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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前任:你跟我分手,我不是不會受傷,只是學會了隱藏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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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前任:你跟我分手,我不是不會受傷,只是學會了隱藏

當你真心愛上一個人時,或許也有過想盡各種辦法討好她,為了她拚命改變自己的經歷吧!你明明喜歡安靜,卻在她打擾你的時候還討她開心。你明明正在傷心,還強顏歡笑不讓她知道。你明明不習慣隨時捧著手機,卻為了秒回她信息而不敢放下手機。你明明作息很規律,卻為了她強打精神熬夜。所有這些改變和討好,都是你愛她的證據。你把所有不好的東西都隱藏在心裡,只把最好的一面留給她,希望她能一直留在你身邊。如果這樣的用心能夠換來她的不離不棄,那真的很幸福。但是,如果最後換來的是她的變心或背叛,那會很心痛。下面這個讀者,就經歷了這樣的愛情。


東林老師:

我現在的心情很糟糕,很心痛,因為我剛分手不久,還沒有擺脫失戀的陰影。我的這種痛苦,前任不會知道,因為我隱藏地很好,她還一直認為我不會受傷。我怎麼能不受傷,我愛她,她卻狠心跟我提出了分手。

我們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當初我第一眼看到她時就有了心動的感覺,不過我沒有表達出來,沒有跟她說,因為我有自知之明,我只是個普普通通的男人,她看起來很高貴,我不敢奢望跟她戀愛,這樣的愛情我高攀不起。後來是她主動追求我的,她請我吃飯,向我表白,希望和我戀愛。這對於我來說是天上掉餡餅,我高興還來不及,怎麼可能不接受。

因為她真的很漂亮,很優秀,而且是我夢寐以求的理想戀人,所以我在戀愛之後不自覺得就降低自己的姿態去討好她,迎合她,沒有別的目的,只是想讓她開心,讓她感覺到我愛她。

不管她說什麼,我從來都是附和,從來沒有跟她互懟過。有時候說到某件事時,她說著說著不想說了,我總是告訴她,「好好好,不說不說。」

她很喜歡熬夜,喜歡都市的夜生活,喜歡在深夜到酒吧喝酒。而我,不太喜歡那樣的生活。但是,自從跟她戀愛之後,我就拋開自己的原則,她什麼時候想去喝酒,我就陪她一起去。

沒和她戀愛時,我忙工作的時候不喜歡任何人打擾我,就算有人找我有事,我也都是等忙好工作再說。可是,和她戀愛之後,她總是在我忙工作的時候丟給我一堆事去做,而我,卻為了她暫停我的工作,先去處理她的事。

沒戀愛的時候,我幾乎很少整天拿著手機,因為那會分散我很多精力。但是和她戀愛之後,我總是不敢把手機放太遠的地方,更不敢關機,我怕她發來信息我沒有及時回復會惹她生氣。尤其是她告訴我她不喜歡等信息等太久之後,我就更不敢丟下手機了。

她沒事找事跟我吵架的時候,我明明很生氣,但就是不敢表現出來,我怕火上澆油,每次都是強顏歡笑任她打罵,笑著哄她開心。

我心裡很清楚,戀愛後因為她,我丟掉了很多原則,一次次修改底線,就是想一直和她愛下去,不想因為我的問題而導致感情破裂。我把所有的負面情緒都隱藏起來,面對她時,從來都是積極樂觀的,懂事的。我以為我這樣做會換來應有的回報,可是換來的卻是她跟我提分手。

致前任:你跟我分手,我不是不會受傷,只是學會了隱藏

分手的原因不是我的問題,而是她的問題。她也沒有跟我兜圈子,直言不諱告訴我說,她愛上了別人,要跟我分手,去跟那個人戀愛。還沒等我開口挽留,她就說,「我希望你不要鬧情緒,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我覺得跟他更合適,所以我們倆的愛情就到此為止,好吧?希望你不要因為分手而傷心,如果我這樣做讓你受傷了,是我對不起你,你要怪我也行,反正事情已經這樣了。既然我們的愛情是由我開始的,那就由我來結束,你應該能理解我,對不對?」

