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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傲慢與偏見

時隔多年,再一次重讀了簡·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仍舊是一口氣讀完,依然記得多年前為伊麗莎白和達西著急,現在依然著急。

故事真的很簡單,簡單到很難相信它是一本名著,比起那些鴻篇大著來,它真的很通俗。可是,兩百年過去了,它依舊廣受歡迎,拿起來很難說讀不下去,這是很多名著不具備的優勢。

相信讀過的人很多,只要你讀過,你就會覺得,它就是現在數不勝數的「霸道總裁愛上我」、「歡喜冤家」模式的鼻祖,寫的就是有錢的貴族男士和鄉間女孩的愛情故事,但是,你也能發現,現在被寫爛了的這個模式也依然沒有超越兩百年前的這一本。那麼我就在想,這本書究竟好在哪裡?

首先,應該是真實。小說寫於兩百年前,但你讀起來完全沒有障礙,而且即使你不知道當時的社會背景,你依然能理解人物的所作所為,知曉他們的行為道德標準,這就是因為作者非常自然地還原了當時的人和事。雖然這個套路後人可以學,但能否結合自身的時代環境寫出真實感來就不一定了。

簡·奧斯汀本人並沒有什麼非凡的經歷,生長於普通家庭,也幾乎沒有遊歷過什麼地方,她了解的就是她所生活的那個小環境。而且在當時,婦女參政是有傷風化的,所以她的作品中也不涉及任何當時發生的大事件。但她的小環境她是熟悉的,並且她樂在其中,她不但寫下了這些故事,而且她還把小說讀給親朋好友聽,她認為只有在那些熟人的眼裡這些小說才有魅力,因為他們一眼就能看出,小說中的那些人物是以生活中的哪些人為原型的。所以說,她的出發點就是一種生活的感悟,一種交流的手段,她並不是出於想要流芳百世的目的。

其次,是熱愛。簡·奧斯汀寫這本小說的年代,女人舞文弄墨是被認為不合體統的,而且小說在當時也是一種受人輕視的文學樣式,在她的有生之年她都不願意用真名發表她的小說。但是這絲毫不影響她小說的明朗基調,她寫的就是她身邊的生活,寫了這個小地方的幾個男男女女的故事,但每個人的歡喜和憂愁都那麼清晰可見,帶著作者與人物的共同呼吸。

她寫的都是瑣事,談情說愛,離愁別怨,沒有什麼家國情懷,甚至情節比起現在的同類型故事而言,簡直平淡無奇,但是達西和伊麗莎白的感情依然牽動著你的心。就如毛姆的評論所言:「簡·奧斯汀不僅對她的人物及其命運深感興趣,而且對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一切都深信不疑。」她既全身心投入生活,也全身心投入創作。

於生活有感,於生命有感,或許是作家寫作的原始動機,簡無疑是在這種原始驅動下寫作的,沒有其他的雜念,這或許就是這個小說珍貴的地方。她對於生活也是有思索的,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小說的標題《傲慢與偏見》,這兩個詞的提煉,相較於「霸道總裁愛上我」之流就體現出了一種哲理,雖然作者本身可能並不想總結什麼,只是單純想寫出這樣一個故事來,但寫成之後便有了弦外之音。

我讀完之後,對「傲慢與偏見」有強烈的感觸,不僅僅因為故事,更因為寫作的態度。這兩個詞不正好映襯出現在很多寫作之人的「傲慢與偏見」嗎?還未動筆,想的就是版稅多少多少,還未構思,想的就是一鳴驚人。總覺得生活瑣事、男女情仇是不入流的東西,動不動就要上天入地、宇宙洪荒。我們或許是為快時代所累,不願意下慢功夫,成功的弦綳得很緊,感受生活的神經卻變得很鈍,這何嘗不是一種傲慢。

我們隨時關注宇宙中發生的重大事件,名人的緋聞隱私,但卻不知道自己的鄰居是男是女。當提起筆的時候,腦中浮現的都是影視畫面和網路文字。影視作品總是被詬病多麼多麼假,觀眾說我身邊的人才不是這樣呢!但我們篤定認為,這就是我們的經驗中的生活,這何嘗不是一種偏見。

非常多的文壇前輩們都提過,寫作要從自己最熟悉的領域開始,或許也就是這個原因。一個時代有千千萬萬的人,但只有一兩個能寫出時代的樣貌,而且也只是樣貌的千分之一,這其中還有天賦原因,你又如何能覺得你下筆就有黃金呢?而且你都懶得看這世界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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