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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啃老族」被逐家門的背後:最怕是你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新聞提要

福克斯新聞等美國媒體當地時間23日報導,美國紐約州30歲男子邁克爾(MichaelRotondo)是個「啃老族」,他8年前失業返鄉後一直賴在父母家中,既不交租金,也不幫忙做家務,讓父母「頭疼不已」。

邁克爾(Michael Rotondo)

今年2月至4月份期間,他們給邁克爾寫了五封信,要求他搬走獨立生活,並提供搬家費,他們還建議兒子收拾個人物品,變賣貴重物品換些錢,再找份工作。

邁克爾父母的房子

但是邁克爾以「還沒有準備好獨立生活,需要時間」為由,一直不肯離開。多次警告無果,5月7日,邁克爾的父母將他告上紐約州最高法院。

邁克爾父母在庭審中

據悉,邁克爾22日在庭審時和法官格林伍德(Donald Greenwood)當庭吵了30分鐘,稱自己不想和父母直接協商溝通。他辯稱,他從網上查詢到的法律條文規定,如果要求家人搬離住宅,需要提前6個月通知,而父母違反這一條,他拒絕接受這個結果。

法官駁回邁克爾的辯解,裁定他在6個月之內必須搬離父母的家,而邁克爾聲稱要上訴。

30歲不工作,不幹家務,賴在家靠父母養活,邁克爾是一個活生生的「廢青」實例。作為邁克爾的父母,當然不是因為不想提供地方給邁克爾住,將他逐出家門。而是他們覺得這樣過度依賴的生活方式很有問題,令他一輩子都無法獨立。

「啃老」究竟指什麼?

「啃老」這個詞,已經被大家說爛了。以前一說「啃老」,大家都非常鄙視。現在,歸咎房價物價高,找工作難等種種原因,大家似乎已經接受「啃老」,並且有些人認為這是現代人可以選擇的一種人生方向。

究竟是我們對「啃老」的態度已經產生變化,還是我們討論的「啃老」根本不是同一個含義?

有些人嘲諷說,「富二代拿父母的錢叫繼承家業,窮孩子拿父母的錢叫啃老」。他們覺得我們對窮孩子總是太嚴苛,窮孩子接受父母給予的資源就被叫做「啃老」,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當然,在父母經濟能力允許的基礎上,去建立自己更高的事業,非常正常。但這根本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

我們所定義的 「啃老」,並不單指用父母的錢。而是指在經濟或生活上,一直只是依賴父母,而且還想一直賴下去,沒有獨立能力的成年人。

這才是我們真正想討論的「啃老」現象。

普通家庭催生「啃老族」?

對於「啃老」這個重新的定義,「啃老族」的族群發生了不一樣的變化。以前會覺得,肯定是富裕家庭才會催生「啃老族」,沒錢還能「啃」什麼呢?

但現在,「啃老族」已不單「啃錢」,還「啃生活」。所以,就算在普通家庭里也盛產「啃老族」了。

以下這三種典型的「啃老族」類型,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見識過呢?在我身邊,就已經有很多。

「寧願攤著,也不會幹一點家務」

他們非常喜歡攤著。回到家,攤著,等爸媽煮飯;吃完飯,攤著,等爸媽洗碗;周末,攤著,等爸媽搞衛生。寧願攤著,也不會幹一點家務,是他們做人的宗旨。婚前,自己的爸媽做家務;婚後,自己的爸媽過來新家做家務。反正從小到大,他們沒幹過一點家務活。

「就算幫我付首期,我也供不起房子」

現在很多父母都會幫孩子付新房的首期,剩下的房款讓孩子月供。但這個類型的「啃老族」聲稱「就算幫我付首期,我也供不起房子。月供這個壓力,以我的的工資根本承受不起。」所以,如果父母不是一次性付全款買房子,他們寧願不買新房,婚後依然跟老母親同一屋檐下。

「小孩,肯定是我媽養的啊」

平常上班工作忙,工作日小孩子鐵定是老人家幫忙帶了。但隨著「孩子需富養」這個呼聲越來越高,很多人會覺得孩子除了需要上常規課程,還得參加各種興趣班,體驗課來增加見識才行。而無法承擔這些費用,但又覺得這些費用必不可少的「啃老族」,把這個費用順理成章讓父母承擔了。

小時候,父母養自己的小孩;現在,父母還要承擔養育自己小孩,的小孩。

授人以漁

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啃老族」,成為常態。雖然已經成年很久,但卻從來沒肩負過經濟責任,家庭責任,一次又一次把責任推卸到父母身上。更有甚者,直到四,五十歲,還像個孩子一樣,不懂處理各種問題。

過分保護孩子,只會造成他們終身「能力癱瘓」。「養兒100歲,長憂99」,與其長期擔憂孩子,倒不如學會「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想永遠有魚吃,學會捕魚的方法比直接給他魚吃更實際。

提防「啃老」,受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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