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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規矩,犯人行刑前想吃啥都行,但飯里必須放這個東西

犯人,不管在古代還是在現代都是讓人非常憎恨的,因為他們都是做了壞事的人,當然了,在古代審判犯人也會非常嚴格,畢竟人的命只有一次,如果錯殺好人,那是得不償失的,在很多影視作品中,我們都見過有關古代犯人的一些事情,如果犯人剛好能那個碰到新皇登基,或者是皇帝家的重要人物的壽辰,或是皇家婚嫁,皇帝就會大赦天下,大部分犯人會被釋放,除了那些犯了大罪的人之外,但這樣的好事一般是遇不到的。

在古代犯人有很多懲罰方法,什麼腰斬啊,炮烙啊,還有五馬分屍,等等,最基本的就是直接砍頭了。但是不管被判的是哪種死刑,在古代都有一個規定,就是在執行死刑前犯人都可以要求吃自己喜歡吃的食物,畢竟人之將死嘛。滿足最後的一個要求,古代人講究不要做個餓死鬼。

在執行死刑前那些犯人都會有很好的待遇,他們自己心裡也清楚,吃完這一頓飯,就該上路了,這個時候對於自己所犯的罪行非常後悔,但世界上是沒有後悔葯的,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但是古代人在被砍頭前吃飯必須要放上這個東西,就是生肉。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古代人覺得,人死後要過奈何橋,而奈何橋的邊上有一隻大狗,狗喜歡吃肉,尤其是生肉,把這塊生肉給了狗,狗在吃肉的時候你才可以趁機過奈何橋,不然狗會咬你,如果過不了奈何橋,就沒法重新投胎。當然,這都是古代迷信的一些說法,到了科學化的現代,這些說法早就沒有了。

所以說,還是做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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