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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國新辦發布會 看北京法官如何亮相

今日上午十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了基層法官與中外記者見面會,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高曉力、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第一庭庭長姜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中關村人民法庭庭長陳昶屹、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陳海儀、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陳少華等5名法官代表圍繞司法為民與中外記者進行了互動交流。

作為北京法院系統的傑出法官代表,姜穎、陳昶屹可是全體北京法院人的驕傲。

錯過發布會的您,別急,網事君第一時間整理了兩位法官的精彩發言。

先來聽聽他們的自我介紹吧!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我是姜穎,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名法官。我是1994年7月進入法院工作,一直從事知識產權審判,一直沒有改過行,我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到今年也是差不多24年了。我還記得我當時剛剛進入知識產權庭的時候,庭長跟我說過一句話,讓我印象特別深刻,他說知識產權無小案。當時我理解這句話,意思是說知識產權很重要。但是為什麼重要,其實我沒有太多的認識,隨著我審理的案件越來越多,我對這句話的理解也就越來越深。確實,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不僅會影響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會影響到行業發展的方向,影響到國際的經濟交往,甚至是社會公眾利益。所以我覺得知識產權法官不僅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而且要通過令人信服的判決樹立起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形象。我覺得這對我們是一個特別高的挑戰。

我所在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是在2014年底成立的全國第一家知識產權審判的專門法院,承載著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的歷史使命,特別是在我們國家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背景下,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作用也就更為重要了。所以我覺得自己特別慶幸,趕上了這樣一個好的時代,能夠通過自己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促進國家的創新發展,我感到無上的光榮。謝謝大家。

我叫陳昶屹,今年37歲,法學博士、博士後,目前是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人民法庭的庭長、四級高級法官,同時也兼任共青團北京市委常委、副書記。

2005年我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畢業以後到海淀法院工作,先後在民庭、派出法庭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為了解決老百姓的民事糾紛,我常深入田間地頭。

說實話,為辦好案件,我也掏過雞窩,爬過牆頭,串過衚衕,為老百姓解決的問題主要也是家常里短,鄰里糾紛;當然我也審理過像建設工程糾紛、房地產糾紛、醫療事故糾紛等疑難複雜的民事案件。這一干就是10年。

從2015年,我開始從民事審判領域轉向了知識產權領域,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在這個領域我審理了全國首例被遺忘權案,還有北京市首例涉網路名譽權訴訟禁令案,這樣一些全國和全市具有首例性的案件。

在法院工作13年來,我先後審理的民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共計達到了3千多件。也獲得了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十佳我最喜愛的好法官、CCTV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等榮譽。

我所在的人民法庭位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高科技園區,這個法庭是全國首家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派出法庭,我們先後審理了具有全國影響力、具有司法前沿性的重大疑難案件。

我們這個法庭可以說是一個年輕的高知群體,全體人員平均年齡只有35周歲,而且有三個法官擁有博士學位,其他大部分的法官也都有法律碩士以上的學位。我們能夠肩負起維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法治環境這樣一個光榮的使命,倍感光榮,也感到責任重大。

今天很高興有這樣的機會能夠跟各位中外媒體的記者朋友們一起交流有關法院的工作,謝謝大家。

隨後,姜穎、陳昶屹兩位法官圍繞執行、知產審判等工作,回答了來自媒體記者的提問。

Q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記者:關於執行難的問題,我們注意到最近這幾年各級法院都在解決執行難,在這個過程中如何讓人民群眾有獲得感、安全感?

A

姜穎:我沒有從事過執行工作,但是我一直很關注知識產權案件的執行。在知識產權案件的執行中,執行難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停止侵權的執行難,還有一個是損害賠償的執行難。損害賠償的執行問題前面幾位法官都談到了,我就談一下對於停止侵權的執行到底怎麼解決。停止侵權,確實執行機構執行很困難,因為執行法官不可能每天盯住被告企業,看他是不是還實施侵權行為。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除了權利人申請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採取一些強制措施,比如說罰款、拘留的措施以外,他還可以走另外一個侵權的訴訟途徑,就是他可以針對被告的重複侵權行為另外再提起一個侵權訴訟,在後案的訴訟過程當中,法官是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對他重複侵權的行為採取懲罰性的賠償措施。比如說我們在一起商標的侵權案件里,前案已經判決被告要求他停止侵權,賠償20萬元,但是他拒不停止侵權,當這個權利人再次提起訴訟的時候,法官就對他進行了懲罰性賠償,原來賠償20萬,在第二起案件里是判決他賠償60萬元的損害賠償數額,所以這個也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和懲罰的作用。

A

陳昶屹:我來自海淀法院,我也想跟各位中外媒體的朋友們介紹一下海淀法院在執行工作中的一些基本做法。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是全國法院系統對我們國家和人民做出的一項莊嚴承諾,是一場一定要打贏,一定能打贏的硬仗。對於這樣一場硬仗,我們海淀法院實際上是整個全國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一個縮影,我跟大家講一下我們的一些具體做法:

第一,我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來推動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得到全面的執行。我們海淀法院與公安機關,還有銀行,還有不動產的登記中心等機構建立了聯動機制,這些機構也跟法院開通了綠色通道,讓我們在查人找物方面更加精準、更加高效。

從2017年到現在,我們海淀法院已經依法拘留了拒執人員286人。同時我們注重執行工作的新聞宣傳,在各大媒體都發布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而且對失信的執行線索進行懸賞,還發布了大量的執行案例進行報道。

