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用阿黛爾做這篇文章的封面,但是這樣不好,請自行腦補
對於美的事物,有的人會想要佔為己有。而有的人有一個恰到好處的位置能夠遠遠看著,就會很滿足。
人們對於自己欣賞的人,都會有著不同的反應。
我總覺得熱烈未必是什麼好事,因為有太多的喜歡與追求,就像浮光掠影一般,轉瞬即逝,留不下什麼深刻的記憶,太過於輕浮。
喜歡應該是淡淡的,像茗一杯好茶一般,要等,等那苦後的甘甜,等那恰逢其會的緣分。
有些東西,不是去抓,就抓得住。也不是想放,就放得走。
人對於愛情的嚮往,理應保持一種優雅大方的姿態。既不要作一個搖尾乞丐,也不要作一個愛情小偷。
我們在選擇愛情的時候,同樣也在被選擇,不能因為兩朵般配的花太少,而就放棄一份謹慎的心境,去選擇餘生。
我認得一個與我年紀相仿了朋友X。他對於愛情的追求,就是在花叢中穿梭而過後,握住那個他自認為最易追求的女生的手,說上一句我愛你。
這是愛嗎?我覺得這更像是一個雄性動物的求偶行為,我彷彿都能聽到他心中的吶喊,我要交配!我要交配!
喜歡一個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定義。
我有個朋友C,他對於自己是否喜歡一個人的判斷,在於是否會在美好的夢裡見到對方。這未嘗不是一種方法,但對於我來說太過於玄妙也不合適,因為在我的夢裡,與我坦誠相待的女孩,我都不認識。
而且如果今天夢到這個女生,明天夢到那個女生,以這種方式來判斷自己對於一個的喜歡,是不是太多了一點?這樣看來C與X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區別。
前文的話,可能站在了一個絕對的立場上,將一切看得太過於絕對。
每個人的故事,都有著自己的冷暖自知,感情不需要第三人的理性判斷,需要的是局中人的冷暖自知。
所以說感情這東西,誰知道呢?
我愛你與你無關,只不過是一句很好看的話,它何嘗不像我很久以前孩子氣的言語。
S:絕交!
我:我不答應,絕交是兩個人的事情,你一個人說了不算。
好沒道理,但是話很好聽。可能在談感情的時候,人大體都不太喜歡聽別人講道理。畢竟感性動物嘛。
最後我再說上一句不討喜,但很想說的話:你胖胖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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