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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一死刑犯,在刑場上大笑歡呼,後來不但被釋放,還被皇帝重賞

導讀:宋高宗紹興年間,在婺源(今江西上饒市婺源縣)生活著一個百姓名叫詹直,紹興九年(1139年),詹直喝醉了酒,和鄰居家的老婆姚氏發生了矛盾,詹直當時醉醺醺的,控制不住自己,居然把姚氏給打死了。殺人償命,於是詹直被婺源縣衙抓了起來,判處了死刑。

詹直有三個兒子,只有大兒子詹慧明成家立業,娶妻生子了,詹慧明非常孝順,在外地幹活養家。當詹慧明從外面回家之後,聽說了父親殺人被判處了死刑,心中非常傷心,就跑到婺源縣衙,請求代替父親詹直去死,為鄰居家的婦女償命。婺源縣衙不接受詹慧明的請求,認為這是胡鬧,堅持維持原判。

宋朝一死刑犯,在刑場上大笑歡呼,後來不但被釋放,還被皇帝重賞

詹慧明只好又跑到了徽州府衙去請求,詹慧明對府衙的官員請求說:「無以報罔極恩,幸有兩弟可以養母,乞代父刑以存父。」意思是為了報答父親的養育之恩,希望可以替父親去死。詹慧明一邊說,一邊把手指咬出血,言辭非常誠懇哀切。

當時的徽州太守曾天游對詹慧明解釋說:「朝廷沒有這樣的法度,我不能答應你的請求。」詹慧明依然不放棄,在地上哭著跪拜懇求曾天游開恩,當時正值盛夏,詹慧明坐在徽州府的府門前面,用艾草在頭上灼燒並繼續請求曾天游,曾天游還沒有答應,詹慧明又把左耳朵割下扔在了府廳之中,弄得鮮血淋漓,這顯然是有點過分了。

宋朝一死刑犯,在刑場上大笑歡呼,後來不但被釋放,還被皇帝重賞

這下子弄得整個徽州府衙都被驚動,曾天游沒有辦法,只好答應詹慧明,寫了一封奏章,將詹慧明請求代替父親服死刑的事情報告給了宋高宗,然後將詹慧明關押進監獄,和他父親詹直關押在一起。詹直一見兒子進來了,問明白了情況之後,大罵:「我年老,殺人償命是本分。汝有妻子,何得如是?」詹直認為自己殺人就應該償命,不值得讓兒子也摻和進來喪命。

不久後,宋高宗對這件事下了聖旨,聖旨規定說:「減(詹慧明)父罪一等,而釋(放詹)慧明」,宋高宗之所以會答應詹慧明的無禮請求,一是宋高宗被詹慧明的孝順給感動了,二是宋高宗想對天下人做一個姿態,雖然朕暫時沒有迎回二帝,但是朕也是個孝順孩子,也是崇尚孝道的。

宋朝一死刑犯,在刑場上大笑歡呼,後來不但被釋放,還被皇帝重賞

當宋高宗的聖旨下達到徽州府衙的時候,徽州知府曾天游等官員並沒有將聖旨的內容告訴詹慧明,因為他們想考驗詹慧明是不是真心想代替父親去死。於是他們欺騙詹慧明說:「皇上答應你的要求了,現在帶你去刑場,殺了你就會釋放你父親!」

接著詹慧明被帶到了鬧市之中的刑場,只見詹慧明上了刑場毫無懼色和悔意,而是大聲歡呼說:「養子防老,積穀防饑。代父償命,情理所宜。」官吏們見詹慧明是真心代父去死,就不再欺騙他,將宋高宗開恩的恩詔當眾宣讀,在刑場圍觀的人都誇讚詹慧明是個大孝子(人咸嘆美其誠孝)。

宋朝一死刑犯,在刑場上大笑歡呼,後來不但被釋放,還被皇帝重賞

當時詹慧明才22歲,之後徽州知府曾天游又給宋高宗上奏章,請求獎勵詹慧明這種孝心,以激勵風俗。宋高宗答應了,他命令將詹慧明居住的房子改名為「嘉福」,將詹慧明居住的村子改名為「孝悌」,然後「賜錢三萬,帛二匹,米二斛」,重賞了大孝子詹慧明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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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看起來詹慧明一家父慈子孝,孝感動天,詹直也因為兒子的請求,逃過一死,但是史料中根本就沒有提及被詹直毆打死的婦女姚氏一家的情況,姚氏無辜被打死,結果兇手詹直卻被皇帝開恩免死,詹直一家還成了道德典範,這種判決對姚氏一家來說,真的公平嗎?

參考資料:《宋稗類鈔》《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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