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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震東復出接拍摩托車廣告,劣跡藝人還有翻紅機會嗎?

「能有工作有戲演真的是一個很幸福很開心的事。」曾因涉毒醜聞從演藝圈消失的柯震東,近日「接下某品牌摩托車廣告代言」,又一次出現在了公眾視野中。

柯震東

之所以說「又」,是因為這已經不是柯震東第一次「復出」嘗試了。其實,和柯震東一樣,曾被列入「劣跡藝人」名單的很多明星,隨著時間的流逝,也都在試探性復出。對於他們而言,是否真的還有翻紅的機會呢?

涉毒醜聞後柯震東只接了兩部戲

早在2011年,柯震東因出演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走紅。此後,又因主演《小時代》系列影片進一步開拓了大陸市場,成為備受追捧的當紅小生。

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大廈將傾。2014年8月,柯震東因涉嫌吸毒在北京被捕,形象自此一落千丈。

受此事件影響,柯震東參演而未上映的影片,也或多或少都受到了牽連。其中,《捉妖記》臨時將主角換成了井柏然並進行了重拍,而《小時代4》則不得不將檔期延後數月上映以進行補救。

此外,原本定於2014年10月25日上映、由柯震東和林依晨主演的影片《不倒俠》,最終也不得不進行了無限延期。公開資料顯示,該片已「於2017年12月15日中國上映」,但在公開渠道上查不到任何和片子相關的院線排片信息。影片官方微博在清空所有內容後也迅速消失了,如今搜索「不倒俠」關鍵字,微博顯示的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

涉毒事件之後,柯震東的活動範圍主要限制在台灣地區。他唯一接下的一部電影,是趙德胤執導的《再見瓦城》。該片雖然幫助柯震東入圍了金馬獎「最佳男主角獎」提名,但片子至今未能在大陸上映。

此外,柯震東還首次嘗試了電視劇拍攝,於2016年接演了李惠民導演的內地民國劇《舞櫻》。只是目前,該劇也還未上映。

近日,柯震東接下某品牌摩托車廣告代言的消息傳出,引髮網友對其「復出」可能性的熱議。

有人曾這樣總結柯震東的「洗白」之路:在2014年8月刑滿釋放後,他先是舉行記者會進行道歉,隨後淡出娛樂圈數月,後再以無酬出席公益活動進入公眾視野,並積極演講正面談涉毒話題,涉毒醜聞半年後首次借商演「復出」,一年後放出「接代言」消息試探觀眾情緒……

粗略算來,自從涉毒醜聞後,柯震東到目前為止只接演過一部電影、一部電視劇,同時代言過兩個廣告。如此處境,和他當年如日中天時的輝煌相比,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醜聞三標籤,誰沾誰涼涼

「劣跡藝人」涼掉之後再求職業生涯第二春的艱難,從柯震東身上可窺一二。而在被爆醜聞之後,試圖再次復出的藝人,也不只柯震東一人。

2014年,和柯震東同時被抓的房祖名,在涉毒事件曝光後其演藝生涯基本沉寂。2016年成龍監製出品了電影《鐵道飛虎》,房祖名在片中戲份較重。網友猜測,這或是成龍為兒子復出所進行的鋪設,但最終該片並未能讓房祖名翻身。2017年又傳出消息稱,房祖名將轉型做導演,執導首部片子《北京晚九朝五》目前已由廣電總局備案公示。

成龍和兒子房祖名

同樣因涉毒而被列入「劣跡藝人」行列的張默,出獄後直接轉型做起了幕後工作,除了此前曾擔任馮小剛的《我不是潘金蓮》副導演工作外,幾乎再無消息。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拘留審查的王學兵、李代沫等人,也幾無任何能引發關注的作品面世。

而像王全安等因嫖娼而涉罪的圈中人,此後也幾乎在圈中消失匿跡。文章、白百何等「婚內出軌」的藝人遭到輿論封殺後,雖偶有作品面世,卻已再難取得當日輝煌。

去年,因現象級綜藝《中國有嘻哈》爆火的歌手PG One,在和李小璐的「夜宿門」被踢爆後,其職業生涯急轉直下,不僅節目及演唱會邀約被取消,多個廣告慘遭下架,相關歌曲也從各大音樂平台上消失,據稱間接損失達3.2億之多。

PG One

今年4月24日,PG One以一條微博長文外加一段約5分鐘的Rap清唱宣布復出,相關微博被轉發了近80萬次,但這條微博內容只存在了4個小時左右便被刪除,隨後PG One的所有微博內容被全部清空,PG One的此次復出也被戲稱為「史上最短復出」。