我能不受傷嗎?我能不怪她嗎?當然不能!但是我不敢怪她,更不敢在她面前表現出受傷的樣子。或許是習慣了隱藏負面情緒的緣故,當她說完那番話之後,我裝作很懂事的樣子,笑著跟她說,「沒事的,我不會受傷,我希望你幸福,這樣我也感覺到幸福。」其實,當時我最想說的就是「我愛你」三個字,可是我始終沒說,不想給她增加負荷。我當時是一種爛好人的心態,覺得那麼長時間都忍過來了,何必要在分手時給她增加負擔呢?

她說了一句「那就好」就離開了,我們就這樣分手了。她坐上車剛走,我就泄氣了,整個人像丟了魂兒一樣垂頭喪氣地走了。我沒想到我們的愛情會是這樣的結果,我沒想到我為她付出了那麼多,犧牲了那麼多,改變了那多,還是沒能留住她。

分手後,我不止一次在衝動之下想打電話給她,哪怕她不跟我複合,我也想跟她說說話,傾訴一下我的心痛,讓她知道我還愛她,還在乎她。可是,我一直沒有勇氣撥出那個號碼。

中間她給我打過一次電話,讓我幫她轉個文件,說很急。我當時什麼都沒想,急忙去幫她轉文件,轉好後立馬給她。我以為她還會跟我說些什麼,但是她收了文件之後就消失了。

我現在每次想起她,想起我們的那段愛情,我就覺得很悲傷。我在那段愛情中到底扮演著什麼角色,我不知道。我在她心裡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位置,我也不知道。從開始到最後,似乎我只是她的一個助理,我們之間的愛情更像是一個短暫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了,她就辭退了我。愛情真是個複雜的東西,我以後估計不會再去戀愛了。

致前任:你跟我分手,我不是不會受傷,只是學會了隱藏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看完這個讀者的故事,我最想說的是:這是一段嚴重失衡的愛情。表面上看起來,愛情的形式跟其他人的愛情沒有區別,但是因為這個讀者把她擺在了很高的位置,把自己擺在了很低的位置,一直以來都用一種仰望和討好的心態去對待,那隻會讓愛情越來越失衡。他的種種做法,犧牲,付出和改變,看似很偉大,其實很卑微。因為愛情而丟了自己,太過於得不償失。就算他們的愛情到最後沒有分手,他用這樣的方式去愛一個人,也早晚會把自己累死。他把她當成唯一,她卻只是把他當成過客。他想永遠和她愛下去,而她只是暫時和他戀愛而已。所以,最後他們走到分手的結局,也是難免的。

想對這個讀者說,「你在這段愛情中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心態。你的做法沒有問題,但是你帶著一種仰望和討好的心態去做各種事,這樣會讓自己很卑微很累。而且,你只是把她擺在了很高的位置,從來沒去衡量過她是否愛你,是否想和你一直愛下去。如果你能把這一點衡量好,確定了她是否愛你之後再決定怎麼做,那或許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折磨和無奈。恕我直言,她不愛你,就算你不去卑微得討好她,她最後還是會跟你分手。希望你在以後的愛情中要牢記,在確定對方愛你之前,不要盲目得討好和改變。在愛情中討好和改變的對象,應該是那個值得你去付出的人,如果她不值得你去付出,你連繼續都沒有必要,更不要說去為她犧牲什麼了。」

借著這個讀者的故事,想跟所有人說:永遠不要用卑微的心態去愛一個人,就算你不是愛得理直氣壯,至少要愛得有底氣。戀愛的兩個人,在姿態上應該是平等的,用心對待就好,別帶著一種你欠她什麼的心態去愛,那樣你會變得盲目。確定了對方值得你愛,確定了對方值得你去付出,犧牲和改變,你再去改變,那樣才是有意義的。如果對方不值得你愛,不值得你犧牲,你還卑微得隱藏自己所有的負面情緒,那早晚有一天你會憋壞的,而她,因為不愛你,才不會管你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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