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帶跑了慈善的初心
小鳳雅事件真相逐漸明朗,一共三萬多的捐款,小鳳雅的爺爺一筆一筆地記錄著開支,努力證明他們沒有放棄對小鳳雅的治療,把捐款用於別的地方,最後剩的1000多,小鳳雅的爺爺捐了出去,並且留下收據,生怕被誤會
期間輿論的爆發點在5月24號,鋪天蓋地的質疑,很多人在不明真相的時候就開始長篇大論,我在最初看到新聞時,就在等良心媒體的調查,一直等到王志安的採訪,慶幸誤會被澄清,也為小鳳雅的家人所承受的一切感到悲傷
尤其是畫面里小鳳雅的爺爺,作為一個有文化的老人,這種質疑無疑是踐踏尊嚴,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煙,不厭其煩地訴說每一個細節,向大家展示他記的賬目,滿眼無奈和隱忍
我回想起每一次慈善的活動之後,似乎質疑的聲音都存在,2008年汶川地震,高二的我們幾乎捐出了每個人的生活費,後來有人問,這些錢真的能到災區嗎,於是有人信心勃勃地答:哼,當然是一層層剝削,一層層貪污,最後剩一點點到災區。我相信那時的我們幾乎都沒有調查的能力,但卻這樣理直氣壯地開始了質疑,為什麼呢,無非是的確因為信息不對稱,大家不清楚來龍去脈,再加上道聽途說和其他曾出現的貪污事件,導致大家形成刻板印象
我一直不相信人性本善,我覺得善良就是一種選擇,它不應當成為無端質疑的武器,如果不是湊熱鬧,而是想付出一點善意,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更理性一點對待所有聲音
慈善是什麼呢,我覺得是基於信任在自身可承擔範圍之內自願將資源共享給急需的集體或個人,不求回報,比如我在路邊,看到一位老人乞討,我覺得於心不忍,給他十塊錢,我要不要去追究,這十塊錢你是自己用了,還是給誰用了,他要不要寫個清單告訴捐錢的人,你們捐給我的錢都去哪兒了,他可能都不會寫字
當然,這是小範圍不藉助任何平台的個人行為,如果是藉助了各類籌款平台或者媒體,進行事件描述後引導捐款,要不要做款項的公示,以前我覺得不需要,錢都是自願捐的,捐出去後,歸別人支配,小鳳雅事件後,我覺得為了避免大家零星的猜測質疑,帶來輿論轟炸,或許公示出來反而是一種保護,雖然我依然不覺得這是接受捐贈的人的義務
不要因為給予一點點,就佔據道德高地,把善良變成傷人的武器。
工作需要早早起床趕車
順便在車上寫點東西
其實本來想寫的是另外三個話題
不過沒關係
我一直都想一出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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