對於藝人來說,吸毒、嫖娼、出軌這三個標籤,貼誰誰涼,國外藝人也不能倖免。

比如在日本火了近20年的酒井法子,在2009年傳出「涉毒」醜聞之後,被廣告商及合作品牌商索要近億日元的賠償金,事業也陷入了低谷。在日本找不到市場的酒井法子,在經紀公司的運作下曾來中國活動,但最終也未取得任何成效。

酒井法子

韓國藝人朱智勛因吸毒被韓國MBC和KBS電視台封殺,除了被判刑半年、罰款336萬韓元和120個小時的強制性社會公益服務外,其主演的電影在海外的上映也受阻,原定出演的新劇被取消戲份,演藝生涯基本中止。

據了解,在娛樂業發達但市場狹小的韓國,藝人間的競爭相當激烈,藝人如若捲入涉毒等醜聞,往往會被電視台封殺一段時間,這個時間沒有具體規定,但對藝人有著相當大的威懾力。

朱智勛

即使在好萊塢,藝人亦是不敢輕易涉毒。好萊塢有強勢的電影保險公司制度,製片公司一般會給明星投保,如果明星因吸毒等行為給製片公司造成損失,保險公司則不願意再給其承保,明星的職業生涯也就基本走到了盡頭。

劣跡藝人翻紅是否有望?

事實上,輿論重壓之下,「劣跡藝人」復出的空間和壓力也是可想而知的。

2014年9月29日,廣電總局曾正式下發了一份「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的電影、網路劇和微電影等都要暫停播出。

所謂「劣跡」具體指的是什麼?「吸毒」「嫖娼」行為被明確點名,出軌等道德問題則未被提及。

2015年4月時任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會長尤小剛透露,廣電總局在考慮修改劣跡藝人的「禁令」,劣跡藝人將有可能終身禁演。此消息一度引發熱議。

2016年柯震東接演電視劇《舞櫻》的消息引發關注之時,《人民日報》在同年9月發表了一篇題為《劣跡藝人復出爭議需制度答案》的文章來探討此類現象,認為劣跡藝人有沒有機會復出,需要進一步制度化的探索。

就觀眾對柯震東復出爭議或贊成或反對的兩極分化,《人民日報》當時表示「各有各的道理」,並表示對於事業受到重創的柯震東來說,「他已經受到了處罰,付出了代價」,「任何人只要戒除了毒品,改正了錯誤,社會都應不歧視、不拋棄、不放棄」。

《人民日報》同時還點名批評了莫少聰粉絲認為其涉毒「小禍是福」的言論,以及張默「二進宮」的行為。

莫少聰涉毒事件後首亮相

有人建議,對劣跡藝人的禁演,可依據累犯、初犯之分,推出更細緻的制裁措施。同時,有地方開啟法治化的實踐,比如上海出台禁毒條例,依法管控涉毒藝人從業行為,其中提到了「三年解禁」的時限。《人民日報》提到,除了地方立法的探索,還需要全行業的制度性標準,如建立吸毒藝人梯次復出機制,以調和不同群體之間的情緒。

2017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影產業促進法》對從業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明確要求:「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清華大學教授尹鴻曾經表示,《電影產業促進法》對涉毒、涉黃演員的懲罰屬於強制性規範,但對其終身禁演的可能性不大,這類演員要想重回銀幕,「至少有很長時間不再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且要挽回公眾形象」。

《人民日報》在前文提及的那篇文章中表示,是否啟用某演員,留待影視公司根據自己對市場及制度的把握來做抉擇。而如果要由市場及資本來決定劣跡藝人的復出與否,其結果就很是值得玩味了。

演員高雲翔在今年3月被爆出「性侵」醜聞後,其參演的電視劇《巴清傳》背後的投資方唐德影視股價連續暴跌,兩日市值蒸發10億元,有媒體評論高雲翔背後的資方「投資50個成功案例,因他一個負面就全軍覆沒了。」

高雲翔

其實,「一個人毀了一部片子」的例子並不在少數。據稱,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在與明星簽訂代言、演藝合同時,都寫入了明星不得違法的「道德條款」:若明星在代言、演出期間,有因為違法涉毒、涉黃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行為,不僅合同要終止,藝人方還要進行賠償。

劣跡藝人想要洗白翻紅,需要莫大的勇氣。而在此之前,還是奉勸一言,人貴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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