗地嗎?長期看本號的讀者,應該知道,筆者是比較講究理性客觀的,肯定不會說偏向誰。還有人說,你都是採信你的警察朋友的解釋的,當然自己人幫自己人說話了。若這樣說,就有點無理取鬧了。他們才是業內人士,他們才最懂這個流程和規定,不找「懂行」的人來給我們解釋難道要找「你我他」這些「外行」瞎解釋嗎?您說是不是?

警察的執法問題說完了,接下來第四點,筆者說說為什麼看到六安市政府那則通報後(筆者連續看了三遍)非常生氣。不僅僅是因為「甩鍋給警察」,而是他們明顯的在迴避問題。

畢竟是老師,我不相信說這40多位老師一上來就是去政府門前上訪這麼「極端」的方式,之前應該是有過其他的正常渠道的訴求,比如跟當地教育部門溝通,或者說是勞動監察大隊,或者是信訪部門。而現在看到的教師們冒著「不要臉面」的風險去上訪政府大門口,肯定是之前的這些合理的渠道都沒「成功」,被逼無奈才這樣做了。

而我們在六安政府的通報中,絲毫看不到任何「將核查某政府部門是否存在問題」的表述,反而是反覆強調可能是警察的問題,如:

在帶離過程中,少數公安民警執法方式簡單粗暴。對此,六安市人民政府表示誠懇道歉。

對此次集訪處置過程中的問題進行調查,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若發現公安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違紀違法行為,將嚴肅執紀問責,決不姑息袒護。

也就說,這則通報只「引導」網民將注意力轉向「警察簡單粗暴/違法違紀」這個「果」,而沒有說教師們為何選擇「到政府大門上訪」這個「因」

比較好笑的是通報最後一句話,說:市、縣領導深入全市所有中小學開展大走訪活動,了解教師工作、生活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學校和教師提出的有關問題。

大家注意裡面的「及時」,何為及時?難道這40多位老師的情況和訴求,你們不知道?是否「及時」知曉,是否「及時」研究,是否「及時」解決?我想大家的答案都是「NO「,否則也就不會出現後面上訪的事了。

討薪事件當事教師接受媒體採訪

不知道多少人能堅持看完,如果看完了是否了解了筆者因何比較憤怒了吧?這幾年,很多熱點事件,最後都歸到警察身上,都是警察的錯。還是那句話,我們不否認確實存在壞警察,但是全中國大部分警察還是恪盡職守、忠誠奉獻的,他們都牢牢記住自己是「人民」警察。

我們不能以點帶面,因為個別幾個就否定整個中國警察群體,在這個和平年代,我們正是需要他們維護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安全。

更重要的是,警察是我們的人民警察,不是誰的背鍋俠!所以,六安事件,這鍋,警察不背!

喂喂喂,點完贊再走!

記得評論評論,嘮兩塊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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