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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盜竊手機被附條件不起訴 幫教後考上知名大學

去年3月,17歲的邵華(化名)利用假名在網上認識了姜雨(化名),在兩人交往過程中,一次邵華趁姜雨不注意,偷偷拿了姜雨的iphone 7手機(鑒定價值4086元)。隨後,民警將邵華擋獲,追回被盜手機。成都市青羊區檢察院接到案件後,發現邵華犯罪的背後其實是家庭教育出現問題。於是,檢察院決定對邵華的家長啟動強制親職教育,共同挽救這名失足少年。

5月31日,在成都市檢察機關未檢工作新聞發布會上,成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春禧提到這起案例並表示,親職教育經過2年多時間打磨,已形成獨特的「成都模式」。2017年以來,成都市兩級檢察機關對195名涉罪未成年人、58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開展強制親職教育共計263次。

兒子盜竊

父親接受強制親職教育

接到邵華案後,青羊區檢察院委託第三方公益律師對邵華進行社會調查發現,他父母離異後,正處於青春期的邵華沒有得到父母的關愛和監管,逐漸變得孤僻,還有一點叛逆。對法律知之甚少,而且本身自制力也不強。

邵華走上犯罪道路與家庭教育分不開。於是,承辦檢察官對邵華父親啟動強制親職教育程序,讓父親明白,教育孩子不止是學習上的嚴厲和金錢上的寬鬆,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更應該多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況,讀懂孩子的訴求。

去年9月,檢察院對邵華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隨後,邵華收到一所知名大學的本科錄取通知書,並向檢察官送來感謝信,感謝檢察官的督促和幫教,讓他如願考入大學。

未檢保護

延伸到民事、行政領域

2017年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8年1月至12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四川等13個省(區、市)開展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的試點工作。

「通俗點說,這是擴大了未檢工作的業務範圍,以前我們主要以刑事方面為著力點,現在也要介入監督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執行,比如已經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被關押在未管所,我們會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法律監督,包括服刑過後如何更有效地幫助他們回歸社會。而在民事、行政方面,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撫養權、監護權、校園安全等方面的判決,我們也會進行法律監督。最終實現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大保護、全覆蓋』。」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未檢處處長趙霞表示。

據了解,2018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對因監護侵權、監護缺失的案件支持起訴3件,提出檢察建議9份;針對侵害眾多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進行監督2件;對少管所、看守所、社區矯正開展檢察監督工作參與幫教61人次;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52件62人。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趙瑜

編輯 劉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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