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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前任,你用了多長的時間?聽這6位女士是怎麼說的

一段感情的失去,必定會用時間來消磨那些傷痛。這些時間,有長有短。有些女人失戀後很難走出來,而有的女人則很快就走出來了。

那些很快就走出失戀陰影的女人,有些人說這樣的女人沒有付出真心。其實,這感情的事誰又能說得好呢?

那麼,忘掉前任,你用了多長的時間?我們找到了6位女士,聽她們是怎麼說的吧。

琳琳女士,26歲

我和前任分手2年多了,我大概是用了半年的樣子就忘掉了他吧。現在我的男友對我很不錯。現在想來,當時和前任,彼此都年輕了一點,很多東西不是太懂。現在自己大了一些,對感情的理解也深刻了一些。現在和男友打算是奔著結婚去戀愛的。或許這種感情是不一樣的吧。

瑤琪女士,27歲

忘掉前任,我用的時間或許比較短吧。我好像是分手了就不怎麼想他了。我們在一起時間不久,就半年的樣子。應該是感情不深,故而沒有多大的印象。現在我找了新男友,對我很好。經濟條件也不錯,和我也聊得來。所以,我並不懷戀前任。

格兮女士,25歲

我用了2年的時間才忘掉他吧。但也不是真的徹底忘掉,而是我現在找到了新男友。前任是我的高中同學,我們在一起時間有3年,感情很深。所以,忘記是不容易的。不過,人總是要長大的,現在我有新男友,就得對他負責,不能想著其他男人了。

熙兒女士,28歲

我和前任分手3年多了,現在我都還沒有忘記他。我現在還是單身,但他已經結婚了,孩子都2歲了。當初本來是我們要在一起結婚的。可他家裡就是不同意。我們分手了,所以我這些年都是一個人過。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走出來。或許我是一個傻女人吧。

琪梅女士,26歲

我和前任分手1年,2個月的樣子我就忘了他。我們彼此感情不是太深,交往1年的樣子。感覺彼此都不是彼此想要的那個人。於是就這樣分開了。其實這樣對彼此都還不錯。既然不愛了,就分開,不要太多的糾葛,這也算是對彼此的負責吧。

艾亭女士,27歲

我和前任分手1年多,我現在已經忘掉了他。差不多用了半年的樣子吧。人總歸還是要前進的。我不希望自己就在一段感情中虛度。目前我沒有找男友,父母說我年紀不小了,應該找了。我說還是先奮鬥事業吧。這是我目前的想法。

忘掉前任,你用了多長的時間?這6位女士,大多數都用了不到1年的時間就忘掉了。還有人不到1個月就忘掉了。其實,忘記一個人,要看你和他的感情深淺的問題了。不過,既然已經是前任了,說明緣分儘力。不管你想忘記還是不想忘記,最終還是要忘記的。

是啊,感情就是這樣。我們必須學會去忘記那些已經離開你人生的人。戀愛中就是這樣,失戀了,要學會自己給自己療傷。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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