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不反抗?為什麼你不逃?」
01
電影[記憶大師],當時看過之後,是心有餘悸的。深夜走出影院,默然無言。
黃渤飾演的作家江豐,與妻子日漸疏離,於是想到要將關於妻子的那部分回憶刪除。誰知,存取記憶的小盒子,在一場意外中,跌落在地。他取走了他人的記憶盒子,後來又後悔,想著要恢復記憶,卻是未能如願。倒是意外地進入了一個陌生人的記憶,如同夢境一般,但也是激烈兇險的命案。
他得到的記憶,來自段奕宏飾演的警察沈漢強。作為驚悚電影,導演自然要從最懸疑迷惑處說起,但我只在意案件的中心。或者對我來說,主角江豐,以及江豐與妻子之間的感情,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片中的兩起家暴案件。
這兩起案件,都與沈漢強有關,而且都與家暴有關。
在沈漢強幼時,父親時常家暴他的母親,將她打得鼻青臉腫。一次,好容易得空,帶著沈漢強偷跑回娘家,丈夫隨後就追來。在岳母面前,沈父立下毒誓,甚至砍下小指頭,只說,日後不會再傷害妻子。岳母一來不想家醜外揚,二來也見女婿如此用情至深,悔意深刻,也狠不下心,就此原諒了他。
母親見狀,只得帶著孩子,跟著丈夫回家。開車回家的路上,父親又在車上毒打母親,沈漢強在車后座上嚇得尿濕褲子。
不可一世的父親,是這個家庭的主宰者。面對最親的愛人,他所給予的不是愛,而是無止境的暴力。沈漢強不願母親一再遭受傷害,於是主動為她選擇一條離開的道路。用安眠藥代替止痛藥,讓她在沉睡中溺亡。
既然母親不能選擇活得快樂,那麼至少可以選擇一條平靜的死亡之路。這是少年沈漢強的想法。
成年後,他當上警察,再次遭遇家暴案件。名叫李慧蘭的女子,常年遭受丈夫的虐待,沈漢強知悉後,對她時有幫助。將她藏匿在自家房子,不讓她得見丈夫。但這不過是權宜之計,在一次接到丈夫的電話後,李慧蘭又試圖回去與丈夫談判,最終遭到丈夫的一頓暴打。
沈漢強,在絕望之餘,想要帶李慧蘭離開。但後者,卻錯會他意,以為他對她生出愛情。她不願跟隨,沈漢強最終只得將她從樓梯上推落下去,致其死亡。
沈漢強是極端的,他不能拯救深受暴力之苦的女人,遂用結束她們生命的方式,來令她們獲得平息。
他對待李慧蘭的方式,其實與他年少時對待母親的方式,並無不同。正是印證了」寧為玉碎,不為瓦全。」這句話,即不讓暴力的施虐者得逞。
這畢竟不是正確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但除卻這種方式,卻似乎始終找不到一種理想的方式處理家庭暴力。甚至很多人,站在絕對荒謬的角度,來譴責家暴的受害者。
02
這讓我想起,前幾日,在知乎上看到的一個回答。
知乎上一直很火的兩個話題是,那些被強暴過的人,後來怎麼樣了?另一個話題,是那些強暴過別人的人,後來怎麼樣了?源源不斷的答案,將隱藏在安穩人世後面的罪惡,直推到明亮的陽光之下。
但我所讀的問題,更是尖銳,那些被強暴的未成年人,後來怎麼樣了?
一個女孩匿名回答,她當時十歲多,在回家路上,被兩個人襲擊而輪姦。原本,她想回家後平息此事。誰知,卻被母親看到褲子上的血跡。她說出事因,卻隨即被母親揪住頭髮,被罵賤人。若不是披頭散髮,怎會遭人強暴?
在文中,她自問,難道被人強暴,真的是自己的錯嗎?難道自己真的一無是處,不值得同情嗎?她說到年長之後,她在人際中的自我懷疑,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痛苦,麻木,卻又無從開解。
字字句句,真真看得人心疼。
這樣的母親,任是誰碰到,都像是一場大災難。當幼小女兒碰到如此可怕之事,不來寬慰安撫,反而是一頓臭罵暴打。原本跌落在失卻清白的深谷中,稍稍整頓,此時,又是跌落下去了。而且是,更深的懸崖,更深的低谷。
母親對孩子指責所帶來的傷害,甚至要甚過孩子身體上受到的傷害。
面對孩子,處理這樣的事,若不是從心底去信任與支持孩子,那麼其他言語行為仍會對孩子生出壓力,讓他們產生自我愧疚感。
看過的一篇文章,關於為何女性在遇到強暴事件時,身體會僵硬,無法逃跑。2004年,一位女孩切爾西遭遇到強暴事件,三個月後的一個冬天,她與母親在一家小酒館吃飯。飯後,母親給了她20美元。
她疑惑不解地問母親,為何給她錢?
