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女子交通違法反而辱罵推搡民警,雨傘抽打民警,撕破警服!

女子交通違法反而辱罵推搡民警,雨傘抽打民警,撕破警服!

5月28日上午,省會一男子騎著電動車馱著一名女子在體育大街與南二環交叉口佔用機動車道飛速行駛,執勤交警制止後,二人不但不聽勸,反而對民警謾罵和推搡,最終收到了嚴厲的處罰。

2018年5月28日上午,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裕華大隊民警在體育大街與南二環路口設卡查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10時16分許,時某(男) 騎電動自行車馱載江某(女)在南二環輔路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至體育大街路口時,被執勤民警發現並制止,時某拒不聽勸阻,強行通過後被攔停。時某氣焰囂張拒不配合民警執法,情緒暴躁,威脅謾罵並推搡執勤民警,民警對其講明法律規定,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以及河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3條第1項之規定,決定對其交通違法行為處以10元罰款時,時某不停地辱罵民警說:「拿十元來,就當給狗了。」民警對時某再次警告無效後採取了現場制服措施。

在採取強制措施並等待支援過程中,江某不斷用隨身攜帶的雨傘抽打民警、輔警,同時不停惡語相向,時某也在不斷威脅警輔人員。

目前,違法人時某、江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17年5月15日,市委、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發布""最嚴交規""20條,其中第二十條:公然侮辱、謾罵正在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輔警;以加速駛離、闖卡等方法,拒不接受檢查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妨害交通警察、輔警執行公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身試法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對於這樣的人,你覺得應該怎麼處理,對此你又是什麼看待的呢?歡迎留言~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墨染醉楓 的精彩文章:

女童被硬物卡住喉嚨危在旦夕,母親卻抱著孩子衝進了銀行!
年輕女子孤身租房,房主每天偷偷光臨 稱:為你的安全著想

TAG:墨染醉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