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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港女涉棄嬰被捕

與澳男忘年戀同居 誕嬰索贍養費未果

狠心港女涉棄嬰被捕

一名已婚港女與六旬澳男「孽戀」,十個月前更誕下男嬰,惟蜜月期過後感情決裂,港女要求每年二十四萬元贍養費,但澳男不肯。可憐男嬰慘變「人球」被「父母」當波踢,輾轉交由多名親友照顧。上周六晚狠心港女接走男嬰,再遺棄在北區某商業中心後一走了之, 有街坊發現報警。

司警公布案情

狠心港女姓梁,二十七歲,報稱已婚,無業;澳男約六十歲,報稱單身。

案情指,澳男與港女多年前認識,縱使兩人年齡相距三十多載,但仍發展「父女戀」婚外情,約十個月前更誕下男嬰,有人老來得子,喜上眉梢。從上年十月至本月兩人一直在澳男北區家中生活,惟熱戀過後感情開始亮紅燈。由本月中開始雙方在香港曾因贍養費問題起爭執,港女獅子開大口要求每年二十四萬元,即每月約兩萬元。澳男不肯就範,女子一怒之下,將男嬰交給對方後立即離開。

案發時的嬰兒車及男嬰的衣著等物

男嬰連嬰兒車疑被棄置在扶手電筒梯附近

澳男不願當「帶子洪郎」,返澳後到珠海將男嬰交給港女妹妹照顧,未幾港女又將男嬰接走。至本月二十五日,雙方再在珠海商討贍養費不果,港女揚長離去,澳男只能將兒子交給北區的港女姐姐照顧。至翌日晚上,港女到姐姐家中接走男嬰,以嬰兒車推至附近某商業中心,並停放在扶手電筒梯附近,再致電友人著其轉告澳男遺棄男嬰位置後,頭也不回,一走了之,疑繼續北上耍樂。有商戶發現男嬰報警,警方到場將男嬰接走,估計被人遺棄近一小時。

疑男嬰被棄置的商業中心

至前晚八時許,港女經關閘返回本澳被截,司警到場將其拘捕。有人承認作案,被控棄置或遺棄罪移送檢察院偵辦,一經罪成將處一至五年徒刑。被遺棄的男嬰經山頂醫院檢查證實沒有損傷及異常,已入住社工局院舍。

狠心港女被司警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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