第二,我們勇於創新,用信息化的手段讓人民群眾更加方便訴訟,接近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去年海淀法院在北京市法院系統率先上線了微信小程序,叫「海淀法院審判執行聯絡平台」,而且還開通了「微信自動立案」這樣一個平台,讓老百姓不再要每次長途奔波,而是可以通過手機的方式直接在微信上執行立案、聯絡法官,可以提供財產線索,而且還可以投訴舉報。

第三,我們用機制改革來規範執行的公權力。海淀法院藉助自行開發的執行精細化管理系統,做到了對不動產、銀行存款、車輛信息這些財產線索的一鍵跨庫查詢。對於執行法官辦理的成百上千件案件的財產情況都可以一目了然,尤其是對於發放案款這種關鍵性的環節,已經能夠實現在系統內全程自動留痕。

所以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個問題,我們全國的法官一定會言必行、行必果,也請各位中外媒體的朋友們拭目以待。謝謝。

Q

人民法院報記者:想問一下姜穎法官,目前在我國知產審判領域中存在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侵權賠償數額過低,就讓很多當事人面臨著贏了官司,輸了市場的問題。北京的知識產權法院是如何在司法實踐中處理這個問題的?謝謝。

A

姜穎:感謝您的提問。您提的這個問題確實是我們目前反映最為突出的一個問題,因為我們經常說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反過來說,如果我們知識產權保護得不好,會直接影響我們的創新能力和水平。在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方面,其實損害賠償數額是非常突出的一個方面。目前現在這種損害賠償低的現狀確實會影響到權利人維權的積極性且會最終影響我們的創新活力。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個問題,我覺得裡面既有立法的問題也有當事人舉證的問題。怎麼解決損害賠償過低的問題,知識產權法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我們樹立起一個理念,要通過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給我們的知識產權進行定價,一定要通過確定的損害賠償數額,體現出知識產權在市場中的價值。

第二,我們採取了一系列的訴訟措施並且運用了一些證據規則,來解決當事人關於損害賠償的舉證難問題。比如在2016年判決了一起U盾的專利侵權案件。在那個案件裡面,我們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採取了證據保全、調查取證,而且運用了舉證妨礙的證據規則,最後是判決被告賠償原告4900萬元,是比較高的一個賠償數額。

第三,我們還強調要降低權利人的訴訟成本。怎麼降低成本?要求權利人為了訴訟支付的合理費用全部由被告來承擔。這樣可以有效減輕成本,提高訴訟的積極性。通過第三方公司的數據統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2015年到2017年,專利侵權案件的平均判賠額分別是45萬元、138萬元和66萬元,整體上是維持著相對比較高的一個水平。所以我們現在的舉措確實回應了權利人關於損害賠償不夠高的呼聲,也增強了他們進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信心。接下來我們還會進一步通過我們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個科學合理、比例協調的損害賠償機制,來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謝謝。

Q

人民日報記者:這幾年社會公眾對於社會公平和司法公正的關注度越來越高,比如說像每次有冤錯案件的出現和糾正的時候都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影響,這個問題可能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希望法官結合自己的工作經歷,來談一談身為法官怎麼才能夠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可能是很多社會公眾都關心的問題。

A

陳昶屹:感謝您這個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曾提出要求,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公平正義以可感受的方式來實現。實際上這個可感受的要求是很高的。

從我個人的理解來說,通過可感知的方式來實現,就是要做到三位一體的公正,也就是說要以實體的公正、程序的公正和形象的公正來共同完成。對於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大家非常熟悉,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但是對於形象公正,對它的重要性認識還不是太足。

我們認為三位一體的公正一定要通過把人民司法的正義性和司法的人民性相結合,而且通過庭審的規範化和作風的規範化、制度化的建設來提升形象公正。具體來說,我們在審判中一定要做到五個方面:一是善聽,二是慎思,三是廣閱,四是明斷,五是反覆推敲。

對於第一個問題,在審判實踐當中,我們的法官都要做一個善聽者,也就是說要對審判過程當中,當事人的舉證、質證、辯論等各種意見和訴求都要做充分的聽取,不放棄每一個細節,讓老百姓真正的感受到我們作為審判法官對於他們提出的訴求、理由和主張,對整個案件事實有一個完整的、充分的把握,這是一個基礎。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要根據案件的事實和法律事實的爭議進行雙手互搏式的思考,要不偏不倚,不帶個人的情緒,而且要不受任何外界的干擾。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要廣泛的查閱案例,查閱資料,對案件進行充分的論證。在這種辯證邏輯和形式邏輯的指引下,我們要獨立地推導出一個初步的結論。做到這一步還不夠,我覺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我們還要復推,就是我們做出一個初步的結論之後,要讓法官沉澱一段時間,冷靜的去思考自己復驗和複查自己做出的初步結論是否正確。在這個基礎之上,我們沉澱一段時間之後,在自己非常平靜的情況下做出結論,如果在沉澱的過程當中,我們覺得這個案子可能其需要再斟酌、再思考,我們還需要再沉澱一下。

最終,要通過反覆推敲的工序,確認無誤之後再作出判決。所以我們覺得在審判實踐中一定要讓當事人感覺到我們從善聽開始,到最後的每一道工序,都體現出中國法官的工匠精神。相信這樣才能夠最終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綜合媒體報道)

編輯: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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