母親說,讓她去做自己喜歡的假指甲。因為當下一次有男人占她便宜的時候,就可以用假指甲戳他的眼睛。
切爾西聽完之後,只覺非常得羞愧。覺得母親雖然是在保護她,但是也意指她當初沒有選擇逃跑是一種錯誤。她是一個「不完美的受害者」。
03
在殺人案件中,看客會很容易分辨是非真假,但在這家庭暴力與強暴案件面前,看客們卻始終對著受害者(多是女性)進行奇怪而荒謬的污衊與指責。就好像,女人被暴打,被侮辱,是罪有應得,是怪不得犯案者的。
·誰讓你穿得那麼少?
這是面對強暴案件,很多人的一貫說詞。為什麼被強暴的是你,而不是別人?就是因為你穿得少,穿得暴露,才會引得他人邪念。
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在縱觀強暴的案件里,受害者穿著暴露從來都不是重點。也就是說,這並不是犯罪者犯案的充分條件。而更多的,只是因為在某個時間點上,她恰好站在了那裡。就算不是她,也會是另一個她。總之,她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被捕獲在他的視線里,成為了他的獵物。
深刻地記得,國外某起強暴案件爆發後引發轟動,女子們上街遊行。立著的大牌子上,寫著:Don』ttell me how to dress, tell them not to rape.這樣一針見血的話,我是到現在還記得的。不要把罪責推脫到受害者頭上,想要犯錯從來不是受害者的想法,而是來自犯罪則的邪惡。
如果拋卻成人之間的種種利弊關係,如若一個幼小孩子遭受侮辱,眾人難道會指責她,只是因為她擁有了女性的器官嗎?
·為什麼你不反抗?為什麼你不逃?
即便是上面那位母親,雖則表面上是關心孩子,但仍舊在心底里指責孩子,沒能保護好自己。但是,在碰到強暴時,身體僵硬,無力,血液流動緩慢,甚至犯困,其實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因為極端的恐懼,不能確信自己能戰勝犯罪者,所以身體代替理智,啟用保護機制,以防止因為劇烈反抗,所帶來更大的傷害。
身體僵硬,其實是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方式,而在外人看來,她們太不勇敢了,甚至都不敢反抗。
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責別人,卻從未去體察受害者的處境,這樣的鍵盤俠,是極不道德的。
同樣,在家暴案件中,那些吃瓜群眾還會天真地問,為什麼你不逃?
逃,逃到哪裡去。[記憶大師]里的沈母帶著孩子逃回娘家,又能怎樣。丈夫遲早找來,當著岳母之面,可生生斬斷指頭,以表達悔意。但出門後即刻又反悔。甚至該說,斷指不過是一計,他只是要將局面緩和過去。等到將妻兒哄回,自家大門哐當關閉,他自可在門內稱說霸王。
又有人會覺得,既然如此,又為何不離婚?乾乾脆脆,就此別過,成為陌生人。
逃,逃不得。離婚,也是離不得。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來判定兩個人的形同陌路,看似理智而正確。但施虐者是感性而瘋狂的,他不會因此而臣服於法律,因為在他的觀念中,受虐者是他的控制物,是他自由掌控,自由使用的物品。一旦,法律判決彼此關係的分離,這意味著原本的囊中之物,已經脫離他的控制。他的暴虐、他的無力的掌控感,會讓他失去最後的理智。
很多女人,試圖通過離婚,離開施暴的丈夫,但最後,卻仍舊是死於丈夫的暴力之下。
在百度上看到,有女人成功脫逃。她付出的代價之大,是常人無法想像的。隱姓改名,帶著孩子搬到遙遠的地方去住,要長期忍受對父母的思念之情。她所做的一切,都只為徹徹底底地擺脫一個男人的掌控。
04
那些吃瓜群眾,那些始終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鍵盤俠,在手機、電腦面前,隨口一說,張口既來。就好像他們有孫悟空七十二變的能力,在任何關頭,都能化險為夷。但事實上,他們非但沒有幫助到受害者,沒有正確認識到他們的痛苦,不能設身處地理解他們所置身的險境,而且,他們也沒有方法,來懲罰施暴者。
他們除了說些無關痛癢,不涉己身的話,就轉而關注其他新聞去了。
但是,如果真的不能從行動上給予家暴、強暴的受害者予幫助,那麼至少,不要用歪曲的眼光來看待受害者。那些不願報警的女孩、那些不願家醜外揚的女人,不去採取法律手段,很大一部分,也是因為她們畏懼世人的目光。
如果能給予她們一份正義的肯定,那麼,世間的女性,至少中國的女性,要活得更幸福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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